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说:“由于法典,我已经死去,脱离了法典,让我可以为上帝而活。”(加拉太书2:19)
保罗说的这句话,跟他向加拉太各群会众提到的一个重要道理有关。那里有些基督徒听信了假导师鼓吹的道理,以为一个人必须遵守摩西法典才能得救,特别是必须接受割礼。但保罗知道,上帝已经不再要求他的子民接受割礼。保罗非常有力地反驳了这些错误的主张,帮助弟兄姐妹对耶稣基督献出的赎价更有信心。(加拉太书2:4;5:2)
圣经说得很清楚,一个人死后就对周围发生的事一无所知,也不会受到这些事的影响。(传道书9:5)所以,保罗说“我已经死去,脱离了法典”,意思是他不再受摩西法典约束了。保罗非常肯定,只要他相信赎价,就“可以为上帝而活”。
为什么说,保罗是“由于法典”才有这样的转变呢?保罗在16节解释过,“人称为义人是通过信从耶稣基督,而不是靠着遵守法典的行为”。(加拉太书2:16)不过,法典确实发挥了一个重要的作用。保罗对加拉太的基督徒说:“法典是后来添加的,目的是让犯法的事变得明显,直到获得承诺的后代来到为止。”(加拉太书3:19)所以,法典让人清楚看出,不完美的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地遵守法典,他们最终需要一个完美的祭物才能赎罪。因此,法典把人们带领到上帝承诺的“后代”,也就是基督那里。一个人信从耶稣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称为正义的人。(加拉太书3:24)正是由于法典的缘故,保罗接受并信从了耶稣,被上帝称为正义的人。这样,他就“死去,脱离了法典”,“可以为上帝而活”。从此以后,他不再受法典约束,但他必须服从上帝。
保罗在罗马书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我的弟兄们,由于基督牺牲了他的身体,你们也像死了一样不受法典约束……现在我们脱离了法典的约束,因为对以前限制我们的法典来说,我们已经死了。”(罗马书7:4,6)罗马书的经文和加拉太书2:19都显示,保罗说的“死”不是指被法典定罪而必须死去,而是得到自由。法典不能再约束保罗和其他基督徒,他们都因为相信基督的赎价而得到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