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价——基督教国失传了的教义
赎价——相信耶稣死去以换取有罪人类的信仰——对真正的基督教至为重要。然而,长久以来,这项教义都受到基督教国的神学家所批评和嘲笑。
为什么会这样呢?耶稣自己岂不是在马可福音10:45说:“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吗?
有些人声称耶稣从没有说过以上的话,认为这些话是在使徒保罗影响之下杜撰的。其他人则主张这里的“赎价”是修辞手法,或者说赎价的教义来自希腊神话!因此,赎价实际上已从教会的主张中消失了。
然而,你也许觉得很奇怪,早期基督徒怎么会明白耶稣死亡的意义。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14,15告诉我们,说:“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这个教义多么简单而有说服力——完全没有后来教会神学家所造成的那种复杂改变。
这个教义有可能是由保罗始创的吗?没有可能,因为他在哥林多前书15:3解释道:“我当日所领受 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明显的是,在保罗写各封书信之前许久,基督徒已经明白耶稣的死亡是献祭式的真代价,是用来救赎有罪人类的赎价。此外,正如保罗指出,他们明白基督的死亡应验“圣经”,也就是说,应验希伯来文圣经里(即“旧约”)诗篇第22篇和以赛亚书第53章一类的预言。
尚未解答的问题
如果你选择自己探索事实,就会发觉叛道主张在使徒的日子混进基督教里。(使徒行传20:29,30;提摩太后书4:3,4)然而,关于基督赎价祭物的信仰仍然存留下来,正如早期教会元老的写作表明一样。可是,后来有些神学家钻研赎价教义,遇到一些棘手问题,例如:赎价付给谁呢?为什么必须付出这样的代价?
公元第4世纪,尼斯的格列高利和其他人阐述赎价付给撒但魔鬼的观点!他们认为,撒但拥有人类,因此赎价要付给他,以求释放人类。可是,当代有一个人名叫纳西昂的格列高利,看到这个理论的漏洞。这个理论暗示上帝得倚靠魔鬼——简直荒谬!但赎价付给魔鬼的观念却大受欢迎,流传了多个世纪。
赎价能够付给上帝自己吗?纳西昂的格列高利觉得他也看见这个观念的难题。既然‘我们不是受[上帝]奴役’,为什么要有一项赎价付给他呢?此外,天父能够要求赎价,‘喜悦自己儿子死亡’吗?这个表面的棘手问题看来使人怀疑赎价本身。
赎价的死亡
若要探究这个问题,便需把你带到12世纪初。坎特伯雷大主教安塞姆试图在自己所著的《为什么上帝成为人》(Cur Deus Homo)里解答这些问题。这本书主张基督的死亡是满足上帝公正的方法,却不是赎价。安塞姆认为借赎价宽恕罪,却没有满足公正要求,就等于没有纠正罪。安塞姆说:“但上帝无法容许任何弊病在自己的王国里不受到纠正。”那末,上帝怎样纠正各事呢?
安塞姆认为‘罪羞辱上帝’,“单是恢复被[亚当的罪]取去的东西”并不足够。既然上帝受到羞辱,赎价——即使是完美的人的祭物——也不足以补偿。这个教士推想道:“鉴于造成的羞辱,所偿还的,必须超过 被取去的。”[楷书本刊自排。]安塞姆认为这要求一个“又是神,又是人”的个体死去!
不论你对安塞姆的主张有什么反应,这些主张都已经赢得了他当代的人,并且继续发挥影响力,直到我们的日子。安塞姆可谓一箭双雕,既巩固了三位一体的教义,又给予赎价致命一击——至少在基督教国里是这样!“满足”成了神学家的口头禅,“赎价”一词却渐渐湮没无闻。可是,安塞姆的理论几乎完全基于似是而非的逻辑,而不是基于圣经。随着时间过去,托马斯·阿奎那一类的学者也开始用自己的巧妙逻辑找出安塞姆“满足”理论的漏洞。猜测于是蔚然成风。救赎理论不断增多,辩论进一步远离圣经,深陷于人为推想、哲学、神秘主义的泥淖里。
宗教改革与赎价
且让我们进到与我们时代近一点的日子。16世纪,基督新教宗教改革的狂飙爆发,当时产生了称为索齐尼派的激进团体。a他们否认耶稣的死亡以任何方式“拯救我们”,说这种信仰“荒谬、错误、非常有害,……和圣经、理智都有抵触”。(The Racovian Catechisme)既然上帝白白宽恕人,根本就无需满足什么公平。他们声称,基督死亡所救赎的,是感动人效法他的完美榜样。
由于受这些教派和其他异端攻击,天主教会发动反击,召开特伦托会议(公元1545至1563年)。但对许多教义争论采取立场的时候,事实证明会议对救赎的态度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会议提及‘耶稣基督的功劳’,并且运用“满足”一词,却小心避免“赎价”一词。结果,教会老远就停下来,没有进一步阐明自己有任何明确圣经立场。猜测之门仍然大开。
为什么宗教领袖失败
自从特伦托会议以来,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神学家都发展出无数救赎理论。(参看第7页的附框。)然而,关于基督死亡意义的观点看来仍然莫衷一是。只有一点是神学家同意的:就是他们都不屑提及圣经中“赎价”一词,宁可不理这词,故意贬低这词,或者解释过去了事。他们解释基督死亡意义的时候运用难懂的术语、错综复杂的谬误逻辑,以及动听的字眼,例如“道德影响力”和“代表实际满足”等。基督教国的教士非但没有帮助人建立对基督死亡的信仰,反而使基督的苦刑柱成了叫人摸不着头脑的绊脚石。
什么是这种极度失败的基本原因呢?天主教神学家博尼费斯·A·威廉斯把这件事归咎于神学家“在严密监管的孤立情况中受教育”——太过远离人的真正需要。b你岂不同意这个评论吗?可是,耶利米书8:9甚至更进一步,指出这个难题的真正根源:“他们弃掉耶和华的话,心里还有什么智慧呢?”
诚然,赎价这个教义也许引起一些棘手问题。(彼得后书3:16)但神学家非但没有考查圣经以求寻得答案,反而运用属人智慧和逻辑。(哥林多前书1:19,20;2:13)他们预先假定要拒绝任何不合自己心意——或理论——的圣经部分。(提摩太后书3:16)他们助长一些并非出自圣经的主张,例如三位一体教义。(约翰福音14:28)他们最大的失败就是,把人的得救视作最重要的事,却不理会牵涉到上帝圣名和王国的更大争论。——马太福音6:9,10。
赎价的拥护者
现在请把你的查考推到1800年代末。一个畏惧上帝、名叫查尔斯·泰兹·罗素的男子离开主流神学,开始发行这本杂志——《守望台》。罗素忆述道:“从起初这本杂志就特别拥护赎价。”
《守望台》继续拥护赎价,直至今天。百多年来,《守望台》提出健全的圣经理由证明应该相信赎价,并且对批评家的挑战提出合理、基于圣经的答复。因此,我们邀请你现在进一步看看圣经怎样论及基督的死亡及其含义。
[脚注]
a 参看本刊姊妹杂志《儆醒!》(英文版)1988年11月22日刊“索齐尼派——为什么他们拒绝三位一体?”一文。
b 可是,请注意第7页附框里威廉斯自己的理论。
[第7页的附栏]
救赎理论的例子
□ 教区长论或政府论:荷兰神学家雨果·格劳秀斯在17世纪提倡这个观点,驳斥索齐尼派的理论。格劳秀斯认为基督的死亡“是一种合法交易,上帝充当教区长或总督的角色,人则充当罪犯的角色”。——黑斯廷斯的《宗教及伦理百科全书》。
□ 生命赎罪论:这个理论在1946年由基督新教神学家克拉伦斯·H·休伊特提出。他认为基督的工作,不在于付出某种法定惩罚,而在于‘把我们从罪和死的律法的辖制中释放出来,导致悔改和敬虔懊悔,从而使我们在上帝面前有可宽恕的地位’。
□ 借基督徒团契的救赎:罗马天主教神学家博尼费斯·A·威廉斯(1970年)把“救赎”等同于“使我们转离自我中心,把自己的心互相敞开。”他补充道:“基督徒的替代见解或替人受罪见解,就是知道自己和受罪蹂躏的人类忧戚相关。……因此教会就是那些乐于为别人作特别服务而生活的团契。”
□ 替罪羊论:天主教神学家雷蒙德·希瓦格在1978年提出这个理论。他拒绝上帝要求“以眼还眼”的观念,认为基督的祭物是某种感情净化,容许人类社会发泄——从而除去自己的天生暴力倾向。
□ 社会-政治救赎:浸信会神学家索尔沃尔德·洛伦曾在1985年写道:“上帝不但为罪人寻求宗教上的宽恕,也要在政治上解放穷人和受压迫的人。……因此,耶稣的死亡显示一位关心医治人类生命一切层面的上帝。”
[第5页的图片]
基督新教和天主教的神学家都发展出无数关于救赎和赎价的理论,但圣经有何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