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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判决扩大病人的权利警醒!1991年 |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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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送到医院急救。当时,医务人员发现她身上带着一张签署好的医疗指示/免除责任卡,其上清楚声明,她基于明确的宗教理由不接受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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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判决扩大病人的权利警醒!1991年 |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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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绝不能随意把病人的预先指示[例如,耶和华见证人所携带的医疗指示/免除责任卡]置诸不理,就如他无法随便漠视紧急事故发生时所接获的指示一般。”法庭补充说,“病人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罔顾耶和华见证人的明确指示,而强行替她输血便……侵犯了她的这项权利,同时对她选择按之而生活的宗教准则表示不敬。”
重审的法官接着有力地反驳医生的论据。后者声称见证人的医疗卡在紧急情况下并不生效。“我绝不同意……耶和华见证人的医疗卡只不过是一纸空文。……耶和华见证人的医疗卡上的指示把一项有效的限制加诸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向马利特太太提供的疗法之上。这项限制包括禁止输血。……她的书面声明显然具有这样的目的:在她无法为自己发言时表达她的意愿。”
法官在结论中提出这个合乎逻辑的论点:耶和华见证人若拒绝接受输血,“他们就必须承担自己所作决定的一切后果。日后他们或他们的家属都不能说,这张医疗卡并不代表他们的真正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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