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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解决弟兄间的纷争?守望台1994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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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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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解决弟兄间的纷争?守望台1994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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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一步也许仍未足以把问题解决。论到处理这样的情况,耶稣说:“带一两个人同去。”这些很可能是目击证人。他们也许听到一个人毁谤别人,或者见过现时闹翻的双方以往所订的书面协议。另一方面,如果在讨论期间有任何因素出现,例如书面或口头的证供,有助于确立难题的成因,同去的人便可以为此作证。在处理这样的难题时,也应当尽量使知情的人限于最小的数目——“一两个人”。事情若仅是个误会,此举可以避免令情况恶化下去。
受到冒犯的一方应当怀有什么动机呢?他应当设法羞辱信徒同工,直至他摇尾乞怜才罢休吗?鉴于耶稣的劝告,基督徒不应敏于定弟兄的罪。如果犯过者承认自己犯错而赔罪,并设法纠正弊端,被冒犯的人就‘得了他的弟兄’。——马太福音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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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解决弟兄间的纷争?守望台1994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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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过者有可能被开除一事,我们可以看出马太福音18:15-17的训示并不适用于轻微的冒犯。耶稣在这里所谈及的是严重的过犯,不过这类过犯是双方可以自行解决的。例如,过犯也许是诽谤,以致受害者的声誉蒙受严重损害。事情也许涉及金钱瓜葛,因为在接着的经文里,耶稣打比方论及一个不仁的奴仆,他虽然欠下主人一大笔钱,主人却免了他的债项。(马太福音18:23-35)一笔债项若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偿还,当事人也许只是周转不灵,因此双方可以很容易把问题解决。可是,如果欠债的人坚决不肯偿还债项,事情就可能演变成严重的过犯,显明欠债者犯了偷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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