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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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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医生会劝病人在手术前几个星期预先储存自己的血液(称为手术前自体血液储存法),到有急切需要时,就可以把自己预先储存的血液输进体内了。可是,这样收集、储存和输入血液,也直接违反了上帝在利未记和申命记的吩咐。圣经吩咐我们不该储存血,而是要把血放出来,仿佛把它还给上帝一般。就算摩西法典现已不再生效,耶和华见证人仍然尊重上帝包含在法典里的原则。他们决心要“禁戒血”。因此,我们不捐血,也不将血储存起来供输血之用,因为血是应当“放出来”的。收集、储存和输入血液都是违反上帝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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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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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弗兰克·戈尔曼教授写道:“把血倒出来,最可能的意思是,用以表明自己尊重动物生命的崇敬举动。人这样做可以表明自己尊重创造这动物及维持其生命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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