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外祖父母
(Grandparents)
父親的父母或母親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這些稱呼在聖經譯本中出現的次數不多。在列王紀上15:10,13,譯作「祖母」的希伯來語詞,跟譯作「母親」的是同一個詞;經文譯作「祖母」是恰當的,因為瑪迦確實是亞撒的祖母而非母親。(王上15:1,2,8)看來亞撒在位期間,瑪迦一直持有太皇太后的身份,後來因為拜偶像才被廢黜。(王上15:13)同樣,譯作「父親」的希伯來語詞有時也譯作「祖父」(創28:13;撒下9:7),或譯作「外祖父」(創28:2;士9:1)。
使徒保羅說,兒孫應該「報答父母和祖父母[希臘語pro·goʹnois普羅戈尼斯]」。(提前5:4)在提摩太後書1:3,「普羅戈尼斯」的另一個形態pro·goʹnon「普羅戈農」被譯作「列祖」。提摩太的外祖母(希臘語mamʹme曼梅)羅以有「無偽的信心」,受到使徒讚賞。羅以顯然在屬靈方面培養提摩太,幫助他建立信心,促進他的成長。(提後1:5;3: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