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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洞悉圣经(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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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律法之约生效 使徒保罗说:“单方面的安排用不着居间人,而这里所说的只有上帝一方。”(加3:20)律法之约涉及两方,一方是上帝,另一方是以色列国。以色列人天生有罪,不能跟上帝立约而亲近他;也就是说,他们需要一个居间人。从他们向摩西提出的请求,不难看出他们是多么的战战兢兢。他们说:“你向我们说话吧,我们一定听。可不要让上帝向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出20:19;来12:18-20)因此,耶和华向他们发慈悲,立摩西为律法之约的居间人,吩咐他们献上祭牲,使约生效。虽然摩西也是不完美的罪人,但他跟昔日的亚伯拉罕一样,在上帝面前享有蒙悦纳的地位。(来11:23-28;见称义条下的“‘算为’义人是什么意思”)当天,摩西主持订立律法之约的仪式,吩咐人把祭牲献上。摩西把祭牲的血洒在“约书”上,向民众宣读约书的内容,申明有关的条例。民众异口同声地表示愿意服从。接着,摩西把血洒在民众(意即代表民众的长老)身上,对他们说:“这是立约之血。耶和华跟你们所立的约,都以他这一切诫命为根据。”(出24:3-8;来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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