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正忙於建立更美的名
印第安酋長威廉·傑夫里(William Jeffrey)君口述
英屬哥倫比亞北部的博物館在1982年發行了一本題名為《魯珀特的圖騰柱》的小冊。其中刊出的22幅圖騰柱照片中有15幅是我所雕刻的。魯珀特所蒐集的圖騰柱在數量方面是世界最多的之一,高度從30至70英尺(10至20米)不等,其中有20多根是我所雕刻的。
可是,我從事全時的刻柱工作直至1960年我退休之後才開始,而我所刻的主要是要補充為風雨和侵蝕所毀壞的舊柱。我也為世界各地的博物館和特別展覽,例如在魯珀特港所開的展覽會,刻柱。雖然不少圖騰柱定價僅一千美元左右,我所售的卻值1萬2,000美元以上,因為它們的品質較高。從許多參加比賽的柱中,我所刻的一根被選作1871-1971年的英屬哥倫比亞百年紀念柱。我所刻的另一根柱是在一塊22英寸(55公分)的翡翠上刻成。雕刻工作需時九個月才完成,它價值7萬5,000美元,現時仍在溫哥華的伯克斯展出。
因此,我已為自己贏得了圖騰柱傑出雕刻師的名聲。但目前我正忙於建立一個較美的名。
且讓我把故事從頭開始說吧——開始的本身就不很尋常。我於1899年在英屬哥倫比亞的辛浦森港出生。我的父母不但是詹斯安(Tsimshian)族的印第安人,而且出於酋長家系。我的大酋長地位是世襲的。
我自幼由祖父母養育——父親在狩獵時墜崖而死。我還記得幼時祖父將一把刻刀放在我手上,給我一些木讓我開始雕刻。他教我雕刻圖騰柱的方法。我在這方面頗有天份,但從事認真的雕刻工作卻等到多年之後才開始。
祖父母死後,我被送進孤兒寄宿學校,後來從1914至1917年則在印第安人的寄宿學校攻讀。我希望進大學攻讀成為律師,可是,印第安人若要進大學就只能受訓成為牧師。當時印第安人被安置在指定的居留地,而各個居留地好像派紙牌一般被發給不同的教會——這區給循道會,那區給聯合教會,另一區給救世軍,另一區給天主教會不等。我所住的居留地派了給循道會。每個居留地各有自己的教區學校。學校教師未必具備正式資格,教學質素也十分低劣。當時印第安人是不許進入公立學校讀書的。
我希望見到這種種限制除去。為了這緣故,我在1930年和其他三位印第安人創設了英屬哥倫比亞印第安土著兄弟會。我以兄弟會代表的身分向渥太華的議會交涉關於印第安人的難題。臨去之前我先蒐集了許多關於印第安人在英屬哥倫比亞的情況的事實,例如關於印第安人在醫院和學校方面的情況,各教會怎樣對待他們,他們所從事的工作,老年人所需的適當退休金,印第安人的土地承繼權,甚至在申領狩獵和漁業執照方面所受的不平待遇等。
我在1940年前往下議院,當時克拉爾(Crerar)爵士正擔任印第安事務大臣。加拿大的各宗教領袖呈交了一項報告,聲稱印第安人沒有學習能力。
我列舉在各方面獲致卓越成就的印第安人為例,並繼續說:「你們沒有徵詢我們同意就取去我們的土地,把我們安置在居留地。你給予我們宗教,而牧師們燒毀了我們的圖騰,說我們崇拜這些東西。但事實並不然,圖騰只是我們的紀念碑和境界標而已。你們鏟除了我們的圖騰,又奪去我們的土地。你們給予我們聖經——聖經本身沒有什麼不對——但你們卻誤用了聖經,自己也沒有跟從其中的教訓。」
情形不久就改變了。加拿大全境的印第安兒童獲准進入公立學校讀書和繼續入大學進修。印第安人的其他權利也獲得認可——漁獵執照,漁獲的討價權,在罐頭食品工廠中有較佳的工作環境以及職業訓練計劃等。
我所辦的最後一次交涉和土地有關,那便是土地被奪和被驅入居留地的印第安人的安置問題。直至目前,加拿大政府和印第安土著之間在這個問題上還未達成具體協議。
過去數年間,我聽聞有另一個政府會為所有種族、國籍、信仰和膚色的人帶來和平與公平待遇。
我首次聽到這項信息是在1930年。當時我住在基斯披奧斯市,手拿公事包正準備出門前往代表兄弟會為印第安人爭取權利。法蘭斯克遇見我,對我說:「你想知道能使你得以自由的真理嗎?」他開始對我作見證。他是耶和華見證人的週遊代表。十年之後,我住在愛德華港時,一位名為西敏的見證人為我一家每週主持聖經研究。他來我家要步行12英里(19公里),往返步行24英里(38公里),但他從沒有錯過一週的研讀!我的妻子後來成為見證人,幾位兒女亦然。我供應小艇和糧食給週遊監督在沿岸一帶往來作見證。
我在30多年來曾經從事多種工作——狩獵、打漁、布阱、採礦、伐木、製材、承建商和其他工作——去維持妻子和六個兒子、四個女兒的生活。謀生和兄弟會的工作差不多佔去了我所有的時間。可是,我在1953年終於受了浸。那一年我前往參加耶和華見證人在紐約的楊基運動場召開的國際大會。我首次看見真正的弟兄友愛——各種族的人毫無膚色偏見地和平共處,精誠團結。
從那時起,我在傳道方面不遺餘力。我向所有肯聽的人傳道,尤其對我的土著同胞為然。我和家人划小艇沿著魯珀特港沿岸的印第安人孤立村落傳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接著的幾年沒有什麼難題發生。後來我的妻子艾爾絲在一條村裡中風,我用飛機把她送往魯珀特港的一間醫院急救。我在溫哥華北部作見證工作時被一頭多伯曼獵犬襲擊以致左眼失明。在一次汽車意外中,我的兒子佐治在汽車爆炸前及時把我拉出車外,但我的雙腿和鎖骨都折斷了。創傷使我在逐戶見證工作方面受到限制。
艾爾絲逝世之後,我和現任太太朱安娜結婚。我們如今每晨在街上向人作見證。下午我寫信向人作見證,每月寄出192本雜誌。這些活動,加上我所能做的逐戶見證工作,每月可達60至100小時的總額。
我不時前往英屬哥倫比亞的南部、中部和北部向印第安人作見證,並且留下數以百計的書籍和雜誌,讓他們知道上帝的王國乃是使他們能在地上樂園裡享有公義和永生的唯一希望。以一般而言,耶和華見證人是不許進入居留地傳道的。派駐居留地的教會不肯讓他們進去。但是各教會不能拒我入內。我不但是印第安土著,而且是大酋長。1982年我和女兒在2,000英里(3200公里)的居留地區作過見證。1983和84年,我再度攜同家中三位成員進去。
在以往,我以雕刻圖騰柱知名。但現在我正努力在耶和華上帝面前贏得美名。上帝所記念的美名可以為人帶來永生的獎賞;在地上樂園裡將有來自「各邦國、各民族、各支派、各方言」的千百萬人永遠齊心合一地讚美耶和華上帝和基督耶穌。——啟示錄7:9,10,《新譯》;傳道書7:1。
在這個世界有名並沒有什麼價值。但在上帝面前有美名卻可以挽救生命。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你們給予我們宗教,而牧師燒毀了我們的圖騰,說我們崇拜這些東西。但事實並不然!
[第30頁的精選語句]
在這個世界有名並沒有什麼價值。但在上帝面前有美名卻可以挽救生命
[第28頁的附欄]
在世界各地有多種形式的圖騰柱存在,從部族象徵至圖騰動物崇拜不等。——「圖騰制度」,《新英國百科全書大項目》第18卷,529-33頁,1976年版。
可是,關於[加拿大]西北海岸印第安人的圖騰柱,1976年版的《新英國百科全書小項目》卻說:「圖騰一詞是個錯誤的名詞,因為柱和其上所刻的動物都不是作為崇拜之用的。」——第10卷,62頁,可參看本文第31頁。
[第31頁的附欄]
英屬哥倫比亞圖騰柱的意義
「圖騰的內容和功用在世界各地有頗大差別。……在這個地區[英屬哥倫比亞沿岸],顯著的特色之一是有許多雕刻的柱,稱為圖騰柱……代表部落或家系的紋章標誌。紋章的設計往往含有家族歷史在內。」——《美國百科全書》,1977年版,第26卷,872頁。
「若把圖騰的像看作相當於歐洲的紋章,就較易於了解;它其實與紋章相同,受到尊重而非崇拜;含有意義,但並沒有宗教意味。」——《木和黏板岩的哈爾特族圖騰》,1967年,根因(Gunn)著,第5頁。
「圖騰柱以表號記錄個人地位的晉陞、建築住宅、名人死亡或在罕有的場合紀念意義重大的事件。豎立的柱可以作為對外人解釋村中人的地位和立場,說明那些人家屬於他或她自己的部落或氏族。」——《魯珀特的圖騰柱》,1982年,哈西特和德魯(Hassettand and Drew)合著,第6頁。
「我們特別必須記得,圖騰柱上的象徵乃是土著用來代替印刷文字的代用品。圖騰柱也是告示牌、家系記錄、紀念碑和該地區的特別廣告。它是當地名人的宣傳運動,通過個人的紋章來表明他和他的家庭、氏族,有時也表明他的部落與別不別,並且敘述實際發生過的重要事件和以往的神話。」——《印第安人的圖騰柱》,1964年,惠里(Joseph Wherry)著,第90頁。
關於太平洋西北沿岸的印第安人,《英國小百科全書》1976年版第10卷62頁說:「圖騰一詞乃是錯誤的名稱,因為柱子或其上描繪的動物都不是作為崇拜之用的。刻在圖騰柱上的真實動物和神話動物的意義乃是表明家族首領的世系。動物是家族紋章的象徵,好像英國人以獅為紋章或牧場主人以牛作為烙印般。」
可是,基督教國的初期傳教士來到拯救那些「蠻族」時卻根據這個錯誤的假設而行事:「不少傳教士假定圖騰柱是雕刻的偶像。他們迫使印第安人歸信基督教的方法包括拆除或焚毀圖騰柱。不少柱子實際被燒毀,有許多被推倒、砍斷或以其他方法除去。」——《魯珀特的圖騰柱》,第12頁。
[第31頁的圖片]
威廉·傑夫里的雕刻作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