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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对耶稣的传道活动所作的生动描述守望台1962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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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承认曾从许多不同的来源获得他的资料;既然马可曾是使徒保罗的旅行同伴,而保罗后来又以路加作为他的海外传道同伴,保罗遂很可能将他从马可处得来的笔记交给了路加。因此路加很可能在马可尚未开始写福音以前便从马可处获得了三分之一的材料。这个可能可以很容易地说明路加福音与马可福音之间的任何相同部分。
至于马太,有人说马可的661节经文中有600节曾为马太所用,这点亦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马太既在大约公元41年或至迟在公元50年以前便已写成了他的福音,那末其他的使徒,诸如彼得等,必然在马可开始写成他的福音之前已经持有马太福音的记载。故此据查普曼(Dom Chapman)所著的《马太,马可与路加》一书说:“马可福音是由一位亲眼见到和亲耳听到马太所载各事的见证人将其复述一次而写成的,但将马太的记载中彼得不在场的部分以及他不能准确地记得的长篇言论删去……马可福音看来是由彼得将马太福音朗诵出来而由马可速记下来的记录。”这可以解释为什么马可的记载与马太福音如此相似,亦说明了为什么马可福音里有许多细节是其他的福音所没有的,因为它们是彼得所记得和加添上去的。这的确可以说明马可福音之所以如此生动逼真的原因,因为彼得是一个感情极丰富的人,这些事自然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很深刻难忘的印象,而他亦以同样生动的话将它们复述出来。这个解释会使一切爱好圣经的人感觉满意,因为它表明这些福音记载都是上帝所感示的,并且证明使徒之后的各早期基督教作者认为马太先写成他的福音的见解是正确的,同时亦解释了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之间的相似点及相异之处。
谚语说我们对邻人了解愈深便会爱之愈切,这话虽然并不是时常都对,但以马可和他所写的福音而论这倒的确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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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62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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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 我们应该如何解释提摩太前书2:9,10和彼得前书3:3,4所说关于妇女服饰的话?——美国J.H.君问。
这两节经文如下:“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外]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
圣经的评释家如克拉克(Adam Clarke)等告诉我们在使徒的日子,华丽的头饰或以金饰辫入头发内乃是当日流行于异教妇女中的时尚。这样一种炫耀而夸张的打扮对基督徒说来当然是极不相宜的,固此保罗和彼得都不赞成这种妆饰。
可是基督教国内某些趋向极端的教派却根据使徒的这项忠告禁止妇女佩带任何饰物;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我们无法断言女子凡辫头发和佩带饰物都不对,因为彼得亦将“穿[外]衣”包括在内,而妇女当然必须穿这样的衣服。这项圣经忠告的要义并不是要规定女性的基督徒可以或不可以穿戴某些服饰而是她们应该着重什么:不要重外表而要重内在的妆饰,因为唯有内心温良的品性才能使她们真正可爱动人。但很不幸地,穿戴华美的妆饰比培养内心的美容易得多!
基督徒妇女在服饰方面应当适中,朴实而大方,务要避免俗丽和暴露性感。正如她不应该穿戴俗气或耀眼的饰物而惹人注目,她亦应该小心不要浓妆艳抹得让人看了不顺眼。圣经并不反对适度的装饰打扮,这点可以从古代耶和华的仆人普遍戴用饰物的事实看出来。——创世记24:53;出埃及记3:22;撒母耳记下1:24;耶利米书2:32;路加福音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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