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Freedom)
耶和华是全能的上帝、宇宙的至高主宰、万物的创造主,因此惟独他享有绝对而无限的自由。(创17:1;耶10:7,10;但4:34,35;启4:11)其他生物都能力有限,无法任意行动,而且都受制于宇宙的法则。(赛45:9;罗9:20,21)例如,请想想万有引力;支配化学反应、光合作用、万物生长的法则;道德的律则;某人的自由怎样受到别人的权益和行动影响。因此,上帝所造的众生只会有相对的自由。
有限度的自由跟束缚不同。听从上帝而不越轨的自由使人快乐;受人束缚,受罪性、弱点或错误的道理羁绊,使人受压和痛苦。自由跟自行其是也有所不同,自行其是指人漠视上帝的律法,自行决定是非善恶。这样做会侵犯别人的权益,造成难题。例如亚当和夏娃由于听信古蛇撒但的谗言,自行其是,结果为害深远。(创3:4,6,11-19)真正的自由受上帝的律法约束,既让人以正当、积极、有益的方式充分表现自我,同时也尊重别人的权益,使大家都快乐。(诗144:15;路11:28;雅1:25)
上帝使人得自由 耶和华使人得自由。他解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的奴役,重获自由。他对以色列人说,只要他们服从他的诫命,就会享有免于匮乏的自由。(申15:4,5)大卫谈到耶路撒冷的城楼里有平安自由,“毫无忧虑”。(诗122:6,7)不过,律法也容许希伯来人一旦贫困,可以卖身为奴,好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律法规定,这个人做奴隶六年后,第七年就可自由离去。(出21:2)到了禧年(每五十年一次),就要向境内所有居民宣告自由,所有希伯来裔的奴隶都重获自由,各人可回自己的产业去。(利25:10-19)
从基督而来的自由 使徒保罗说,人类需要获得释放,“不再受腐败所奴役”。(罗8:21)耶稣基督对相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时刻遵守我的话语,就真是我的门徒了。你们会认识真理,真理会叫你们自由。”有些犹太人却认为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自然享有自由,但是耶稣说他们其实是罪的奴隶,又说:“要是儿子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的自由了。”(约8:31-36;另见罗6:18,22)
《希腊语经卷》说,基督的门徒都是自由的。保罗说:“弟兄们,我们不是女仆的儿女,而是自由妇人的儿女”(加4:31),这个妇人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加4:26)。接着他劝勉弟兄,说:“基督释放了我们,正是要我们得着这样的自由[‘靠着她所享有的自由’,Rbi8 脚注]。所以你们要站稳,不要再被奴隶的轭约束了。”(加5:1)当时,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混进了加拉太会众。他们力图说服加拉太的基督徒放弃从基督而来的自由,说人称义是靠遵守律法而不是相信基督。保罗警告说,靠律法称义就离开了基督的分外恩典。(加5:2-6;6:12,13)
早期基督徒从罪和死的束缚获得释放,不再恐惧(“因为上帝赐给我们的灵,不会使我们胆怯,反而使我们有力量,有爱心,思想健全”),得享自由,从而能够直言不讳,放胆宣扬好消息。(提后1:7;徒4:13;腓1:18-20)他们承认,放胆讲论基督是他们拥有的宝贵产业,他们必须继续维持、守护和拓展这份产业,才能蒙上帝悦纳。为此祷告也是恰当的。(提前3:13;来3:6;弗6:18-20)
善用基督徒的自由 受圣灵启示的基督教执笔者,深知上帝通过基督所施的分外恩典的目的(“弟兄们,你们蒙召固然是要得自由”),一再劝导基督徒要珍惜他们的自由,不要用这种自由作为放纵肉体的借口(加5:13)或掩饰恶事(彼前2:16)。雅各说,“人如果仔细察看那自由的完美律法”,并且恒心遵守,不是随听随忘,就会得福。(雅1:25)
使徒保罗珍视自己因基督而有的自由,但他不会滥用自由去满足自己或伤害别人。他在写给哥林多会众的信中表示,即使他有符合圣经的自由去做某件事,但如果有知识不多的人感到良心不安,质疑他的做法,他就宁愿不做这事,免得损害别人的良心。他举例说,一些祭过偶像的肉给送到市场出售,他有自由选择吃这些肉,但良心软弱的人可能批评他的做法,但他们这样妄断保罗是不对的,因此保罗说:“我的自由何必受别人的良心妄断呢?我既然感恩而吃,又何必为自己感恩而吃的食物招惹批评呢?”然而,保罗还是决定不滥用自由,宁愿强化人,也不令人绊倒。(林前10:23-33)
基督徒的奋斗和人类的希望 保罗说,“圣灵叫人享有跟基督耶稣联合的生命,这圣灵的律法释放了你,让你摆脱罪和死的律法”(罗8:1,2),可是基督徒所享的这种自由受到威胁,因为罪和死的律法仍然存在于基督徒的身体里,试图再次束缚他们。因此,要赢得这场搏斗,基督徒就必须把思想集中在属灵的事上。(罗7:21-25;8:5-8)
保罗说完基督徒要经历内心挣扎后,接着指出跟基督一同承受产业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子”。然后他把其他人称为“受造的众生”,说上帝伟大的旨意“就是受造的众生都获得释放,不再受腐败所奴役,反而得享上帝儿女荣耀的自由”。(罗8:12-21)
用做比喻 约伯饱受痛苦时,巴不得自己死去,以求解脱。那时他把死亡比作受苦的人得到的自由。他显然想到奴隶所过的非人生活,说:“奴隶[死后]脱离主人而得享自由。”(伯3:19;另见21和2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