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意要你付出什么代价?
南美洲一个国家的总统夫人被指控,借着跟自己家族成员所开设的假公司签订合约,她侵吞了数十万美元公帑。印度一名38岁的证券经纪在他的豪华寓所被捕,原因是他涉嫌跟一宗16亿美元的银行与证券市场丑闻有关。除了这幢豪华住宅,他还拥有29部汽车。在菲律宾,一个岛上有数以万计居民靠制造非法手枪维持生计。为了使这门利润丰富的生意得以维持下去,据报他们习以为常地向政府官员行贿,使后者不加以干涉。
不错,在世界各地,商业欺诈和不忠实十分猖獗。当事人最后不但失去地位、名誉,也失去了金钱。
你的情形又怎样?你正经营生意吗?还是你正打算搞生意呢?这门生意要你作出什么牺牲?经商难免要付出一些代价。这不一定是一件坏事。可是,在投资和决定经营一门生意之前,先计算一下代价无疑是明智之举。(路加福音14:28)第31页附框的资料表明,有些代价是你必须仔细考虑的。
显然,经商并不是简单的事。基督徒需要考虑到自己在灵性和道德上所负的责任。你能够一方面付出这些代价,而同时在灵性上保持平衡吗?有些代价是否你的道德立场不容你付出的?有些什么原则可以帮助你决定,什么代价可以付出,什么代价却不可以?
将金钱放在适当的位置
经营生意需要金钱。做生意的人希望赚来的钱足够维持一家的生活。可是,与金钱有关的目标却很容易被人歪曲了,以致贪婪之心乘机而生。在许多人看来,只要问题涉及金钱,别的事就可以完全撇开。然而,圣经箴言一书的执笔者亚古珥却提出以下的平衡看法,说:“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用的饮食。”(箴言30:8)他看出人只要获得足够维持生活所需就应当知足了。他并不像有些做生意的人所说,一定要“大有斩获”才满足。
然而,每逢有所谓发达良机来到,贪婪可以使人将这项原则忘得一干二净。在某个发展中国家,一位周游监督报道一宗类似的个案。某家需要筹集资金的公司使投资人以为,他们能够很快,也许不到几个月,就能赚到双倍的利钱。由于本小利大,许多人都纷纷投资。周游监督说:“有些人迫不及待,没有问清楚底细便贸然贷款用来投资。”
跟这些人不同,有两个人在投资之前先到这家公司的办事处查察一下。他们要求看看该公司的生产设施,但被拒绝。这使他们对该公司的信誉发生怀疑。他们这样行证明对自己是一项保护,因为不出几个星期,警方就揭发这间公司有欺诈行为,并逮捕了一些人。试想想,那些没有查明底细就投资的人,他们要付出多大代价。他们的损失不仅限于金钱,可能甚至也失去一些朋友。这些朋友借钱给他们投资,但由于生意告吹,现在他们变成血本无归。在与金钱有关的事上,应用箴言22:3的原则无疑是明智之举:“通达人见祸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要一诺千金
生意若有亏损,你会怎样应付?诗篇15:4称赞一个纵使自己吃亏,也仍旧遵守承诺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生意顺利时,守信自然容易,但如果履行承诺会使人蒙受金钱损失,在这个时候,人的忠诚就遭受严峻的考验了。
我们可以回顾约书亚日子的一个圣经例子。基遍人设下狡计使以色列的众首领跟他们立约,应允不毁灭他们。但其实,他们本属于一个被视为对以色列构成威胁的国家。他们的计谋被揭发之后,“以色列人没有击杀他们,因为会众的首领曾经指着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向他们起了誓。”(约书亚记9:18,《新译》)虽然这班人来自敌方的地区,众首领却认为遵守诺言是至为重要的事。接着的事态发展表明,他们的做法赢得了耶和华的喜悦。——约书亚记10:6-11。
如果事情的发展并不如你所期望,你仍然会履行生意的协定和合约吗?a这样行会使你跟耶和华更相似,因为他总是一诺千金的。——以赛亚书55:11。
要忠实可靠
在今日的商业世界里,忠实若非绝迹也十分罕见。你的同业也许用不忠实的手法去增加收入。他们可能在广告方面不忠实。他们也许盗用其他公司的商标,放在自己的产品之上,或者将品质低劣的产品当上乘货色卖给人。这一切都是不同形式的不忠实。行这些事的人都像亚萨所描述的“恶人”一样,显然他们用欺诈手段,结果“财宝便加增”。——诗篇73:12。
身为基督徒,你会用不法的手段去增加自己的财富吗?还是你宁可接受圣经原则的指引?圣经的原则包括:“我们未曾亏负谁,未曾败坏谁,未曾占谁的便宜”;“我们放弃了一切暗昧可耻的事,不做诡诈的事”;“两样的法码为耶和华所憎恶;诡诈的天平也为不善”。(哥林多后书4:2,《现译》;7:2;箴言20:23)要记住,不忠实的始作俑者就是魔鬼撒但。他乃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
有些人可能提出异议,说:‘除非你跟别人一样使用不忠实的手法做生意,否则你就很难在商场立足。’这就是基督徒可以对耶和华表现信心的时候。每逢保持忠实会使人蒙受损失,人的忠实就受到考验了。若说人必须不忠实才能谋生,就等于说上帝不会看顾爱他的人。对耶和华怀具真正信心的人深知,无论耶和华手下的仆人在什么国家,在怎样的处境之下,耶和华都能够供应他们的生活所需。(希伯来书13:5)诚然,这样的人的收入可能比不上不忠实的人,可是,为了赢得上帝的祝福,这岂不是很值得的牺牲吗?
要记住,不忠实像回转镖一样,扔出后会飞回原处,使扔出的人自食其果。一个商人若被发现不忠实,顾客和供应商就时常不再光顾他了。他也许能欺骗他们一次,但也许是最后一次。在另一方面,忠实的商人却通常赢得别人的尊重。因此要小心,千万不要向错误的想法屈膝,以为‘既然人人都不忠实,我不忠实也没关系’。圣经的原则是,“不可随众行恶。”——出埃及记23:2。
假设你的长期生意伙伴不是基督徒同工,因此他并非总是按照圣经原则做事。你应当以此作为借口,每逢所做的事不符合圣经原则,就推卸自己的责任吗?要记住亚当和扫罗的事例。他们不但没有设法避免行恶,反而对别人所加的压力屈膝,然后将罪责推在同伴身上。为此他们付出多么高昂的代价!——创世记3:12,17-19;撒母耳记上15:20-26。
以适当方式对待信徒同工
如果你跟信徒同工合伙做生意,也有些代价是你应当考虑的吗?耶利米先知曾在自己的家乡亚拿突向侄儿购买一块田,当时他不是仅跟侄儿握手,来个君子协定,然后付上价银便算了。相反,他说:“我在契上画押,将契封缄,又请见证人来,并用天平将银子平给他。”(耶利米书32:10)书面合约可以避免大家在日后环境改变时产生误会。
如果一位基督徒弟兄在生意上看来待你不公,那又如何?你应当跟他闹上法庭吗?在这件事上,圣经有很明确的指示。保罗问道:“你们中间有人和弟兄起了争执,怎敢告到不义的人面前,却不告在圣徒面前呢?”如果难题未能立即获得完满解决又如何?保罗补充说:“你们彼此告状,已经是你们的失败了。为什么不宁愿受委屈呢?为什么不甘心吃亏呢?”试想想,如果外界人听到真正基督徒竟彼此对簿公堂,这件事会使基督徒会众的名声蒙上多大的污点!在这样的事例上,当事人是否爱钱财过于爱弟兄呢?还是他由于名誉受损而一心要报复?保罗的劝告表明,在这样的情况下,宁愿吃亏也比闹上公堂好。——哥林多前书6:1,7,《新译》;罗马书12:17-21。
诚然,诸如此类的问题若发生在会众里,我们可以用合乎圣经的方式去处理。(马太福音5:37;18:15-17)为了帮助有关的弟兄跟从圣经所推荐的步骤,基督徒监督也许可以向当事人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议。在这些讨论中,同意圣经的原则也许看来很容易,但事后你会切实按之而行,从而表明你的确听从劝告吗?对上帝和弟兄的爱会促使我们这样做。
无可置疑的是,经营生意是需要你付出代价的。希望你所付出的是合理的代价。每逢你面对决定或任何有问题的情况,切要紧记,人生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宝贵。借着将金钱放在适当的位置,紧守诺言,保持忠实,以基督徒的方式对待有生意往来的人,我们可以确定,生意不致令我们付出过多的时间和金钱,同时我们能够保持与别人的友谊,清白无亏的良心,以及与耶和华的良好关系。
[脚注]
a 有关在商业世界里一诺千金的一个现代例子,请参看《儆醒!》(英文)1988年5月8日刊第11-13页“My Word My Bond”一文。
[第31页的附栏]
生意可能要你付出的代价
时间:与公司的雇员比较,经营生意的人差不多总是要付出较多的时间。这会影响你的生活常规,以致你只剩下很少时间去从事至为重要的属灵活动吗?从积极方面来看,你能够安排自己的事务,使你能用较多时间去执行上帝的旨意吗?若然,很好。但要小心!因为说时容易做时难。
金钱:要用钱投资才能赚到钱。你的生意需要你作出多少投资?你手头上有这笔款项吗?还是你要借贷才行?生意一旦未如理想,你能够负担得起损失吗?还是如果生意不顺利,损失就会过于你所能负担的?
朋友:由于日常经营生意所遭遇的难题,业者时常为了生意而失去朋友。虽然有机会结识新朋友,友谊受损却是十分实在的危险。如果朋友是我们的基督徒弟兄,那又如何?
清白的良心:今日世上一般人做生意的手法是“损人利己”,“我有什么利益可图?”欧洲一项调查显示,百分之70以上的学生都认为道德准则在商界是不适用的。难怪欺诈、不忠实和有问题的经营手法大行其道。你会被诱跟别人去做这些事吗?
你与耶和华的关系:任何与上帝的律法和原则背道而驰的经营手法,不管在商界多么普遍,都会破坏人与造物主的关系。为此他甚至可能失去永生的希望。无论我们得到什么物质利益,对忠贞基督徒来说,这个代价岂不是太高吗?
[第31页的图片]
哪一样有助于避免日后产生误会?口头上的君子协定,还是订下书面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