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丧偶的基督徒保持独身以期在将来与配偶复合是明智的吗?
基督徒对配偶的爱情生死不渝是多么美好的事!有些处于这种环境的人保持独身,但并非因为满足于独身生活而是希望在复活之后与配偶恢复婚姻关系。我们虽非对于这种希望背后的属人感情毫不体恤,但却鼓励这样的人考虑一下圣经的若干观点。
例如,使徒保罗的话便与这个问题有关:“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在主里面的人。……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哥林多前书7:39,40)这话表明婚姻关系在配偶死亡时就终止了。把这件事通知基督徒乃是上帝的仁慈,因为鳏夫和寡妇可以衡量自己在感情和其他方面的需要去决定是否再婚;他们不必受死者所约束。——哥林多前书7:8,9。
那么,圣经有没有表示复活的人能否结婚或恢复以前因死亡而终止了的婚姻关系呢?有一项记载看来与这个问题有关。事情牵涉到甚至不相信有复活的撒都该人,他们来到耶稣面前,企图把他难倒。他们提出一个与娶兄弟遗孀一事有关的难题,说:‘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没有孩子就死了;第二个、第三个也娶过她a。那七个人都娶过她,没有留下孩子就死了。后来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那一个的妻子呢?’——路加福音20:27-33;马太福音22:23-28。
基督徒并不在律法约束之下,但却可能遭遇类似的难题。例如:甲弟兄夫妇有两个子女。后来甲弟兄死了。甲姊妹固然深爱丈夫,对他念念不忘,可是她感到需要有个伴侣以提供经济上的支持、性的安慰以及对儿女的帮助。于是她和乙弟兄结了婚,这宗婚姻像前一宗一样是圣经所认可的。但后来乙弟兄因病去世。以前两位丈夫复活时若可以结婚,她应该嫁哪一位呢?
请考虑一下耶稣对撒都该人所作的回答:“这世界的人有嫁有娶;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事物制度”,《新世》],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上帝的儿子,至于死人复活,摩西……称主[耶和华]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就指示明白了。上帝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因为在他[看来],人都是活的。”——路加福音20:34-38;马太福音22:29-32。
有些人认为耶稣这话所指的是属天的复活,可是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他的回答是指在将临的“事物制度”中的复活而言。这种看法根据什么理由呢?因为向耶稣提出诘问的人既不相信他,也不知道有属天的复活这回事。他们所问及的是在律法之下的一个犹太家庭。耶稣回答时提及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他们的希望乃是在地上再次活过来。(创世记42:38;约伯记14:13-15;参阅希伯来书11:19。)那些族长和其他千百万人在地上复活后若证明忠心,便会“和天使一样”。他们虽是血肉之躯,上帝一旦称他们为义而赐予永生的权利,他们就不会再死了。
今日属人的感情也许使人觉得这项结论难以接受。但我们应当留意的是,圣经绝没有说过上帝复活忠心的人就意味到要恢复他们的婚姻。因此,没有人会认为亚居拉和百基拉若获得属天的生命,就会恢复夫妻关系。(使徒行传18:2)约瑟和马利亚显然会在不同的领域复活——约瑟在地上,马利亚在天上。(约翰福音19:26;使徒行传1:13,14)既然我们当中没有人曾在天上活过,我们不知道亚居拉、百基拉和马利亚在天上有什么感觉,但我们可以确知他们会深以在天上服务为足。
同样,我们从未以完美的人的身份活过。因此我们若在乐园里获得完美属人的生命,自然不能肯定届时我们对于以往的关系会有什么感觉。我们最好记住,耶稣说这话时是个完美的人,他比我们更能够了解那些‘配得那事物制度’的人的感觉。我们也可以信赖耶稣能够“体恤我们[现时的]软弱”。(希伯来书4:15)基督徒若感到难于接受复活的人不会结婚的结论,他可以肯定上帝与基督都了解这点。他只要等待看看有什么事发生便行了。
现在我们其实没有理由过度强调这件事。诗篇执笔者写道:“你们当晓得耶和华是上帝;我们是他造的,也是属他的;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当感谢他,称颂他的名。因为耶和华本为善。”(诗篇100:3-5)只要我们‘配得那事物制度’,美善的上帝无疑会有适当的安排去满足我们的一切真正需要。——约伯记34:10-12;诗篇104:28;107:9。
上帝的美善也从他通知我们婚姻关系会因一方死亡而结束一事反映出来。(罗马书7:2)因此丧偶的人知道,他们若认为需要再婚或看来再婚是上策,便可以这样行。有些人已经再婚,从而满足了自己和家人现时的需要。(哥林多前书7:36-38;以弗所书6:1-4)因此,丧偶的基督徒不应认为有义务要保持独身以期在将临的制度中在地上复活时与从前的配偶复合。
[脚注]
a 以色列人若在妻子未曾生子继承产业之前死去,死者的兄弟就必须把遗孀娶过来,生子为死者立后。——申命记2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