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买了真理’!
睿智的所罗门劝告说:“要买真理,不可出卖。”(箴言23:23,《新译》)虽然这番话可以用来指一般的真理,但用来描述上帝的话语圣经,就更适切不过,因为圣经的真理能为人带来永生!(约翰福音17:3,17)可是请留意,人想获得这样的真理,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人必须愿意“买”真理,意思就是,为了获得真理,不惜作出若干牺牲或放弃某些东西。(可参阅马太福音13:45,46。)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但在许多国家,有越来越多人正在“买”圣经的真理,而且时常不惜付出极大的个人代价。
我们就以西非加纳的耶和华见证人为例。1989年6月,加纳有3万4000人接受了圣经的真理,而且经常向人谈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当时政府下令禁止见证人公开向人传道。可是,诚心正意的人不顾法律禁制,继续“买真理”。政府在1991年10月31日解除禁令。到1995年中,在解除禁令之后仅三年半,加纳活跃的见证人数目已增至4万6104人!今年这个数目更增至5万2800人。
究竟什么使人受上帝话语的真理所吸引?为了“买真理”,有些人要付出什么代价?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加纳三位耶和华见证人的经历。
受圣经教训所吸引
我们先考虑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子的经历。她的父亲是个牧师;可是,她选择脱离父亲所信的宗教。原因是什么?因为她热爱真理。
她说:“见证人逐户传道,常来探访我们。跟他们讨论了几次之后,我看出他们的主张的确有圣经根据。我向他们提出许多问题,例如关于三位一体、地狱永火、灵魂不死一类的教义;我特别问及信仰治疗的问题,因为我坚信这些教义是来自圣经的。可是见证人帮助我看出,我的想法错了。”——关于圣经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请看马可福音13:32;罗马书6:23;使徒行传10:40;哥林多前书13:8-10。
这个年轻女子说:“我同时要面对家人的反对,爸爸尤其反对得厉害。爸爸认为我给人骗倒了。可是,我清楚知道自己从耶和华见证人学到的都是真理。我设法用圣经帮助爸爸认识这些真理,只是他不愿意聆听。事实上,他的反对变得越来越厉害。
“但我并不害怕。我知道只有真知识才能为人带来在乐园里享永生的希望。我决心紧守真理。当地的见证人听闻我正面对的难题,就怀着爱心帮助我,鼓励我,甚至供给我若干生活必需品。我不禁想起耶稣在约翰福音13:35的话:‘你们要是有彼此相爱的心,所有人就因此知道你们是我的门徒了。’我更坚信耶和华见证人实践纯真的宗教。后来,我的父母发觉我的生活方式变得较好,感到很高兴,于是对我的态度也大有改善;爸爸甚至请见证人跟我哥哥研究圣经哩!”
向自己证明这的确是真理
有些年轻人的父母是见证人,他们自幼就接触到真理,对这些年轻人来说,要“买真理”殊不容易。有些年轻人把真理视作理所当然。由于没有把真理铭刻在自己心里,他们的信心相当肤浅薄弱。(可参阅马太福音13:20,21。)纳塔涅尔是个三十多岁的加纳男子,我们且听听他在青少年时期“买真理”的经过。
他回忆说:“我还是婴孩,父母就教导我学习圣经。我渐渐长大,跟他们一起传道。但我其实并没有决心要成为见证人。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我看出自己必须认真地查考圣经。
“首先,我必须坚信只有圣经,而非其他宗教圣典,才是上帝的话语。我从个人研读看出,惟独圣经才会有许多已经准确 应验的预言。我同时获知,圣经含有好些符合科学的真理,例如,圣经说地球是‘悬在虚空’的。(约伯记26:7)这些话写下了几千年之后,科学家才认识我们的太阳系。除非在上帝灵示下,否则人就无法把这些资料写下来!a
“接着,我想找出哪个宗教组织不但传讲圣经的真理,同时加以实践。大多数宗教都主张有地狱永火、三位一体、人死后有个不死的灵魂等。但我看出这些教义根本是不合理的。我想:如果一个父亲把孩子的手放进沸水里作为惩罚,他岂不是个邪恶的父亲吗?同样道理,一位仁爱的上帝怎可能把他的儿女丢在烈火熊熊的地狱里,让他们在火里受苦呢?但耶和华见证人的主张却跟圣经里例如罗马书6:23的经文一致,这节经文说:‘罪给人的工资就是死亡’,而不是在火狱里受苦。我觉得这个说法很合理。
“我也留意到耶和华见证人要求所有成员都按照圣经的标准而生活,而且他们会把犯了罪却不肯悔改的人开除。基于这一切理由,我认定耶和华见证人拥有真理;我下定决心要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于是我努力符合资格,受浸成为见证人。”——哥林多前书5:11-13。
纳塔涅尔的经历清楚表明,甚至自小由基督徒父母养育成人的青少年,也必须“买真理”。他们不应只是跟着父母参加基督徒聚会。像古代的比里亚人一样,他们应当“细心审查经书,要看看事情是这样不是”。(使徒行传17:11)我们要这样行,就必须拨出时间和作出努力,但最后我们会养成坚强的信心和坚定的信念。——可参阅以弗所书3:17-19。
对伪宗教大失所望
戈德温是一个加纳男子,他几乎70岁才脱离长老会和共济会。他说:“教会有些情况使我十分反感。例如,教会的成员经常打斗,现在仍然是这样。有时甚至要叫警察来维持秩序!我认为对自称跟从基督的人来说,这样的行为是绝不适当的。后来我跟另一个教友发生争执。法庭聆讯之后裁定那个教友有罪。可是牧师却偏袒那个人,竟然在整群会众面前公开责备我!我坦白地说出自己对事情的看法,接着走出教堂,从此不再踏进去。
“过了一段时间,耶和华见证人上门探访我。起初,我只是因为他们谈论上帝,就姑且听听。后来发觉,虽然我成为长老会教徒已几十年,我的圣经知识却少得可怜。例如,我完全不知道圣经向人提出永远生活在地上 乐园里的希望b。我开始参加耶和华见证人的聚会,看见他们当中的年轻人彬彬有礼,服装端整,不禁非常钦佩。他们的确是按着圣经原则而生活的人!”
虽然这样,为了“买真理”,他仍需在生活上作出一些艰难的调整。戈德温说:“我是共济会的成员,共济会素来以兄弟团体著称,对会员很落力照顾。我奉行的仪式包括使用头骨、骨头和念咒语召唤鬼灵。这些鬼灵据称能够帮助那些跟他们交往的人养成属灵的力量。
“我研读圣经之后,看出耶和华憎恨一切涉足通灵术的人,因为通灵术能使人陷于撒但和邪灵的影响之下。c我应该继续做共济会的会员,跟邪灵交往,还是应当脱离这个组织,以求取悦耶和华?我选择了后者。我把共济会举行仪式所用的东西全都毁去,连参加聚会时所穿的礼服也没有留下。我充分体验到耶稣的应许是真确的,他说:‘真理会叫你们自由’!(约翰福音8:32)现在我很高兴能够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告诉别人。我对于所作的决定绝不感到后悔。”
为了“买真理”,盈千累万诚心正意的人也同样作出重大的牺牲。像我们刚刚谈及的三位基督徒一样,他们绝不会对自己的改变感到后悔。圣经真理为他们的“未来稳妥地积成美好的根基,……好叫他们能稳固地持定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书6:19)你也可以永远享有“真正的生命”,以及连带而来的一切福乐;只要你“买真理”,就可以获得这一切福分。
[脚注]
a 如果想获得进一步的资料,请参看纽约守望台圣经书社出版的《圣经——上帝的话语抑或人的话语?》。
b 例如请看诗篇37:9-11,29。
c 请看申命记18:10-12,以及加拉太书5:19-21。
[第9页的图片]
纳塔涅尔
[第9页的图片]
戈德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