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特琳门
(Gath-rimmon)〔石榴树旁的酒榨〕
1.但部族的一座城(书19:40,41,45),分给了哥辖家族的利未人(书21:20,23,24)。历代志上6:66-70看来把迦特琳门列为以法莲人 的城,然而,一些希伯来学者根据约书亚记21:23,24的相同记载,认为这是由于抄经士的失误导致历代志上有部分经节无意中被漏掉了。因此,他们建议在历代志上6:69之前加插以下这句话(跟书21:23一致):“他们也得到但部族拨出的城,包括伊利提基和四周的牧场、基比顿和四周的牧场……”,也许原文确是这样。不过,不容忽视的是,迦特琳门可能是但部族在以法莲境内分得的一座城。
一般认为,迦特琳门的遗址是泰勒杰里谢赫(泰勒盖里萨),在现今特拉维夫-雅法东北约8公里(5英里)。
2.玛拿西部族的一座城,分给了哥辖家族的利未人。(书21:20,25)由于历代志上6:70的相同记载中提到的城是“比连”,许多学者认为约书亚记21:25中原本出现的名称不是迦特琳门,而是“比连”。(见以伯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