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
(Ezra,Book of)
这卷书报道耶和华怎样实现应许,使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返回故土,在耶路撒冷复兴正确的宗教。内容包括波斯王吩咐犹太人返回耶路撒冷(已荒凉了70年)崇拜耶和华所颁下的诏书;记述了重建圣殿所经历的重重障碍,却终于大功告成。以斯拉的记载由始至终都紧紧环绕以上重点。看来由于这缘故,以斯拉省略了某些阶段发生的事,例如第6和第7章之间的那段时间,他就略去不提,因为他并不是要为当时的人写一份详尽的历史。
执笔者 以斯拉是个祭司、学者和熟练的抄经士。他“虔心……把条例和公正的法度教导以色列人”,纠正返国的犹太人在敬拜耶和华方面的不足之处。他无疑有资格撰写以他为名的经卷。凭着波斯王授予的权柄,他可以随意搜集所需的史料,因此由他来撰写以色列历史的这个重要部分,可说是顺理成章的事。(拉7:6,10,25,26)这卷书从第7章27节开始到第9章,执笔者忠实地使用第一人称。大部分学者都同意,以斯拉记是历代志的续篇,只要把历代志下36:22,23跟以斯拉记1:1-3比较一下,就可以清楚看出这点;这也进一步表明,以斯拉记出自以斯拉之手。犹太传统同样认为,以斯拉就是这卷书的执笔者。
真实可靠 以斯拉记被收进《希伯来语经卷》的正典。以斯拉记跟尼希米记原本是一卷书,《巴比伦塔木德·最后一道门》14b跟从这个传统的分类。但自16世纪以来,希伯来语圣经的印刷本就把两卷书分开,但在计算《希伯来语经卷》各书的总数时,人们仍然把这两卷书算做一卷。《杜埃译本》根据希腊语拼法,把这两卷书称为厄斯德拉上下,但指出厄斯德拉下也称为乃赫米雅(即尼希米记)。有一本希腊语次经称为厄斯德拉第三集,内容取自历代志下、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某些部分,以及民间的一些传说。此外,还有一本杜撰的作品,称为厄斯德拉第四集。
以斯拉记大部分以希伯来语写成,但也有不少地方是用阿拉米语写的,因为这些部分是以斯拉从公众记录和官方文献中抄来的,其中包括“[幼发拉底]河西”的官长呈给波斯王的奏章,以及王给这些官员的谕旨和法令。此外,以斯拉也提供简短的历史记载,说明这些文献彼此间的关系。在以斯拉的日子,阿拉米语是国际贸易通用的语言。第4至7章是用阿拉米语写的。以斯拉记的部分内容是从犹太档案抄录下来的,这些部分自然会用希伯来语去写。上述事实也进一步表明,以斯拉记是真实可靠的。
以斯拉记7:23-26报道,波斯政府认同犹太人履行摩西律法,因此在恢复正确宗教方面,波斯人也算有点贡献。以斯拉提到多位波斯国王,对他们在位次序的记述非常准确。今天,大部分学者都同意以斯拉记正确无误。《新威斯敏斯特圣经辞典》更直截了当地说:“这卷书的历史记载完全可靠,我们对此毫无疑问。”(H.格曼编,1970,291页)因此结论是:以斯拉记的确真实可靠,而以斯拉也是个真实人物。
写作时间和背景 以斯拉记的成书时间跟历代志大致相同,约在公元前460年写成。以斯拉一开始就转述居鲁士所下的诏书,吩咐犹太人从巴比伦返回故土。这个诏书是在波斯王居鲁士元年颁布的。(拉1:1)公元前607年秋季,尼布甲尼撒遗下的犹太人全都逃到埃及去,犹大和耶路撒冷沦为荒土,土地仿佛被迫安息了。耶路撒冷荒凉的第七十年,土地被迫守安息的日子就在公元前537年秋季结束了。居鲁士的谕旨必定是在公元前538年年底或公元前537年年初颁布的,理由有两个:第一,土地荒凉必须延续到第七十年结束为止;第二,如果谕旨在几个月前颁布,获释的犹太人就不得不在多雨的冬季上路了,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有鉴于此,谕旨很可能是在公元前537年初春颁发的,好让犹太人在旱季上路,抵达耶路撒冷后,在公元前537年圣历七月(提斯利月)一日把祭坛设立起来。这个日子相当于格雷果里历的9月29日。(拉3:2-6)
建殿工程在公元前515年完成。以斯拉描述完犹太人守逾越节和无酵节的情形,就略过接着的一段时间,记录公元前468年(即波斯王亚达薛西在位第七年)发生的事,他本人也在记载中出现了。从第7章27节到第9章,以斯拉采用第一人称代词,但在第10章又改用第三人称。他这样做显然是要让自己隐入幕后,好集中报道各首领、祭司、利未人和其他返回故土的人的活动,尤其要记录他们怎样拨乱反正,帮助娶了外邦女子为妻的犹太人改过自新。
[第933页的附栏]
以斯拉记的要点
这卷书报道犹太人从巴比伦获释之后,在耶路撒冷重建圣殿,复兴正确的宗教
涵盖的时间是犹太人从巴比伦重返故土后的大约70年
居鲁士下令释放被掳的犹太人,一小群犹太人决心回耶路撒冷(公元前537)重建圣殿(1:1-3:6)
重建圣殿(3:7-6:22)
返回故土后的第二年,奠下了圣殿的根基
仇敌屡次干扰建殿工作,最后成功迫使工程停顿下来,直到大流士一世在位第二年(公元前520),上帝兴起先知撒迦利亚和哈该,鼓励人民恢复建殿工作
大流士一世命人查阅设于巴比伦和埃克巴坦那的档案室,发现居鲁士曾下令犹太人重建圣殿,于是颁令恢复工程,任何人都不得阻挠,违命者必被处死
大流士一世在位第六年(公元前515),建殿工程完成,犹太人举行启用礼,并守逾越节
以斯拉带着献给圣殿的礼物前往耶路撒冷(公元前468),并委任审判官(7:1-8:36)
波斯王亚达薛西(长手君)允准以斯拉前往耶路撒冷
以斯拉率领1500个男丁,连同来自迦西斐雅的258个利未人和殿役,带着巨量的金银和圣殿器皿,聚集在亚哈瓦河边,然后出发;超过三个半月后,他们抵达耶路撒冷
洁净以色列人,包括祭司(9:1-10:44)
以斯拉知道有些犹太人娶了外邦女子为妻,沦为不洁,就公开祷告向耶和华认罪
舍迦尼雅认罪,建议立约把外邦妻子和儿女遣走
召集所有从被掳之地回来的人到耶路撒冷去;决定派首领逐一调查与外邦人通婚的案件
祭司、利未人和其余的男子都相继把外邦妻子和儿女遣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