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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受洗——何以有些教士不赞成!守望台1986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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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受洗——何以有些教士不赞成!
艾伦和桑妮亚只希望他们的婴孩能够领洗。但牧师的反应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英国圣公会的牧师非但拒绝为他们的婴儿举行洗礼的仪式,同时还提出这样的劝告:“你们自己举行好了。”原因何在?艾伦和桑妮亚并没有经常上教堂做礼拜。——《基督教世纪》周报,1981年6月3-10日刊。
最近有多对夫妇在这方面遭遇到类似的拒绝。这是个显著的迹象,表明有些教会对于婴儿受洗一事的观点正在改变。试考虑一下罗马天主教会。在第二次梵谛冈会议之后,罗马天主教会修订了婴儿领洗的仪式。不错,天主教会仍然替婴儿施洗。但现今婴儿的父母必须首先提出保证:他们会将婴孩教养成为天主教徒。梵谛冈下令说:“父母所作的保证若非严肃认真,教会就有理由延迟这项圣礼。父母若不愿作出肯定的保证,教会甚至应当拒绝施行这项圣礼。”——《罗马观察家报》,“婴儿受洗的训示”,1980年12月1日刊。
据天主教教士钱普林(Joseph M. Champlin)说,有一个时候,“热心的传教士[会]替路上的异教弃婴施洗,”教士们则“告诫父母们替婴儿施洗切勿延迟超过一个月,不然便犯了大罪。”可是现在情形已大为不同了。
什么促使人在婴儿受洗的观点方面发生改变呢?原因之一是,教会的领导人现今意识到洗礼并不自动使人成为基督徒。做礼拜的人数急剧下降以及在受了洗的天主教徒当中缺乏敬虔的普遍风气令教会大感关注。“教会为之施洗的儿童长大之后差不多保证会成为不上教堂的成年人,教会又何必为他们施洗,以致难题变成更复杂呢?”《美国天主教报》的一篇文章辩称。
教会在洗礼方面采取新的强硬路线也显示出神学家们之间存有严重的分歧。正如天主教作家马托斯(Joseph Martos)指出,许多教士根本不相信婴儿受洗是一项“对灵魂具有隐形作用的神奇仪式”。在这些教士们看来,这种观念是属于中世纪的,现今已过时了。
因此,难怪许多诚恳的天主教徒大感困惑。教会岂不是一向都主张未受洗的婴儿会落入烈火熊熊的地狱里或留在炼狱中吗?有些人也许纳罕:这若是真的,教会有任何理由要在某种情况之下拒绝替婴孩施洗吗?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正如天主教教士威尔金(Vincent Wilkin)说,未受洗而死去的人数目“实在庞大到无法估计。我们不难想象这批人占了人类的大部分。”
有鉴于此,让我们简单地看看婴儿受洗的历史和圣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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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应当受洗吗?守望台1986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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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应当受洗吗?
婴儿看来根本不像罪人。然而这个历史悠久的仪式的用意便是要洗去人的罪。婴儿的教父三次声明弃绝撒但和后者的作为。然后教士以一个细小的容器轻轻把水三次浇在婴孩的额上,说:“我奉父、子和圣神的名替你施洗。”
有差不多2000年的时间,人以这种仪式为婴儿施洗。父母也许把这项仪式描述为一项深刻感人的经验。可是,这种习俗起源于上帝的道吗?天主教神学家们承认并不然。——可参阅《新天主教百科全书》,第二册,第69页。
请亲自读读圣经中使徒行传一书。你很快便会看出在早期的基督徒当中,浸礼是为那些能够‘留心听和接受’、明白和毅然‘悔改’的人而施行的。(使徒行传2:14,22,38,41)这些事婴儿根本无法办得到!诚然,圣经的确有论及整家人,例如哥尼流一家,受浸的事。a但甚至在这样的场合,浸礼也是为“听道”的人——并非婴孩——而施行的。——使徒行传10:44-47。
来自上帝抑或人的传统?
既然毫无圣经先例可援,梵谛冈声称:“婴儿受洗的习俗是一项自古以来的传统定例。”然而,这项传统是耶稣基督所定下的吗?绝不是,因为直至使徒们去世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之后,婴儿受洗一事才开始流行。到第二世纪的末了,教会的元老透德连辩称,“[孩子]一旦能够明白基督,就让他们成为基督徒好了。”
可是,使徒保罗提出警告说,时候终会来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提摩太后书4:3)使徒们去世而不再能够成为一股“拦阻”的力量之后,没有圣经根据的习俗遂开始渗进基督徒的崇拜中。(帖撒罗尼迦后书2:6)这些习俗之一便是婴儿受洗。然而,直至公元第五世纪,这件事才成为定例。当时有一场激烈的争论发生,使基督教国经历到永久的改变。
事情由一个名叫皮莱杰斯(Pelagius)的英国修士抵达罗马而开始。他目击当地所谓的基督徒的腐败行为而大感震惊。于是他开始促请人“在道德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皮莱杰斯声称人不能把自己的缺点归咎于‘原罪’。“一切善与恶……并非与生俱来 而是人自己做出来的。”皮莱杰斯的主张迅速成为基督教国各处的话题。
不久,教会领袖把这项摒弃‘原罪’的见解视为异端邪说。由于支持当时流行的习俗——婴儿受洗——皮莱杰斯不知不觉使教会占了上风。一个名叫奥古斯丁的主教看出在这方面皮莱杰斯的主张显然有自相矛盾之处。“婴孩若必须受洗,”奥古斯丁辩称,“那么未 受洗的婴孩又如何呢?”看来合乎逻辑的结论便是:未受洗的婴孩会遭受地狱永火之苦。确立了这个论点之后,奥古斯丁接着作出致命的一击:既然未受洗的婴孩确实受到咒诅,若非由于‘原罪’之故还有其他什么理由呢?
至此,皮莱杰斯的主张遂崩溃了。结果,教会在迦太基的会议上宣布皮莱杰斯的见解是异端邪说。‘原罪’遂像告解的主张一般成了天主教的教义。教会开始着重集体归信——许多时带有强迫性质——以求救人脱离‘地狱永火’。婴儿受洗遂从一项流行习俗摇身一变成为官方认可的拯救安排。后来基督新教也承受了这项安排。
‘在地狱的边缘上’
奥古斯丁的主张引起了若干令人尴尬的难题:一位有爱心的上帝怎可能把天真无邪的婴孩投入地狱里受苦呢?未受洗的婴孩会受到顽梗不化的罪人所受的同一惩罚吗?对神学家们来说,这些问题并不容易解答。天主教教士威尔金说:“有些人把未受浸的婴孩置于地狱的熊熊烈火之中。其他的相信烈火并没有吞噬未受浸的婴孩,反之,后者仅是在某个热度中感到实际的不适而已。又有其他的人把这种不适定为地狱里最轻微的痛苦程度。……有些人则把未受浸的婴孩置于一个地上乐园里。”b
可是,最流行的理论是把未受浸的婴孩的魂置于“地狱的外缘”(英文limbo)。这个名词实际的意思是“边缘”(犹如衣服的边缘或缝边),是指一个据称位于地狱边缘的地方而言。对于神学家们来说,“地狱的外缘”是个非常方便的观念。它最低限度缓和了婴孩受苦的恐怖景象。
然而,像一切人为理论一般,‘地狱外缘’的观念也有其难题。何以圣经从没有提及这件事呢?婴儿能够离开“地狱的外缘”吗?老实说,天真无邪的婴儿何以必须到这个地方去呢?可以了解地,教会刻意指出‘地狱外缘’的见解“并非天主教会官方的教训”。c——《新天主教百科全书》。
争论再次爆发
基本上说来,有多个世纪的时间天主教徒墨守奥古斯丁的主张。他们为婴儿施洗,希望使之‘免受地狱外缘之苦’。可是,自1950年以来,婴儿受洗的争论又再度戏剧性地爆发。天主教学者开始对这个习俗是否起源于圣经一事表示很大的怀疑。其他的人则承认他们无法接受奥古斯丁有关地狱之火的主张,也不能接受‘地狱外缘’的观念。
虽然如此,保守的教会领袖起初却拒绝作出让步。1951年,教皇庇护士十二世向一群助产士发表演说。他重申教会的信念,声称“临死时处于蒙恩情况乃是得救的绝对必需条件”。新生的婴儿若看来将不久于人世,教皇鼓励助产士亲自替婴儿施行洗礼的仪式。“千万不要错过这个行善的机会,”教皇敦促说。类似地,梵谛冈在1958年发出一项强硬的警告:“婴儿必须尽早接受洗礼。”
然而,随着著名的第二次梵谛冈会议之后,争论再次爆发。出乎意料之外,教会采取骑墙的态度而试图站在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间。会议声称:“洗礼是得救所绝对必需的。”但令人费解的是,会议同时声称那些“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不认识基督福音的人”也有可能得救。d
为了贯彻始终,教会修订了婴儿受洗的仪式。除了其他改变之外,现在,婴孩的父母若没有答允把婴孩抚育成为天主教徒,教士就有权决定拒绝替婴孩施洗。教会终于偏离了奥古斯丁的教义吗?有些人以为然,并且开始质询婴儿是否有受洗的必要。
有鉴于此,梵谛冈遂发出了“婴儿受洗的训示”,声称“除了洗礼之外……教会不知道有其他方法可以确保婴孩进入永福之中。”教会吩咐主教们要“使……偏离了传统习俗的人恢复遵行惯例。”但未受洗而死去的婴儿又如何呢?“教会仅能把他们交托在天主的慈悲之中。”
你的孩子与婴儿受洗
毫无疑问,许多诚恳的天主教徒对这一切主张感到十分困惑。虽然如此,有些人也许仍然认为洗礼最低限度在宗教方面给孩子一个好的开始。但真的是如此吗?一位天主教母亲说:“我有两名十分年幼的孩子。两者都在婴儿时期受了洗。但在他们身上我却看不到半点恩宠,其实情形刚相反。”
替小孩施洗并不能帮助孩子培养信心。事实上,这违反了耶稣的命令:“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或‘学生’]……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除非人已成长到能够作基督的门徒,否则浸礼便是毫无意义的。诚然,婴孩受洗是一项“自古以来的传统”。但耶稣岂不是曾经谴责一些“因为[他]们的传统,就废弃了上帝的话”的人吗?——马太福音15:6,《新译》。
有鉴于此,圣经鼓励父母们在属灵的事上“从[儿女的]婴孩时期开始”便施以训练。(提摩太后书3:14-17,《新世》)因此,耶和华见证人认真听从圣经的劝告,“以耶和华的管教和思想调整”去教养他们的儿女成人。(以弗所书6:4,《新世》)许多时,这项教导借着经常的家庭圣经研究加以执行。父母们教导儿女参加基督徒的聚会及参与讨论。(希伯来书10:24,25)他们鼓励年轻的儿女把自己的信仰“公开宣告”出来。(罗马书10:10,《新世》)过了相当时间之后,儿女可能受到感动自愿献身事奉耶和华上帝,并且以水浸礼去象征这项献身。这样的水浸礼是合乎圣经的,而且比目击行在一名不懂事的婴孩身上的刻板仪式意义深长和令人满足得多。
孩子若在受浸之前死去,基督徒父母无须恐惧孩子会在地狱的烈火里受苦,或被困在地狱的外缘地带。圣经表明死者是没有知觉的。(传道书9:5,10)父母可以从耶稣所作的应许获得安慰。他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而有希望在一个重建的乐园里享永生。(约翰福音5:28,29;路加福音23:43)这个基于圣经的希望远较变幻无常、混乱不堪的人为传统更能予人安慰。
[脚注]
a 在圣经里,有时“全家”一词显然并不包括婴孩在内。例如,提多书1:11论及变节背教的人“败坏人的全家”。——也可参看撒母耳记上1:21,22。
b 奥古斯丁本身主张未受浸的婴孩“会遭受一切刑罚中最轻微的一种”。
c 在第十八世纪,一个宗教会议试图宣布‘地狱的外缘’乃是“皮莱杰斯的神话”。当时教皇庇护十六世颁布一项通谕谴责这个宗教会议是异端。虽然教皇并没有正式认可‘地狱外缘’的主张,教皇的通谕却使这项见解继续流行。
d 天主教神学家盖齐(Tad Guale)把教会所采取的新立场称为“一项相当荒谬的圣礼分歧——洗礼是婴孩得救的第一个 必需阶段,但在另一方面却是其他任何人得救的一项较大过程中的最后 阶段。”
[第7页的附栏]
婴儿受洗的历史概要
年代(公元)事件
约公元193年 透德连主张成年人才应受洗
253年 迦太基会议宣称“婴孩必须立刻受洗”
412-417年 皮莱杰斯与奥古斯丁之间发生‘原罪’之争
417年 迦太基会议谴责皮莱杰斯的主张为异端邪说。
婴孩受洗遂成为天主教的教条规定
1201-1208年 教皇英诺森三世撰文支持婴孩受洗
1545-1563年 特伦特会议宣布要把任何拒绝接受
婴孩受洗的人“逐出教会”
1794年 教皇的通谕——《教会公告》——谴责詹森派的宗教会议,
后者把‘地狱外缘’的主张称为异端
1951年 教皇庇护士十二世强调婴儿受洗的必要,
并且鼓励助产士在紧急情况之下亲自施行洗礼
1958年 梵谛冈下令‘婴儿必须尽快受洗’
1963-1965年 第二次梵谛冈会议宣布救恩有可能
无须通过洗礼而获致。下令修订婴儿受洗的仪式
1980年 梵谛冈重申婴儿受洗的习俗,声称‘除此之外,
教会不知道有其他任何方法可以使孩子进入永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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