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第7章注釋
7:1
迦百農 見太4:13的注釋。
7:2
一個軍官 又譯「一個百夫長」,也就是羅馬軍隊中統領大約100個士兵的人。
7:3
請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 平行記載馬太福音8:5說:「有一個軍官來見他[耶穌]。」看來,這些猶太人的長老是代表這個軍官提出請求的。只有路加提到了這個細節。
7:11
過了不久 有些古抄本寫的是「第二天」,但古老而且有權威的抄本都支持現在這個譯法。
拿因 加利利的一座城,位於迦百農西南約35公里處。看來耶穌當時就是從迦百農去拿因的。(路7:1-10)《希臘語經卷》只有這一次提到拿因。一般認為,拿因城就是現今位於摩利山西北坡的內因村,在拿撒勒東南偏南約10公里處。今天這個村莊很小,但這一帶的遺址顯示,在多個世紀以前這座城比現在大。拿因城俯瞰耶斯列平原,周圍景色迷人。福音書記載耶穌曾三次使人復活過來,第一次就是在拿因,另外兩次分別在迦百農和伯大尼。(路8:49-56;約11:1-44)在這之前大約900年,先知以利沙在附近的書念城復活了一個書念婦人的兒子。(王下4:8-37)
7:12
城門 經文在提到拿因時,三次用了希臘語詞poʹlis(城)。這個詞通常指一座有外牆環繞的城,至於拿因是否有城牆就不確定了。如果沒有城牆,本節經文說的「門」可能只是某些房屋之間的一條通道,讓人可以經由此路進入拿因。不過,有些考古學家認為拿因是有城牆環繞的。無論如何,耶穌和門徒可能是在拿因城東面入口的「門」那裡遇到送葬隊伍的,當時這支隊伍也許正前往位於現今內因村東南坡的墓地。
獨生 希臘語是mo·no·ge·nesʹ,詞典的定義是「同類中僅有的」「獨一無二的」「唯一的」。這個詞可以用來形容一個人(無論男女)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在本節經文就是這樣的用法。同一個希臘語詞也用來指崖魯「獨生」的女兒,以及被耶穌治好的一個孩子,他是一個人「獨生」的兒子。(路8:41,42;9:38)士師記11:34談到耶弗他的女兒時說:「耶弗他就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沒有別的孩子。」希臘語《七十子譯本》在翻譯這句話時也用了mo·no·ge·nesʹ一詞。在使徒約翰執筆的書卷中,這個詞出現了五次,都是用來指耶穌。(關於這個詞用在耶穌身上時有什麼含意,另見約1:14;3:16的注釋)
7:13
十分可憐她 又譯「憐憫她」。在希臘語中,譯作「憐憫」的動詞splag·khniʹzo·mai是用來描述同情的詞語中程度最深的一個。這個詞跟意思為「腸子」的詞splagʹkhna有關,往往用來描述人最深處的強烈情感。
7:19
兩個門徒 平行記載馬太福音11:2,3只是簡單地說,施浸者約翰派了「自己的門徒」去。路加則補充了一個細節,說門徒的數目是兩個。
7:22
患痲瘋的 見太8:2的注釋以及詞語解釋「痲瘋」。
7:29
浸禮 希臘語是baʹpti·sma,意思是「浸入[水中]」。(另見太3:11;可1:4的注釋)
7:33
不吃飯不喝酒 見太11:18的注釋)
7:34
收稅人 見太5:46的注釋)
7:35
行為 又譯「結果」,直譯「它的所有孩子」。原文在這裡用了擬人法,談到「智慧」的孩子。本節經文以及平行記載馬太福音11:19談到的「行為」,是指施浸者約翰以及耶穌的正義行為,這些行為證明針對他們的指控都是錯誤的。在這裡,耶穌等於是說:「看看我們正義的行為,你們就會知道那些指控都是錯的!」
7:36
到他家裡 在四卷福音書的執筆者中,只有路加提到法利賽派的人邀請耶穌去他們的家裡吃飯,而耶穌接受了邀請。另外兩次記載在路加福音11:37和14:1。
7:37
有一個女人,是……公認的罪人 聖經表明所有人都是有罪的。(代下6:36;羅3:23;5:12)因此,「罪人」在這裡顯然特指那些因慣常犯罪而聲名狼藉的人,他們犯的可能是違反道德的罪,也可能是違反法律的罪。(路19:7,8)只有路加記載了這個有罪的女人用馨香油抹耶穌的腳一事,這個女人也許是個妓女。譯作「是……公認的」的希臘語原文可以直譯為「是」,但在這裡看來表示一個人有怎樣的品性或屬於怎樣的群體。
7:41
兩個人欠了……錢 公元1世紀的猶太人都熟悉債主和欠債的人之間是什麼關係,耶穌有時就用欠債來打比喻。(太18:23-35;路16:1-8)只有路加記載了耶穌在這裡說的比喻,比喻中一個人欠的錢是另一個人的十倍。當時耶穌正在西門的家裡吃飯,有一個女人進來用馨香油抹他的腳。耶穌知道西門怎樣看待這個女人,所以說了這個比喻。(路7:36-40)耶穌把罪比作還不清的巨債,並指出一個事實:「那獲得赦免比較少的,愛得也少。」(路7:47;另見太6:12;18:27;路11:4的注釋)
銀元 直譯「第納流斯」,指的是羅馬銀元,每個重約3.85克,一面有凱撒的像。正如馬太福音20:2顯示,在耶穌的時代,工人每天做農業工作12個小時的工資通常是一銀元。(另見詞語解釋「第納流斯」以及附錄B14)
7:44
給我水洗腳 跟今天許多地方的人一樣,古代的人去不同的地方主要靠走路。有些平民百姓走路時不穿鞋,很多人則會穿一種涼鞋,這種鞋只有鞋底和幾根皮製帶子。人們進屋前一般會脫鞋。為客人洗腳是表現好客之道的一個重要方式。主人可能會親自為客人洗腳,或者叫僕人這麼做,最起碼也會給客人提供洗腳用的水。(創18:4;24:32;撒上25:41;路7:37,38)
7:45
你沒有吻我 在聖經時代,人們會用親吻來表示喜愛或尊敬。親吻的方式包括用嘴唇觸碰對方的嘴唇(箴24:26),吻對方的臉頰,在某種特殊情況下甚至會吻對方的腳(路7:37,38)。除了男女親屬會互相親吻(創29:11;31:28),男性親屬互相親吻也很常見(創27:26,27;45:15;出18:7;撒下14:33)。同樣,好友之間也會以親吻來表達友愛。(撒上20:41,42;撒下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