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族
(Tribe)
由种族相同、习俗相同的多个家族或氏族组成,并有公认的领袖带领的社会群体。
通常译作“部族”的希伯来语词mat·tehʹ(马特)和sheʹvet(谢贝特)含有“杖”的意思。(出7:12;箴13:24)由此看来,这些词所指的,是由拿着王杖或手杖的首领或族长带领着的一群人。(参看民17:2-6)大多数上下文的情形都表明,“马特”或“谢贝特”是指“部族”,即以色列的一个部族,例如“迦得部族[马特]”或“利未部族[谢贝特]”。(书13:24,33)另一些上下文的情形表明,“谢贝特”还有别的用法,例如在诗篇74:2,经文提及上帝所救赎、作为他产业的“民族”,所指的显然是跟各国各族有所区别的整个以色列国族;在民数记4:18,这个词的用法看来意义比较狭窄,所指的是利未部族中的一个“支派”(哥辖人各家族);在以赛亚书19:13,埃及“各方”必定是指按地区、阶级等划分的族群。
译作“部族”的希腊语词phy·leʹ(菲莱)是指由共同世系的人组成、而又按支派划分的社会群体。在《希腊语经卷》中,这个词常用来指以色列的各部族。(徒13:21;罗11:1;腓3:5;来7:13,14;启5:5)在启示录5:9“各部族、语言、民族、国族”这句话中,“部族”(菲莱)看来是指有共同世系的一群人。因此这句话所指的范围很广,涵盖了所有人,不论血统、语言、人口或政治体系,都包括在内。(启7:9;11:9;13:7;14:6)同样,在启示录1:7“地上所有民族”这句话中,“民族”(菲莱)所指的,显然也是地上的所有人,因为经文同时提及“每一个人的眼都会看见他”。(参看太24:30)
以色列各部族 以色列的部族安排,是以雅各十二个儿子的世系为依据的。(创29:32-30:24;35:16-18)这“十二个族长[希腊语doʹde·ka pa·tri·arʹkhas多德卡·帕特里阿卡斯]”衍生了“全以色列的十二部族”。(创49:1-28;徒7:8)雅各给约瑟的两个儿子(大儿子玛拿西和小儿子以法莲)祝福,说:“以法莲和玛拿西要归我,就像吕便和西缅[雅各的儿子]是我的一样。”(创48:5,13-20)以色列各部族在应许之地承受产业时(书13-19章),当中并没有约瑟“部族”,由“约瑟的子孙”玛拿西和以法莲代替,有殊荣被列在以色列各部族中。(见疆界,边界;以及上册744页地图)耶和华这样安排,并没有使承受产业的以色列部族增至十三个,因为利未人没有分得土地作为产业。耶和华拣选“利未部族”(民1:49)代替以色列各部族中所有头生的长子,在圣幕前供职。(出13:1,2;民3:6-13,41;申10:8,9;18:1;见利未人)这样,以色列的十二部族就不包括利未部族。(书3:12,13;士19:29;王上11:30-32;徒26:7)
摩西祝福以色列各部族时(申33:6-24),并没有提到西缅的名字,可能是因为这个部族的人口已大大减少,将承受的产业又分散在犹大部族的领土中。以西结在异象里看见圣区和十二部族,这十二部族跟约书亚记所记载承受土地作为产业的十二部族相同。(结48:1-8,23-28)在以西结的异象中,利未部族住在“圣区”内。(结48:9-14,22)
部族的结构 以色列人的组织安排大都按部族结构运作。他们在旷野安营拔营,都是照着部族编制进行的。(民2:1-31;10:5,6,13-28)土地也按部族分配,并有律法规定土地的归属,确保土地不会由一个部族转移到另一个部族去。(民36:7-9;书19:51)
以色列各部族又按宗族进一步划分。部族是以色列国的基本单位,也是最重要的社会结构。每个部族再按宗族首领的世系划分为不同的大家族(“家族”的广义用法)。(民3:20,24;34:14)每个大家族则由多个家庭组成。这种继部族结构再划分为各家族的安排,可以从约书亚记7:16-18和撒母耳记上9:21;10:20,21的记载清楚看出来。
属灵以色列的各部族 在启示录7:4-8,属灵以色列的十四万四千个成员分为“十二部族”,各有一万二千人。(见上帝的以色列)这十二部族的名称跟雅各十二个儿子(即血统上以色列人的宗族首领,包括利未)的名称略有不同。(创49:28)原因如下:
雅各的长子吕便因行为不检而失去长子的权利。(创49:3,4;代上5:1,2)约瑟(雅各跟第二个妻子,也就是他所爱的拉结生的头生子)则获得长子的权利,包括在以色列多得一份产业。(创48:21,22)在启示录的记载中,“约瑟”看来代表以法莲,玛拿西则代表约瑟在属灵以色列所得的第二份产业。启示录的记载也包括利未部族。至于但部族没有列在启示录7:4-8中,显然不是因为但部族有什么不妥,而是要既不增加部族数目,又让利未有一席位。启示录的记载包括利未部族是要表示,属灵以色列中并没有一个祭司部族,因为整个属灵以色列都是“有王权的祭司”。(彼前2:9)
“审判全以色列十二部族” 耶稣告诉使徒,“到万物重获新生的时候”,他们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全以色列十二部族”。(太19:28;见创造,创造物条下的“万物重获新生”)耶稣曾跟忠心的使徒立约,让他们同得王国,当时他也说过类似的话。(路22:28-30)耶稣所指的,不可能是使徒们将来要审判启示录所提及的属灵以色列的十二部族,因为使徒们本身就是属灵以色列的成员。(弗2:19-22;启3:21)这些“蒙召做圣民的人”不是要审判自己,而是“要审判世人”。(林前1:1,2;6:2)跟基督一起作王统治的人要组成王国,担任祭司。(彼前2:9;启5:10)因此,马太福音19:28和路加福音22:30所说的“全以色列十二部族”,显然不是指坐在天上的宝座上施行审判、有王权的祭司,而是指这批人以外的世人。(启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