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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神圣警醒!1976年 |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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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么?……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掌权的]不是空空的佩[执行刑罚的]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13:3,4;使徒行传25:10,11。
杀人者有望吗?
杀人者配受死亡的处分。他必须对上帝及国家负责。他可以从上帝获得赦免吗?可以的,借着信赖耶稣基督赎罪的宝血和献身给上帝成为他忠心的仆人。(使徒行传10:43)即使他如此行,他仍可能被国家处死(这是公平的),然而他却有复活的希望。在基督千年统治的地上乐园中,他将有较佳的机会获得生命。——使徒行传17:31。
至于那些犯了谋杀等类严重罪行,在去世前没有接纳基督赎罪安排的人,他们则有赖于耶稣基督的审判。身为上帝所委任的审判官,耶稣清楚知道谁可以从复活得益而有踏上永生之途的可能。(约翰福音2:24,25;5:30)耶稣在世之时曾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唯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唯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这番话显示甚至杀人者也并非绝无希望,祇要他悔改及接受上帝通过基督所作的赎罪安排的话。——路加福音24:47。
基督给使徒约翰见到一个关于复活的异象,约翰这样描述:“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坟墓的总称]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1-13。
复活者将会受到审判的行为并非指他们去世前所干的事。若然,以杀人者为例,他们便会立刻再遭死亡的处分,于是他们的复活就毫无意义了。反之,他们的审判会根据他们在一个公义世界中的行为——是否甘愿服从和奉公守法,并在与上帝建立和好关系方面作出进步。(以赛亚书26:9)倘若他们固执成性,所采取的行径证明他们不愿按照公义标准而生活,这样他们便会尝到‘第二种的死’。——启示录20:14,15。
因此,上帝已表明他视生命为神圣及极之宝贵。他愿所有人都认识导至永生的真理。(提摩太前书2:3,4)虽然人类犯了各式各样程度不同的罪行,他们也可以对基督的赎价表现信心。他们可以在品格上作出改变而在他的王国统治下赢得永生的恩赐。——约翰福音5:28,29;使徒行传24:15;以弗所书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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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均获裨益警醒!1976年 |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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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均获裨益
◆研究显示新生婴儿愈早获得与母亲接触,从母爱得益,则对婴儿愈加有利。母亲们也发现此举可以建立更密切的母婴关系。在危地玛拉首都危地玛拉城的一间医院里,一组母亲被安排在产后差不多立刻可以接触到婴儿。另一组则照北美大多数医院惯例,将母婴隔离十二小时才准许亲近。据报较早获得母爱如“抚弄、亲吻……凝视和紧抱婴儿等”,对母亲和婴儿均较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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