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
(Wife)
一对男女结婚后,女子就成为男子的妻子。希伯来语ʼish·shahʹ(伊沙)指“女人”(字面意思是“女性的人”)或“妻子”;妻子也称为“有家主的”。(赛62:4,Rbi8 脚注)希腊语gy·neʹ(吉内)既可指“妻子”,也可指“女人”,不论已婚还是未婚。耶和华上帝用第一个男人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造了一个女人,然后把这个女人给亚当做妻子。她就成为亚当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被造成跟亚当相配的助手。(创2:18,20-23)上帝直接与亚当沟通,然后亚当把上帝的吩咐告诉妻子。由于先造的是亚当,而且他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因此亚当有权领导夏娃,向她传达上帝的一切指示。亚当要本着爱心行使领导权,而夏娃作为亚当的助手,理应与他通力合作,一同遵照上帝的吩咐,繁衍后代。(创1:28;见女人,妇女)
可是,夏娃非但没有做丈夫的贤内助,反而率先犯罪,继而引诱丈夫步她后尘。二人犯罪后,上帝向女人宣判:“我要大大增加你怀孕的痛苦,你生孩子必多受产痛。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从那时起,世上许多女人果真被丈夫管辖,甚至常被丈夫苛待。很多时候,丈夫不是把妻子视为伴侣和助手,而是当做奴婢。
古希伯来人的观念 古希伯来人认为丈夫是一家之首,是妻子的主人(希伯来语baʹʽal巴阿),拥有(beʽu·lahʹ贝乌拉)妻子。不过,上帝的古代仆人中有许多做妻子的都深受敬重。不少虔诚的妇女都热心能干,同时又顺服丈夫;她们在各方面都有很大的自由,同时又安分守己;她们也有幸受耶和华上帝任用去执行特别的任务。圣经记载了许多做妻子的,比如撒拉、利百加、底波拉、路得、以斯帖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怎样对上帝忠贞不渝。
做妻子的受律法保护 丈夫虽然在婚姻安排中地位较高,但责任也较大。上帝要求做丈夫的供养妻儿,满足家人的属灵需要。此外,如果家人做了错事,做丈夫的就难辞其咎,要负重大责任。虽然丈夫拥有较大的权利,但上帝的律法也保护妻子,赋予她一些特别的权利,让她活得快乐,活得有意义。
摩西律法有些条文跟做妻子的有关,以下是几个例子。不论丈夫还是妻子,谁通奸,谁就要被处死。如果丈夫怀疑妻子暗地里与人通奸,他就要带妻子去见祭司,让耶和华审断。如果妻子确实对丈夫不忠,她的下体就必萎缩;但如果妻子确实无辜,丈夫就要使她怀孕,好公开表明她是清白的。(民5:12-31)如果丈夫见妻子做了丑事,比如妻子公然蔑视他,或者损害了他家或他父家的声誉,他就可以跟妻子离婚。但为了保障妻子,律法规定丈夫必须写离婚文书给妻子,这样她就可以改嫁。(申24:1,2)如果妻子起誓,丈夫却认为妻子这样做不智,或有损家人的利益,他就可以废掉妻子的誓言。(民30:10-15)这其实也保障了妻子,使她不致因行事鲁莽而招惹麻烦。
摩西律法虽然容许人一夫多妻,但也加以管制,使妻子得到保障。丈夫不可把所爱之妻的儿子立做长子,取代所不爱之妻的儿子,也就是本来的长子。(申21:15-17)假如一个以色列人把女儿卖给别人做婢女,买她的娶她为妾后不喜欢她,就可以让她赎身,但无权把她卖给外邦人。(出21:7,8)如果主人或主人的儿子娶婢女为妾后另娶妻子,就要照旧给婢女饮食、衣服、住所,连应得的房事也不可少。(出21:9-11)
如果丈夫污蔑妻子,说她在结婚时冒充处女,结果证明纯属诬告,他就要受到惩戒,拿出双倍的处女聘金交给岳父,并且终生不可与妻子离婚。(申22:13-19)假如有人勾引还没订婚的处女,就必须拿出聘金,交给处女的父亲。如果处女的父亲同意,他就要娶处女为妻,并终生不可与她离婚。(申22:28,29;出22:16,17)
虽然希伯来人的妻子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妻子相比,地位有所不同,但忠心的希伯来裔妻子却安于自己的地位和工作。她们协助丈夫,照顾家人,料理家务,有许多称心如意的事可做,而且可以把女性的特质和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何谓贤妻 箴言31章描述贤妻的快乐生活和工作。她的丈夫认为她的价值远胜珊瑚,心里信赖她。她工作勤恳:织布,为家人做衣服,购买家庭用品,栽种葡萄园,安排仆婢料理家务,援助凄苦的人,让家人穿得光鲜,甚至亲自做手工活挣钱,未雨绸缪,为家人防患于未然,言谈显出智慧和忠贞仁慈,敬畏耶和华,行善积德,受到丈夫和儿子称赞,使丈夫和家人在众人面前有尊荣。的确,人觅得贤妻,就是觅得美福,又得蒙耶和华的美意。(箴18:22)
在基督徒会众里 做丈夫的基督徒只可以有一个妻子。(林前7:2;提前3:2)圣经吩咐妻子要顺服丈夫,不管丈夫是不是基督徒。(弗5:22-24)在房事上,妻子该对丈夫尽本分,正如丈夫该对妻子尽本分,因为妻子“没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林前7:3,4)妻子该以内心深处的为人作为主要的装饰,努力结出圣灵的果实,这样不信主的丈夫也许会被妻子的品行感化过来。(彼前3:1-6)
用做比喻 耶和华与以色列国立了约,把以色列国比作自己的妻子。(赛54:6)使徒保罗也说,耶和华是从灵而生的基督徒的父亲,“在上的耶路撒冷”则是他们的母亲,也就是说,耶和华娶了“在上的耶路撒冷”,生下从灵而生的基督徒。(加4:6,7,26)圣经也称基督徒会众为耶稣基督的新娘或妻子。(弗5:23,25;启19:7;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