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
(Pain)
指肉体感到难受,程度有深有浅;也可指精神上或情感上的悲伤。
要辛劳地耕种受咒诅的土地(创3:17-19;5:29),使人在精神上、情感上和肉体上感到痛苦。同样,伤人的话语(箴15:1),别人不爱良善(罗9:2),疾病及别的患难(伯2:13;16:6),也使人痛苦不堪。可怕或恐怖的事情,不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也都令人感到痛苦。(诗55:3,4;赛21:1-3;耶4:19,20;结30:4,9;另见产痛)
不再有痛苦 肉体的痛苦虽然令人感到难受,却能达成有益的目的,让人知道身体正在受到伤害,从而推使人采取行动,避免损害进一步加重。因此,上帝应许人“不再有……痛苦”(启21:4),不是指人将会失去痛觉,不再能感受疼痛,而是指痛苦的成因(比如疾病和死亡)被根除了,罪和不完美的身心(罗8:21,22)不再使人遭受精神上、情感上和肉体上的痛苦。就连完美的耶稣也曾因为自己的死亡,因为别人对他的话无动于衷,而在肉体上和情感上感到痛苦。由此可见,完美的身心不是毫无痛苦的感觉的。(太26:37;路19:41)圣经甚至预言耶稣会“常遇痛苦”。(赛53:3)耶稣治好了“害各样疾病的、受疼痛苦楚的”(太4:24),从而承受了他们的痛苦(赛53:4)。
用做比喻 圣经不时用痛苦来打比喻。根据上下文,痛苦可指工作辛苦(箴5:10)或对耶和华上帝心存敬畏(代上16:30;诗96:9;114:7)。圣经说,当大水、山岭和大地震动摇撼时,都痛苦不堪。(诗77:16;97:4;耶51:29;哈3:10)在上帝看来,不忠的犹大国的痛苦无法医治,死期将近。(耶30:15)
痛苦或剧痛,也可指人的苦况。使徒彼得论述耶稣基督,说:“上帝已经使他复活,把他从死亡的苦况中救出来,因为死亡不能禁锢他。”(徒2:24)虽然死人毫无知觉,死亡却令人伤心悲痛,因为人在临终前通常会痛苦挣扎,而死后又归于无有,被死亡完全攫住。(参看诗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