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耶稣在马太福音5:22提出哪三项警告?
耶稣在“登山宝训”里告诫门徒说:“我倒告诉你们:凡对弟兄怀怒不消的,都得被法庭定罪;谁用难堪的话侮辱弟兄,就得被最高法庭定罪;谁骂人‘可鄙的蠢材’,就必丢到欣嫩谷的火里去。”(马太福音5:22)
耶稣用犹太人熟悉的事物——法庭、最高法庭和欣嫩谷的火,帮助他们知道随着过犯的严重程度增加,处罚也相应地加重。
首先,耶稣说凡对弟兄怀怒不消的,都得被当地的“法庭”定罪。根据传统,一座城市如果有120个或更多的男性居民,就应当设立地方法庭。(马太福音10:17;马可福音13:9)这种法庭的审判官有权断案,包括谋杀案在内。(申命记16:18;19:12;21:1,2)因此,耶稣指出如果一个人对弟兄怀恨于心,就已经犯了严重的过错。
耶稣接着说如果人“用难堪的话侮辱弟兄,就得被最高法庭定罪”。译做“难堪的话”的希腊语“拉加”,意思是“空洞”或“无头脑”。《新编塞耶新约希腊语英语辞典》指出,这个词是“基督时代的犹太人谴责别人时用的”。所以,耶稣提出警告,如果人仇恨别人,用难听的话去贬低或侮辱对方,是很严重的过错。耶稣的意思是,那样说话的人不只被地方法庭审判,更要受到最高法庭,也就是全公议会的审判。公议会是耶路撒冷的司法团,由大祭司和70位长老、抄经士组成。(马可福音15:1)
最后,耶稣指出如果人骂别人“可鄙的蠢材”,就必丢到欣嫩谷的火里去。“欣嫩谷”是古时耶路撒冷的西面延伸至南面的一个山谷。在耶稣的日子,那个山谷已成了一个焚烧垃圾的地方。此外,一些罪大恶极的犯人被处决后,尸体也在那里焚烧,因为人们认为这些罪犯不配受到体面的埋葬。所以“欣嫩谷”一词象征完全的毁灭。
那么,骂别人“可鄙的蠢材”意味着什么呢?在圣经的原文里,这个字眼听来跟另一个希伯来语词的意思相近,而那个希伯来语词则含有“反叛”或“背叛”的意思,特别是指某人毫无道德感、违背真道、反叛上帝。所以,如果叫弟兄做“可鄙的蠢材”,等于是说那人应该受到跟反叛上帝的人同样的处罚,也就是永远的毁灭。不过,在上帝看来,那个定别人配受永远毁灭的人自己,才该被处以这种严厉的惩罚。(申命记19:17-19)
因此,基于摩西律法背后的原则,耶稣为跟从他的人设立了一个更高的标准。虽然一般人知道杀人犯会“被法庭定罪”,耶稣却进一步指明行凶背后所牵涉到的错误内心情况。所以,耶稣教导门徒就算对弟兄怀恨在心也不应该。(马太福音5: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