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
(People of the Land [Earth])
希伯来语词组ʽam ha·ʼaʹrets(安·哈阿雷茨)连同其复数词形,在《希伯来语经卷》里共出现了75次。在耶稣的日子,宗教领袖用这个词组去贬低别人,但这个词组原本并没有贬义。
凯勒和鲍姆加特纳合编的希伯来语和阿拉米语辞典说,“安·哈阿雷茨”这个希伯来语词组的意思是“具有完整公民权的人”。(《旧约全书辞典》,莱顿,1958,711页)《圣经考释辞典》说,这个词组“严格来说,惟独指有能力负起责任的男性公民,住在自己国土的已婚男子,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兵役、参与司法程序,以及……出席庆典”。(G.A.巴特里克编,1962,第1卷,106页;参看利20:2-5;王下15:5;16:15;结45:16,22;46:3,9)由此可见,这个词组原本含尊重的意思,而非仅用来指平民阶级或贫苦大众。
为了买下麦比拉洞,亚伯拉罕就跟“当地”的赫人议价。(创23:7,13)在这两节经文里,《美国译本》把希伯来语“安·哈阿雷茨”翻作“土著”。法老质问摩西和亚伦时,把住在歌珊地的以色列人称为“本国的平民”。(出5:5)圣经用这个词组的单数词形指迦南地的所有人(民14:9),又用ʽam(安)的复数词形(ʽam·mehʹ安梅,各民族)描述迦南境内不同的部族或民族(尼9:24,30)。在以斯帖王后的时代,这个词也用来指波斯帝国境内臣服的各民族。(斯8:17)西拿基立用这个词组的全复数词形(ʽam·mehʹ ha·ʼara·tsohthʹ安梅·哈阿拉措特)去指亚述军队所征服的各国各族。(代下32:13)
在以色列国内,“安·哈阿雷茨”这个词组通常用来指一般国民,跟政府官员或祭司相对。(王下11:14,18-20;耶1:18;34:19;37:2;44:21;结7:27;但9:6;亚7:5)不过,这个词组显然不是仅指贫苦的劳动阶层,也包括有钱的国民,因为以西结谴责贪婪的先知、祭司、首领多行不义后,接着痛斥“这地的人民常施诡计欺诈人,抢劫掠夺,恶待凄苦和穷乏的人,诈骗侨居的人,不讲公理”。(结22:25-29)为了交纳法老尼哥索取的巨款,约雅敬王只得向全国“国民”征税,向他们征收金子和银子。因此,圣经说“安·哈阿雷茨”杀了密谋背叛亚们王的人,并立约西亚作王,后来再立约哈斯作王,这些“安·哈阿雷茨”并不是什么作乱的坏分子。(王下23:30,35;21:24)尼布甲尼撒征服犹大后,城中60个国民连同一些高官被押到利比拉处死。这60个国民显然是城中颇有名望和势力的人。(王下25:19-21)当然,“安·哈阿雷茨”也包括贫苦的平民,巴比伦王让这些穷人留在犹大,正如他在较早之前曾让一些穷人留在耶路撒冷。(王下24:14;25:12;耶40:7;52:15,16)
以色列人获释回乡后,以斯拉和尼希米谴责回乡的人行事不当,跟“这地的各民族[各地民族]”来往,娶了他们的女儿,任由他们在安息日进城做买卖,又跟随他们做可憎的事。(拉9:11;10:2,11;尼10:28,31)这些经文所指的民族,就是以斯拉记9:1,2列举的以色列周围的民族。以色列人应当跟他们分开,原因不在于他们地位低微或家境贫寒,而在于上帝的律法要求以色列人奉行纯正的崇拜。(尼10:28-30)
变成贬义词 后来,犹大的宗教领袖开始用这个词组去指不熟悉律法的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特指那些不认识也不仔细遵守传统的人,而这些繁复的传统是拉比制定的。(太15:1,2)约翰福音7:49所记的话,正好反映了法利赛派所怀的轻蔑态度:“这些不认识律法的群众,他们是被咒诅的。”(约7:49)约书亚拉比说,“安·哈阿雷茨”是指“那些不佩戴经文护符匣(tefillin特菲林)的人”。另一些拉比给不遵守犹太教传统的人这样的评语:“人若不曾服事智者的门徒,即使学了圣经和《密西拿》,也是个‘安·哈阿雷兹’。”(《巴比伦塔木德》之《祝福》47b,译自M.西门的英译本)“愚昧无知的人[安·哈阿雷茨]不会敬虔。”(《巴比伦塔木德》之《先贤箴言》2:5,译自J.伊斯雷尔斯塔姆的英译本)“目不识丁的人不会得着复活。”(《巴比伦塔木德》之《婚姻文书》111b,译自I.斯洛特基的英译本;参看太9:11;路15:2;18:11)耶稣的看法却截然不同,他说:“我来……是要召罪人。”对于那些“四处流离”、“好像绵羊没有牧人”的群众,耶稣对他们显出温情。(太9:13,36)
由此可见,“安·哈阿雷茨”从一般的敬称转变为宗教上一个含贬义的词。一个类似的例子是英语pagan(异教徒)一词。这个词源自拉丁语paganus,原本只是指住在乡间的村民,但由于这些村民通常是最不愿意归信的,城中的居民就逐渐用这个词去指所有不接受他们的所谓基督教信仰的人。同样,英语heathen(不信神、未开化的人)本来只是指住在heath(野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