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洁净
(Clean,Cleanness)
在希伯来语和希腊语中,有好些词语都用来形容清洁或纯净,也用来描述清洗或净化的行动,为要恢复无瑕无疵的状况,达到毫无污秽、杂质或腐败的目的。这些词语大多形容道德和灵性的洁净,而不只是身体的洁净。身体和礼仪上的洁净息息相关,是分不开的。希伯来语动词ta·herʹ塔赫(意即“洁净,洗净”)常指礼仪或道德方面的洁净。“塔赫”的同义词ba·rarʹ(巴拉尔)有不同词形,意思都是“除掉,筛选,洁净,除净”。(结20:38;传3:18;诗18:26;耶4:11)希腊语ka·tha·rosʹ(卡塔罗斯)的意思是“洁净,纯洁”,可指身体、道德和灵性的洁净。(太5:8;23:26;多1:15)“污秽、不洁”则译自希伯来语ta·meʼʹ(塔梅),也是希腊语a·ka·thar·siʹa(阿卡塔西阿)的其中一个译法。(利5:3;太23:27;加5:19)
身体的洁净 虽然以色列人在旷野流浪了40年,却因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所以比其他民族活得更加健康。这无疑要归功于上帝的律法,其中包括了营地卫生、诊断和治疗各种疾病的规定。有关条例再三强调,民众只可饮用干净的水;动物也分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见动物)处理尸体的人必须做好预防措施,检疫隔离的条例则有助于预防传染病的蔓延。粪便必须掩埋的规定简直是超时代的排污概念。(申23:12-14)律法规定以色列人要经常洗澡洗衣,显然也对国民大有好处。
在圣经里,身体的洁净往往象征灵性的洁净,比如“明亮、洁净的上等细麻衣”用来象征“圣民的正义行为”。(启19:8)耶稣曾以杯盘的洁净为喻,揭露法利赛派为人虚伪、灵性不洁的真面目。这些人喜欢弄虚作假,好比人只顾洗净杯盘的外面,却毫不在乎里面是否污秽。(太23:25,26)耶稣跟门徒吃最后一次逾越节晚餐(当时加略人犹大也在场)时,也说过类似的比喻。虽然门徒都洗过澡,脚也被主耶稣洗过了,因此在身体方面来说是“完全洁净”的,但耶稣指出,从灵性方面来说,他们却并非人人都“洁净”。(约13:1-11)
圣经列出了大约70个因素,足以使人在身体和礼仪上成为不洁。其中包括:接触过尸体(利11:32-40;民19:11-19);接触过不洁净的人或物件(利15:4-12,20-24;民19:22);患了麻风病(利13:1-59);下体流液,包括性交时流出精液(利15:1-3,16-19,32,33);生了孩子(利12:1-5);吃了不洁净的飞禽、走兽或鱼类(利11:41-47)。在耶和华面前供职的祭司,更要加倍留意在身体和礼仪上保持洁净。(出30:17-21;利21:1-7;22:2-8)在特别的情况下,土地也可能因为谋杀和淫乱的事受玷污。(民35:33,34;结22:2-4;36:25)
礼仪方面的洁净 以色列人必须在礼仪方面保持洁净,违者一律处死。“你们要使以色列人跟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玷污我在他们当中设立的圣幕,就因自己的污秽而死亡。”(利15:31)祭司一般可用水和红母牛的灰,为人、地方和物件行洁净礼。(民19:2-9)民数记5:2指出,使人不洁的三个常见理由是:(1)患了麻风病,(2)下体流液,(3)接触过死人。
麻风病 这是最可怕的一种恶疾,患者需要受到严格的检疫监控,需要长期隔离,并要经过仔细的反复检查才能确定是否已经痊愈。(利13:1-46;申24:8)因此有一次,一个麻风病人要表现很大的信心,才能对耶稣说:“主啊,只要你愿意,就能使我洁净”。耶稣不但乐意伸出援手,还以行动证明他能治好这种恶疾。耶稣对这个人说:“你洁净了吧”,然后吩咐他“去给祭司查看,并且献上摩西规定的礼物”。(太8:2-4;可1:40-44;见麻风)
律法规定,麻风病人痊愈以后,必须行洁净礼,才可以回复正常的生活。洁净礼分为两个部分,涉及的步骤相当繁复。首先,求洁净的人要在营外让祭司查看,并准备水、雪松木、胭红布、牛膝草和两只活鸟。祭司要吩咐人用瓦器盛活水,把一只鸟宰在上面,将血倒进瓦器,再把雪松木、胭红布、牛膝草和活鸟一同蘸在鸟血里。祭司要一连七次把血洒在病好了的人身上,然后把活鸟放走。祭司宣布病人洁净以后,这个人要把全身的毛发剃去,洗澡和洗衣服,然后才可以进营,但必须先在自己的帐幕外住七天。到第七天,他要再次把头发胡须,包括眉毛剃去。第八天,他要牵来两只公绵羊羔和一只一岁的母绵羊羔,并拿少许面粉和油,献做赎愆祭、赎罪祭、全烧祭和谷祭。祭司要先把赎愆祭中的公绵羊羔和油,在耶和华面前来回摇动,献做摇祭,然后把公绵羊羔宰了。祭司要拿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指上。祭司也要拿一些油,抹在刚抹了血的这三个部位。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用指头洒油七次,并用剩下的油抹在求洁净的人的头上。接着,祭司要献赎罪祭、全烧祭和谷祭,替这个求洁净的人赎罪,宣布他已洁净。求洁净的人要是家境清贫,就可以不献母绵羊羔和其中一只公绵羊羔,改用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来代替,一只献做赎罪祭,一只献做全烧祭。(利14:1-32)
下体流液 对于如何处理男女下体流液,不论是正常现象还是因病引起的,律法都有规定。男人夜间遗精,就必须洗澡洗衣,并且不洁净到日落。妇女因月经而污秽,就不洁净七天。
可是,如果妇女有异常或长期流液的病症,就要在流液的病好了之后数七天,才算洁净。男人要是下体流液,同样要在流液的病好了之后数七天,才算洁净。(这里说的是病理现象,跟正常的遗精不可混为一谈。)大凡男女在不洁净的日子摸过或坐过的东西(床、椅子、鞍子、衣物等),都不洁净。谁接触了这些不洁净的人或物件,都必须洗澡洗衣,并且不洁净到晚上。除了洗澡洗衣,不洁净的男女要在第八天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祭司要把祭牲献上,一只做赎罪祭,一只做全烧祭,好替求洁净的人赎罪。(利15:1-17,19-33)
丈夫跟妻子交合时流出精液,两个人事后都要洗澡,并且不洁净到晚上。(利15:16-18)如果丈夫与妻子同寝时遇上妻子月经来潮,误沾了她月经的污秽,就跟妻子一样不洁净七天。(利15:24)人要是罔顾上帝的律法,偏要在妻子行经期间交合,两人都要处死。(利20:18)基于上述理由,男人如果有必要在礼仪方面保持洁净,比如出战前要自洁成圣,就不可跟妻子行房。(撒上21:4,5;撒下11:8-11)
母亲生孩子后也有一段时间不洁净。假如生的是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经期污秽的日子一样。第八天,男孩要受割礼,但妇人要再等三十三天,才算洁净。洁净的日子还没有满,她就不可接触圣物,也不可进入圣处,不过她摸过的东西却不会因此不洁净。假如生的是女孩,她就不洁净十四天,并且要再等六十六天,才算洁净。律法的这些规定显示,人从一出生就男女有别,其中以男子居首。妇人不管生男孩还是女孩,洁净的日子一满,就要拿一只一岁的公绵羊羔献做全烧祭,拿一只雏鸽或斑鸠献做赎罪祭。如果家境清贫,买不起公绵羊羔,可以献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作为洁净礼的祭牲,这就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和养父约瑟所献的。(利12:1-8;路2:22-24)
摩西律法为什么说,房事和生育这些事使人“不洁”呢?
既然行经、行房和分娩都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摩西律法为什么说这些事使人“不洁”呢?律法的这些规定其实是把婚姻中夫妇的亲密关系提升到更高的层次,表明这种关系是神圣的,由此教人学会自制,学会尊重生殖器官、视生命和血为神圣。此外,从卫生和健康的角度看,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显然也对人大有益处。然而,事情还牵涉到另一个方面。
起初,上帝造男造女,赋予他们性欲和生育能力,吩咐他们合为一体,繁衍后代。因此,这对完美的男女交合并不是罪。可是,亚当和夏娃背叛上帝(不是因为性交,而是因为吃了禁果)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们犯罪后良心受责,赫然发觉自己赤身露体,于是马上把身体遮蔽起来,还想躲避上帝。(创3:7,10,11)从那时起,人类就无法以完美的方式执行繁衍后代的使命了,罪也一代传一代,任谁都逃不过死亡的惩罚。即使一些为人正直、敬畏上帝的父母,也只能把有罪的生命传给自己的子子孙孙。(诗51:5)
律法中关于生殖器官的种种规定教人学会自律,克制欲念,以及尊重上帝赋予人类的生育能力。这些条例使所有人深深意识到,人人一生下来就有罪。由此可见,律法的规定不单单是卫生条例,也不单单是为了促进健康和预防疾病传播而颁布的。男男女女因正常的生理现象而下体流液,要过一段时间才算洁净,这个规定也是恰当的,让人记得自己是有罪的。人如果患有长期或异常流液的病症,不洁净的日子就更长。跟刚刚生了孩子的母亲一样,这些人病好了以后不但要洗净身体,还要献上赎罪祭,好让上帝的祭司替他赎罪。马利亚生下头生子以后,也献上赎罪祭,由此承认自己是不完美的,生来就是罪人。(路2:22-24)
处理尸体的规定 按照摩西律法,凡是接触过尸体的人都不洁净,不过程度深浅却要视乎情况而定。人接触的如果是动物的尸体,就不洁净到日落;如果是人的尸体,就不洁净七天。前者只需洗衣服就行了,但如果误吃了自死或被野兽撕裂的动物,除了洗衣服,还要洗澡。(利5:2;11:8,24,27,31,39,40;17:15)祭司除了必须遵守同一规定之外,如果在不洁净的日子吃了圣物,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必须处死。(利22:3-8)
谁接触了人的尸体,要行的洁净礼就比较复杂。他要把一头红母牛交给祭司在营外宰杀,祭司要一连七次把母牛的血洒在会幕前。整头母牛(包括皮、肉、血、粪)都要烧掉,然后把雪松木、牛膝草、胭红布全扔进烧牛的火中。母牛的灰要收起来,留下来做“除污秽的水”,在第三和第七天洒在不洁净的人身上。到第七天的日落,这个人要洗澡洗衣,才算洁净。(民19:1-13)
如果有人死在房子或帐幕里,已经在里面的人和一切没有盖好的器皿,连同房子或帐幕本身,都不洁净。谁误触坟墓或战场上死人的骨头,都不洁净。正因为这个缘故,耶稣在世的日子,犹太人习惯在逾越节前一个月把坟墓通通刷上白灰,以防有人误触而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民19:14-19;太23:27;路11:44)假如有人在离俗的人身旁死去,离俗人先前离俗归上帝的日子都不算数。他要重新做离俗人,并且要献赎罪祭。(民6:8-12;见离俗人;参孙)
律法之约规定,被玷污的土地 和物件 都必须洁净。假如有人被杀害,没人知道凶手是谁,就要量度四周各城的距离,看看哪座城最接近凶案现场。城里的长老要把一头(用来代替凶手的)没有工作过的母牛犊牵到有水的溪谷去,打断它的颈项,并在它上面洗手,以示清白,并求上帝免除他们的血债。(申21:1-9)
衣物器具要是碰过尸体,或因不同原因变成不洁净,都必须按指定的方式处理和清洗。(利11:32-35;15:11,12)假如衣服或房子墙上出现麻风一类的灾病,问题就比较严重。如果灾病看来不受控制,有可能扩散,不洁净的衣服就要用火烧掉,不洁净的房子也要拆毁。(利13:47-59;14:33-53)
战利品必须先行洗净,才能带进营里。凡经得起火烧的,都要经火烧过才洁净;经不起火烧的,都要用水洗净。(民31:21-24)
基督徒的洁净 基督徒不用遵守摩西律法以及其中有关洁净的规定。可是,耶稣在地上时,这些律法和传统依然生效。(约11:55)律法让人看见“将来美好安排的影子”,但“基督才是实体”。(来10:1;西2:17)因此,关于洁净礼的种种安排,保罗说:“按照律法,几乎一切都是用血洁净的[摩西把血水洒在约书、人民、圣幕和各器皿上]。不流血,罪就不蒙宽恕……天上事物的象征也要这样去洁净”。“如果牛羊的血和牛犊的灰洒在污秽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的血呢?他借着永恒的圣灵把自己献给上帝,无瑕无疵。他的血不是更能使我们的良心清白,摆脱死的行为,使我们可以敬奉永活的上帝吗?”(来9:19-23,13,14)
由此可见,只有主耶稣基督的血,才能把基督徒一切的罪和不义除净。(约一1:7,9)“基督爱会众,为会众舍了自己,好借着神圣的话语,仿佛用水把会众洗净成圣”,要使会众毫无污点,圣洁无瑕,“叫我们成为子民,特别归他所有,热心行善”。(弗5:25-27;多2:14)基督徒会众的每个成员都不要“忘记自己旧日的罪已经除净了”,要不断结出圣灵的果实(彼后1:5-9),并且谨记:“凡结果实的,[上帝]就修整干净,叫果实结得更多”。(约15:2,3)
基督徒必须谨守崇高的标准,在身体、道德和灵性方面保持洁净,慎防各样“玷污身体和心灵的事物”。(林后7:1)耶稣说过,能玷污人的事物不是从外面到人里面去的,而是从人里面出来的。因此,所有被基督的血洗净的人,更要看重灵性的洁净,好能在上帝面前常存“洁净的内心”和“清白的良心”。(可7:15;提前1:5;3:9;提后1:3)对这些良心清白的人来说,“一切都是洁净的”,但对不信而良心污秽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洁净的”。(多1:15)凡希望保持洁净,心地纯洁的人,都会听从以赛亚书52:11的劝勉:“你们扛抬耶和华器具的人啊……不要接触不洁净的东西……保持洁净”。(诗24:4;太5:8)这样,他们的“手”就仿佛被“洗净”(雅4:8),而上帝也必把他们看作洁净的人。(撒下22:27;诗18:26;另见但11:35;12:10)
虽然使徒保罗不用遵守摩西律法,但有一次他却按照律法的规定到圣殿行洁净礼。那么,保罗是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呢?不是的。要记得,保罗从来没有抵制律法或律法的条文,他只是表明上帝没要求基督徒要遵守摩西律法而已。只要律法的规定不违反基督教的真理,谁想继续遵守都没有问题。在行洁净礼这件事上,保罗只希望清除一切无谓的障碍,好使犹太人不致因为他而不听从关于耶稣基督的好消息。(徒21:24,26;林前9:20)同样道理,保罗说就算食物本身是洁净的,但如果吃了足以使弟兄失足,他就宁愿不吃了。(罗14:14,15,20,21;林前8:13)在一切事上,保罗最关心的是怎样帮助别人得救,并为此费尽了心力。所以,保罗大可以说自己“是清白的,没有欠谁的血债”。(徒20:2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