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基督教与国家
耶稣在死前几小时告诉门徒:“你们不是世界的一部分,而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翰福音15:19)这是否意味基督徒会对世上的政府采取敌视的态度呢?
不属世界而非敌视世界
使徒保罗告诉住在罗马的基督徒:“在上的当权者,所有的魂都要顺服,因为权柄无不出于上帝。现存的当权者各有相对的地位,都是上帝所安排的。”(罗马书13:1)同样,使徒彼得在信中写道:“你们为了主的缘故,要顺服人所创造的一切安排:不论是在上的君王,还是奉差惩罚作恶者、称赞行善者的施政官。”(彼得前书2:13,14)显然,在早期基督徒当中,顺服国家和国家指派的官员是一项广受接纳的原则。他们力求做奉公守法的公民,并跟所有人和睦共处。——罗马书12:18。
《宗教百科全书》在“教会与国家”的标题下说:“公元最初三个世纪,基督教会以总体而言跟官方的罗马社会保持分离。……然而,基督教领袖……主张信徒要在基督教信仰容许的范围内,服从罗马律法及忠于罗马皇帝。”
尊敬,不是崇拜
基督徒并不敌视罗马皇帝。他们尊重皇帝的权威,并予以他所配得的尊敬。罗马皇帝尼禄统治期间,使徒彼得写信给散居罗马帝国各地的基督徒说:“要尊重所有种类的人,……尊重君王。”(彼得前书2:17)在说希腊语的人当中,“君王”这个词语不仅指当地分封的王,也包括罗马皇帝在内。使徒保罗劝勉住在罗马帝国首都的基督徒说:“各人所当得的,你们都要清还。……要求尊重的,就尊重他。”(罗马书13:7)罗马皇帝无疑要求人尊重他。过了相当时候,他甚至要人民崇拜他。然而,在这件事上早期基督徒却不愿越出界限。
公元第二世纪,波利卡普在罗马总督面前受审,据报他宣告说:“我是基督徒。……我们受到教导,要把当得的尊荣给予各人,……给予上帝所委任的权威。”然而,波利卡普宁可牺牲生命,也不愿崇拜皇帝。公元第二世纪的护教士,安提阿的狄奥菲鲁斯,写道:“我愿意尊荣皇帝,为他祷告,但不能崇拜他。我只崇拜永活的真神。”
为君王而作的适当祷告跟帝王崇拜或国家主义都毫无关系。使徒保罗解释为君王祷告的目的:“因此,首先我劝勉你,要为所有种类的人恳切祈求、祷告、代求、感谢,又要为列王和所有身居高位的人这样做,好叫我们能够满怀敬神的虔诚,庄庄重重地过平稳安静的生活。”——提摩太前书2:1,2。
“受主流社会所排斥”
早期基督徒虽然对人表现适当的尊敬,却没有因此就赢得世人的友谊。法国历史家阿曼提及早期基督徒“受主流社会所排斥”。实际上,他们受两个社会所排斥(犹太社会和罗马社会),两个社会都对他们诸多误解,深怀成见。
例如,有一次犹太领袖诬告保罗,保罗在罗马总督面前申辩说:“我没有犯过什么罪,既没有干犯犹太人的律法和殿宇,也没有干犯凯撒。……我向凯撒上诉!”(使徒行传25:8,11)保罗知道犹太人阴谋杀害他,于是向尼禄上诉;由此可见保罗承认罗马皇帝的权威。保罗在罗马第一次受审之后看来获得释放,但后来再被监禁。传统声称尼禄下令把他处决。
论到早期基督徒在罗马社会所处的逆境,社会学家兼神学家恩斯特·特勒尔奇写道:“只要职位和行业跟偶像崇拜、帝王崇拜、流血杀人有关,或使基督徒接触到异教的性不道德,基督徒都不会考虑接受。”持有这个立场是否令基督徒无法跟政府享有和平及互相尊重的关系呢?
凯撒所“当得的”,偿还给凯撒
耶稣曾向门徒提出一项准则;基督徒对罗马政府,事实上对其他所有政府,的态度都受这项准则所支配。耶稣宣告说:“凯撒的东西要偿还给凯撒,上帝的东西要偿还给上帝。”(马太福音22:21)耶稣给跟从者的这项训示跟许多犹太人所表现的国家主义精神截然不同;这些犹太人憎恨罗马人的统治,同时声称向别国纳税是不合法的。
后来,保罗告诉住在罗马的基督徒说:“所以,你们实在理应顺服,不但是因为他的烈怒,也是因为你们的良心。所以你们也该纳税;因为他们[政治上的“在上的当权者”]是上帝的公仆,专责执行这个职务。各人所当得的,你们都要清还:要求纳税的,向他纳税;要求进贡的,向他进贡。”(罗马书13:5-7)虽然基督徒不属世界,他们却有责任作奉公守法、忠实纳税的公民,为国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付出代价。——约翰福音17:16。
但耶稣的话仅是指纳税而言吗?既然耶稣没有具体地说明什么是凯撒的东西,什么是上帝的东西,在某些事例上,我们就必须根据经文的上下文或我们对整本圣经的了解来作决定了。换言之,为了决定基督徒可以把什么东西偿还给凯撒,有时就牵涉到基督徒那受过圣经薰陶的良心。
小心在两项对立的要求中保持平衡
许多人忘记了,耶稣指出要把凯撒的东西归给凯撒之后,接着补充说:“上帝的东西要偿还给上帝。”使徒彼得表明,对基督徒来说,谁的要求应获优先考虑。彼得劝谕基督徒要顺服“君王”和“施政官”之后,随即写道:“你们要做自由人;可是,即使享有自由,也不要用自由遮盖恶事,倒要做上帝的奴隶。要尊重所有种类的人,爱整个弟兄团体,畏惧上帝,尊重君王。”(彼得前书2:16,17)使徒表明,基督徒是上帝的奴仆,而非属人统治者的奴仆。他们虽然要对国家官员表现适当的尊重,但却要怀着畏惧上帝之心这样做,因为上帝的律法才是至高的。
上帝的律法是高于人的律法的,在此之前若干年彼得曾清楚表明这点。罗马政府把民事和宗教的权力都授予犹太公会。有一次这个犹太行政团体下令禁止耶稣的门徒奉基督的名教人,彼得和其他使徒于是以尊重但却坚决的口吻回答说:“我们必须以上帝为统治者,服从他而不是服从人。”(使徒行传5:29)显然,早期基督徒必须小心在服从上帝与服从人为统治者之间保持平衡。在公元第三世纪早期,德尔图良说:“如果把一切都归给凯撒,还有什么剩下来给上帝呢?”
跟国家妥协
随着时间过去,第一世纪基督徒对国家所采取的坚定立场逐渐软化下来。耶稣和使徒所预告的叛道事件在公元第二三世纪方兴未艾。(马太福音13:37,38;使徒行传20:29,30;帖撒罗尼迦后书2:3-12;彼得后书2:1-3)叛道的基督教跟罗马世界妥协,公然采纳异教的节日和思想,接受公职,甚至在军中服役。
特勒尔奇教授写道:“从第三世纪以降,情势变得越来越困难,因为有更多基督徒跻身于上流社会,甚至在军队和官场担任显要职位。有些基督教著作对基督徒参与这些事愤然提出抗议。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妥协的迹象——为了安抚良心的罪咎感而写的话。……从君士坦丁的日子开始,这种不安之感已消失了,基督徒与异教徒已不再发生摩擦,国家的所有公职都向基督徒开放。”
到公元第四世纪末了,这种甘愿妥协而变了质的基督教就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
自古至今,基督教国(由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新教所代表)一直跟国家妥协,深深卷入国家的政治,大力支持国家所发动的战争。对于这种情况,许多诚恳的教徒都大感震惊。他们无疑很高兴知道,在与国家的关系上,今日有些基督徒坚守第一世纪基督徒所采取的立场。接着两篇文章会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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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到凯撒尼禄,彼得写道:要“尊重君王”
[鸣谢]
Musei Capitolini, R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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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利卡普宁可牺牲生命,也不愿崇拜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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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基督徒都是和平、忠实、纳税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