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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89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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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圣经所载有关服事仆人的资格又如何?圣经唯独在提摩太前书3:8-10,12,13(《新世》)有这样的论述:‘照样,服事仆人也应当庄重,不一口两舌,不嗜酒,不贪不义之财,凭着清白的良心持守信仰的神圣秘密。此外,这些人要先受考验,看看是否适合,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才让他们作仆人。服事仆人只可作一个妻子的丈夫,以优良的方式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以优良的方式服事的男子正为自己赢得优良的地位,从而能够在与基督耶稣有关的信仰方面放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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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89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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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获推荐为服事仆人的人应当‘先受考验,看看是否适合’,他们必须提供证据表明自己具有责任感。这绝不是说他们会有一段试用期。反之,他们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至少受了浸已一年)显明基督徒的成熟,甘心乐意料理所接获的委派,且胜任愉快。一个为人谦卑、态度‘庄重’的青年若显明了这些品质,同时符合别的资格,即使他尚未达到20岁,长老也可以推荐委任他。其他的男子也许在较大的年纪才清楚显明他们具备资格,能够“以优良的方式服事,同时为自己赢得优良的地位而放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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