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有些情况也许会考验我们对耶和华的爱有多深,对圣经原则的理解有多透彻。比如说,基督徒有不信主的丈夫,丈夫可能在某个节日请妻子跟他一起和亲戚吃饭。有的基督徒可能本着无愧的良心接受,有的可能不接受。无论如何,基督徒如果接受邀请,就该以行动表明,自己不是去庆祝节日,而是去和亲戚吃一顿饭而已。
基督徒妻子最好预先尊重地向丈夫说明,可能会出现尴尬的情况。她可以解释,作为耶和华见证人,她不会参与节庆活动,如果到时有这些活动,场面就可能很尴尬了。说不定不信主的丈夫因此决定改天才去。(彼得前书3:15)
如果不信主的丈夫听了妻子的解释以后,还是要妻子一起去,又该怎么做呢?妻子也许认为,丈夫是一家之主,有责任供应家人食物,这次只是到他亲戚家吃饭而已。(歌罗西书3:18)她也许还可以向在场的人作见证呢。再说,食物并不会因为吃的日子是节日而变得不洁。(哥林多前书8:8)她可以把这顿饭视为家常饭,而不参与任何节庆活动,例如说祝福语、唱节日歌、祝酒等等。
另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吃这顿饭会对别人有什么影响。基督徒妻子应该想想,如果别人知道她在节日去探访不信主的亲戚,她会因此成为别人的绊脚石吗?(哥林多前书8:9;10:23,24)
此外,基督徒妻子还要考虑,家人到时会不会向她施压,要她妥协?怕尴尬的心理可以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她事先仔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自己的基督徒良心,是十分重要的。(使徒行传24:16)
我应该接受圣诞奖金吗?
基督徒的雇主可能在圣诞节前后分发奖金或礼物。基督徒应该一概拒绝吗?不一定。雇主也许根本没想过,员工接受奖金或礼物就是庆祝圣诞节。雇主可能只是给所有员工分红,或分发年终奖金,借此感激员工整年的辛劳,并激励员工好好工作。雇主可能送礼物给所有员工,不管他们是犹太教徒、伊斯兰教徒,还是其他宗教信徒,也不管他们庆不庆祝圣诞节。因此,如果雇主只是趁节日或借节日的名义分发奖金或礼物,耶和华见证人就不一定要拒绝。
就算别人是因为宗教节日才送礼物,基督徒接受礼物也不一定表示认同该宗教的观点。同事或亲戚也许会告诉耶和华见证人:“我知道你不庆祝这个节日,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收下我这份礼物。”基督徒如果不会良心不安,也可以收下礼物,表示谢意而不提节日。(使徒行传23:1)基督徒也许在不冒犯对方的时候,再婉转地说明自己的立场。
如果送礼物的人分明要使基督徒动摇,或为了物质利益而妥协,又该怎么做呢?那么最好不要接受礼物了,因为我们应该专一爱戴耶和华。(马太福音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