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们甘心宽恕别人不等于纵容或赞同过犯。不是所有错误都可以归咎于遗传的罪。有些过错并不轻微,不该置之不理。(利未记19:17;诗篇141:5)根据摩西法典,罪有轻重之分,在基督徒会众里,情况也一样。(约翰一书5:16,17)
14 如果一个基督徒犯了严重的过错,或基督徒之间发生了严重的纠纷,他们应该按照耶稣提出的方法解决问题。耶稣说:“要是你的弟兄犯了罪,[1]你就要跟他单独见面,说清楚他错在哪里。要是他听你的,你就挽救了你的弟兄。要是他不听,[2]你就带一两个人去见他。这样,根据两三个人的证词,所有事情都可以确定。要是他不听他们的,[3]就告诉会众。要是他连会众也不听,就要把他当作外族人和收税人一样。”(马太福音18:15-17)
15 接着,耶稣在马太福音18:23-35说了个比喻。这个比喻显示,马太福音18:15-17提到的罪看来跟金钱或财产有关,例如欠债不还或欺诈,也可能涉及诽谤,也就是严重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16 如果你有证据,认为会众的某个人犯了严重的过错,得罪了你,应该怎样做呢?不要马上去找长老为你讨回公道。你应该听从耶稣的劝告,先跟对方谈谈,尽力私下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耶稣不是说你只需要去一次就够了。因此,如果对方没有认错,没有求你原谅,你可以考虑不久后再找他谈谈。如果你们能私下解决问题,对方一定会感激你没有把他的过错告诉别人,让他在会众里的名声没有受损。这样,你就“挽救了你的弟兄”。
17 要是对方承认过错,求你宽恕,并采取行动纠正错误,那么你就不用采取第二个步骤了。这类过错或罪行虽然是严重的,但问题可以由两人私下解决。
18 如果你向对方说明他错在哪里,但还是不能挽救你的弟兄,就可以用耶稣说的方法,另外“带一两个人去见他”,再跟他谈谈。他们跟你一起去,目标也是要挽救你的弟兄。他们最好是事件的目击证人。要是没有目击证人,你可以请一两个人做这次面谈的证人,也许可以找碰过类似事件的弟兄姐妹,他们能判断对方是否真的犯了错。在这个阶段如果做证人的是长老,他们并不是由长老团指派的,因此并不代表会众。
19 如果你已经再三付出努力,私下跟对方谈过,又已经带了一两个人去谈,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而你又放不下这件事,就应该告诉会众的长老。长老的目标是维护会众的安宁和洁净。你告诉长老后,就该放心把事情交在他们手里,并信赖耶和华。千万不要因任何人所做的事而绊倒,或不再喜乐地敬奉耶和华。(诗篇119:165)
20 会众的牧人会展开调查。如果证据表明对方确实犯了严重的过错,伤害了你,却毫无悔意,也不肯采取合理而适当的行动改正错误,长老团也许就需要把犯过者开除。他们这样做能保护羊群,使会众保持洁净。(马太福音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