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耶稣说:“你们宽恕谁的罪,谁的罪就蒙了宽恕;你们留住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住了。”这些话是否意味到基督徒能够赦免人的罪?
我们没有圣经的根据,认为一般基督徒或甚至受委任的长老蒙上帝授予赦罪的权柄。诚然,耶稣在约翰福音20:23对门徒的话表示,上帝在这方面给予使徒特殊的权柄,但耶稣这番话也许跟他在马太福音18:18论及天上判决的话有关。
正如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4:32的劝告表示,基督徒可以宽恕别人的某些过犯:“你们要以仁慈相待,存温柔怜恤,彼此甘心宽恕,就像上帝借着基督甘心宽恕了你们一样。”保罗这里所谈及的过犯是指基督徒个人之间的纠纷而言,例如无心之失的言词。他们应当尽力设法解决这些问题,彼此宽恕。要记住耶稣说:“所以,你把礼物带到坛来,在那里要是想起有弟兄对你不满,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离开那里;你要先跟弟兄言和,回来才把你的礼物献上。”——马太福音5:23,24;彼得前书4:8。
可是,从约翰福音20:23的上下文看来,耶稣跟着对听众所说的话表明,他其实论及一些较严重的罪。让我们看看个中原因。
耶稣在复活那天向耶路撒冷的门徒显现;当时他们房间的门锁上了。圣经记载说:“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享有和平。父亲怎样差了我来,现在我也怎样差你们去。’他说了,就向他们吹气,对他们说:‘接受圣灵吧。你们宽恕谁的罪,谁的罪就蒙了宽恕;你们留住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住了。’”——约翰福音20:21-23。
这里提及的门徒很可能主要是忠心的使徒。(参考第24节。)耶稣向他们吹气,然后说:“接受圣灵吧”,他借此以象征性的方式让门徒知道,圣灵不久便会倾注在他们身上。接着,耶稣指出他们会获得恕罪的权柄。按理说来,这两段话应当是互相关连的。
耶稣复活后50天,在五旬节的日子把圣灵倾注下来。这达成了什么目的呢?目的之一是,获得圣灵的人经历重生而成为上帝的属灵儿子,有希望跟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统治。(约翰福音3:3-5;罗马书8:15-17;哥林多后书1:22)可是,圣灵倾注下来一事还达成其他目的。有些人借此获得行奇迹的能力;有些人能够说出原本不懂的外国语言来;有些人能够说预言;另一些人能够医治病人或令死人复生。——哥林多前书12:4-11。
既然耶稣在约翰福音20:22所说的话是指圣灵倾注在门徒身上一事,他接着论及恕罪的话,看来意思是说,上帝的灵作用在使徒身上,使他们获得上帝赐予独特权柄,可以宽恕或留住别人的罪。——参阅《守望台》(英语版)1949年3月1日刊,第78页。
圣经没有把使徒每次运用这个权柄的经过都加以详细报道。但圣经也没有把他们每次运用神奇恩赐说外国语言、作预言,或医治疾病,都记录下来。——哥林多后书12:12;加拉太书3:5;希伯来书2:4。
至于使徒怎样运用恕罪或留罪权柄,一个例子见于亚拿尼亚和撒非拉瞒骗圣灵一事。彼得曾听见耶稣在约翰福音20:22,23所说的话,他后来将亚拿尼亚和撒非拉的罪揭发出来。彼得首先对亚拿尼亚说话,结果亚拿尼亚立即身亡。撒非拉随后来到,也一样向使徒撒谎,于是彼得将她判罪。彼得没有宽恕她的罪,反而对她说:“看啊!埋葬你丈夫的人的脚就在门前,他们也会把你抬出去。”她也立刻倒下,气断身亡。——使徒行传5:1-11。
在这个事例上,使徒彼得运用特殊的权柄把人的罪留住;他凭神奇的能力确知上帝并没有宽恕亚拿尼亚和撒非拉的罪。使徒们也看来具有超人的辨识力,可以看出某些人的罪确已凭着基督的赎价得蒙宽恕。因此,受灵指引的使徒便能够宣判谁的罪获得赦免,谁的罪被保留。a
这并不是说当时所有受灵所膏的长老都具有这种神奇的权柄。我们从使徒保罗论及哥林多会众被开除的男子的话足以见之。保罗没有说,‘我赦免那个男子的罪’,甚或‘我知道这人已蒙上天宽恕,因此你们要接纳他’。刚相反,保罗敦促全会众宽恕这个已重返组织的基督徒,对他表现爱心。保罗进一步说:“不论你们仁慈地宽恕了什么人、什么事,我都照样宽恕。”——哥林多后书2:5-11。
那人一旦重返组织,会众的所有基督徒弟兄姊妹就可以宽恕他,对他以前所做的错事不咎既往。不过他首先必须真心悔改,然后才可以重返组织。这些事情要怎样处理呢?
有些严重过犯是会众长老必须处理的,例如偷窃、说谎,或严重的不道德。长老会尝试纠正和责备犯过者,促使他们真心悔改。但假如当事人毫无悔意,继续蓄意犯罪,长老就只好根据上帝的训示,把犯过者开除。(哥林多前书5:1-5,11-13)耶稣在约翰福音20:23所说的话在此并不适用。这些长老并没有获得圣灵的神奇恩赐,例如医治人身体疾病或使死者复生的能力。这些恩赐在第一世纪达成它们的目的之后就终止了。(哥林多前书13:8-10)再者,今日长老也没有蒙上帝授权可以自行赦免别人的严重过犯,宣布一个犯了严重罪过的人在耶和华眼中已经清白了。这种宽恕惟有凭着赎价的牺牲才可以施行,而且也只有耶和华才有权根据赎价施行这样的赦免。——诗篇32:5;马太福音6:9,12;约翰一书1:9。
在古代哥林多那个男子的事例上,当事人犯了严重的罪,却不肯悔改,因此必须将他开除。如果他后来衷诚悔改,并且表现同悔改相称的行为,他便可以获得上帝的宽恕。(使徒行传26:20)在这样的情况下,长老有理由根据圣经看出,耶和华的确已宽恕了犯过者的罪。这样,一旦当事人重返组织,长老就可以在灵性上帮助他,使他信心稳固。会众的其他成员可以像哥林多会众的基督徒一样,乐于宽恕和接纳重返组织的人。
长老以这个方式处理问题,并没有自行定立个人的审判标准。他们运用圣经的原则,紧紧跟从耶和华在圣经里所提供的指引。因此,无论长老决定是否宽恕犯过者,他们都按耶稣在马太福音18:18所说的话行事:“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捆绑的,都是天上已经捆绑的,凡你们在地上解开的,都是天上已经解开的。”他们的行动只是反映出耶和华在圣经里对事情的观点而已。
因此,耶稣在约翰福音20:23所说的话,其实跟圣经的其余部分没有冲突。他的话表明,使徒在恕罪方面拥有特殊的权柄,而这是与他们在基督徒会众于婴孩时期所担任的特别角色一致的。
[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