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据新闻报道,有些医院把刚刚出生的婴儿的胎盘和脐带保存起来,以便从这些器官的血液里提取物质。基督徒应当对这个做法感到不安吗?
在很多医院里,这样的情形其实很少发生,因此基督徒无需感到太大不安。可是,基督徒女子若有充分理由相信某间医院会这样做,而她又打算在那里分娩的话,她大可以亲自告诉医生,请求他把婴儿的胎盘和脐带弃掉,不作任何用途。
很多医药产品都是从动物或人体的器官提炼出来的。例如,有些激素就是从怀孕雌马的尿液中提取出来的。用来医治破伤风的血清有些是从马血抽取出来的。用来对抗疾病的丙种球蛋白,常常是从女子分娩后胎盘里的血提炼出来的。有些医院会将这些胎盘保存下来,并且加以冷藏,然后留待制药厂日后取去。血液里含有很多的抗体,制药厂把它们用来研制丙种球蛋白。
最近,研究人员声称他们曾用分娩后的血液,成功医治了一种白血病。他们认为,这种血液看来也可以被用来医治某些免疫系统毛病,或用来代替骨髓移植。事情引起了大众的关注。据说有些父母把母亲分娩后的血液保存及冷藏起来,留待儿女日后生病时作不时之需。
真基督徒的思想受上帝的完美律法所指引,因此以胎盘的血作为商业用途并不为他们所接受。我们的创造者将血视为神圣,它代表上帝所赐的生命。血的惟一用途是在祭坛上作献祭之用。(利未记17:10-12;请也参阅罗马书3:25;5:8;以弗所书1:7。)否则,生物体内的血一旦放出,就要倒到地上弃掉。——利未记17:13;申命记12:15,16。
基督徒捕猎动物或屠宰牲畜家禽时,要把血放出来弃掉。他们并不一定要把血实际倒在地上。重要之点是,把血放掉而不拨作任何用途。
入院的基督徒深知,从他们身体取出的物质,无论是排泄物、病变组织,或血液,都应当加以弃掉。当然,医生有时也许想作一些化验,例如尿分析法、肿瘤组织的病理检验,或血液检验。但在此之后,他会遵照当地法例,把生物组织加以丢弃。一般而言,医院病人无需就医生这个惯常做法提出特别要求。因为对院方来说,这样做既合理,又合乎医务守则。但病人如果有理由怀疑医院是否会采取这个惯常做法,他(她)可以向有关医生提出查询,并且表明基于宗教理由,要求院方把所有这些人体组织丢掉。
可是,正如我们刚才提及,病人通常无需就这事感到不安,因为一般医院并没有收集和使用分娩组织或其他生物组织的安排,更不用说会经常这样做。
《守望台》1997年1月1日刊“邪恶的事,我们要切切痛恨”一文,看来着重讨论恋童癖的问题。请问我们可以怎样界定这种行为?
《韦氏第九新大学辞典》给“恋童癖”(pedophilia)一词所下的定义是:“以儿童作为泄欲工具的一种性变态行为”。申命记23:17,18大力谴责这种行为。这段经文显示,上帝反对人成为男庙妓(《新译》;“或‘娈童’,供人淫欲的儿童”,英《新世》脚注)。这段经文也禁止人把“狗”(“看来指鸡奸者;尤指与男童进行肛交的人”,英《新世》脚注)所得的价,带入‘耶和华的殿’里。圣经和坊间参考资料一致表明,上述《守望台》文章所指的是儿童受到性侵犯,包括受到成年人抚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