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月報》 8/91 8頁
  • 問題箱

你選擇的內容沒有影片。

抱歉,載入影片時出現錯誤。

  • 問題箱
  • 王國傳道月報-1991年
王國傳道月報-1991年
《月報》 8/91 8頁

問題箱

● 基督徒在彼此之間借貸款項是合宜的事嗎?

借貸款項純粹是個人的問題。聖經並沒有譴責人在有需要時借款。事實上,在弟兄有需要時,這是個表現基督徒各種美德的機會。約翰一書3:17(《新譯》)吩咐我們不要「硬著心腸不理」或對弟兄「攥著手」。——申15:7,8。

出埃及記22:25吩咐我們不可向弟兄取利生息。向亟需借款以濟急需的人生息取利絕不是基督徒愛心的表現。身為基督徒,我們自不想從弟兄的不幸牟利,對嗎?在艱難的時期,我們的弟兄以互相幫助為人稱道;他們不但借出款項,還樂於作出饋贈。因此,人只要有能力,就不宜於拒絕需要免息借款的弟兄。(太5:42)表現阿格配的愛而免息貸款給有需要的人會為人贏得耶和華的讚許。——羅13:8。

為免借貸雙方有誤會產生,借貸雙方以書面字據注明借款數目、如何及何時還款等乃是明智之舉。這樣,借方便有義務要還清債務。

在若干情況下,貸方是有權收取利息的。申命記23:20論及向外地人、不信者取息一事。若有弟兄想借款做生意牟利,貸方便有合乎聖經的理由收取利息。不過,弟兄若由於經歷經濟難題而借款,貸款的弟兄就不應收取過高的利率,例如達到每月百分之10至30或甚至更多!貸方不應當把這樣難當的壓力加在負債的弟兄身上。這樣行絕不是效法我們慷慨的上帝。由於我們對上帝懷具信心,他把我們所承受的罪一筆勾銷。照樣,有些效法耶和華的弟兄也主動把困苦弟兄所欠債務取消。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