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苦
(Torment)
在《希腊语经卷》,希腊语ba·sa·niʹzo巴萨尼佐(和其他相关的词语)出现过二十多次;基本意思是“用试金石来验证[baʹsa·nos巴萨诺斯]”,引申指“用苦刑拷问”。某些词典编纂者指出,这个词在《希腊语经卷》用来指“受苦;受折磨;痛苦”的意思。(太8:29;路8:28;启12:2)
“巴萨尼佐”曾在几段经文里出现,比如描述某男仆因瘫痪而“饱受痛苦”(新世)或“疼痛的很厉害”(吕译)。(太8:6;另见4:24)另外,罗得看见所多玛城居民的种种恶行,心里“就很痛苦”(新世)或“感到伤痛”(新译)。(彼后2:8)这个词也用来形容船只逆风航行时的窘境。(太14:24;可6:48)
有些译本把马太福音18:34中的希腊语名词ba·sa·ni·stesʹ(巴萨尼斯泰)译做“狱吏”(新世;另见太18:30),有些则译做“掌刑的;司刑官”(和合,吕译)。由于囚犯有时会被人用刑逼供(虽然徒22:24,29没有用“巴萨尼佐”这个词,但经文显示用苦刑审问囚犯绝不罕见),因此“巴萨尼斯泰”后来常常用来指狱吏。谈到“巴萨尼斯泰”在马太福音18:34中的用法,《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说:“(事实上)被囚禁本身就是一种‘苦刑’,所以‘司刑官’很可能纯粹指狱吏,别无其他意思。”(J.奥尔编,1960,第5卷,2999页)因此,启示录20:10说:“他们昼夜处于苦况,永无休止”,显然指他们被囚禁,活动范围受到限制。马太福音8:29和路加福音8:31记述同一件事时就用了两种说法,显示被囚禁大可以说成是“受苦”。(见火湖)
有些评注家常用圣经中提到人“受苦”的经文,去证明地狱永火的教义。但正如上文解释,圣经证据显示启示录20:10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事实上,第14节说得很清楚,在“火湖”里受苦“象征第二种死亡”。另外,正如条目拉撒路2的资料指出,虽然耶稣说有个富翁身处“苦况”(路16:23,28),但他说的只是比喻,并非真人真事。启示录中几段经文也是很好的例子,可以从上下文看出“受苦”只是比喻的说法或包含象征的意义。(启9:5;11:10;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