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第18章注釋
比喻 見太13:3的注釋。
要時刻禱告 只有路加提到耶穌說的這個比喻(第2-8節),這再次說明路加在寫福音書時特別強調跟禱告有關的事。(路1:10,13;2:37;3:21;6:12;9:28,29;11:1;18:1-8;22:39-46;23:46)
審判官 耶穌說的看來是羅馬人委任的審判官或司法官員。根據猶太司法制度,至少要有三個男子才能設立法庭,因此比喻中說的顯然不是猶太人的審判官。另外,這個審判官既不敬畏上帝,也「不尊敬」任何人,意思是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
不尊敬人 這句話的意思是,根本不在乎輿論或其他人的想法。(另見路18:2的注釋)
對我糾纏不休,讓我受不了 又譯「不斷痛打我,直到把我打垮」,直譯「擊中我[眼]下直到最後」。這裡用的希臘語詞hy·po·pi·aʹzo被定義為「重重地打……的臉」或「打腫……的眼」,在本節經文看來比喻令某人持續感到厭煩或筋疲力盡。有些學者覺得這個詞包含破壞某人名聲的意思。根據上下文,這句話描述的是審判官心裡的感覺,他起初不願意為寡婦主持公道,後來卻因為寡婦堅持不懈而答應了她的請求。(路18:1-4)這個比喻不是說耶和華就像那個不義的審判官一樣,而是把上帝跟審判官做了對比。如果連不義的審判官最終都為人主持公道,更何況是上帝呢!像比喻中的寡婦一樣,上帝的僕人必須堅持不懈地向耶和華求助。正義的上帝一定會回應他們的禱告,為他們主持公道。(路18:6,7)
這樣的信心 在這裡,譯作「信心」的希臘語詞前面有定冠詞,這顯示耶穌當時談的不是一般的信心,而是一種特別的信心,就是比喻中寡婦那樣的信心。(路18:1-8)這包括相信禱告的力量,以及相信上帝一定會為「那些被他選上的人」主持公道。耶穌沒有回答這個關於信心的問題,看來是為了讓他的門徒可以想想自己有怎樣的信心。耶穌當時提出這個關於禱告和信心的比喻非常恰當,因為之前他剛說完門徒會遇到種種信心的考驗。(路17:22-37)
聖殿 上聖殿禱告的人不能進入聖所或至聖所,但可以進入周圍的院子。比喻中的兩個猶太人顯然站在其中一個院子裡。(另見附錄B11)
敲詐 耶穌在比喻裡談到一個自以為義的法利賽派的人,他在上帝面前表揚自己,說自己沒有敲詐人。在羅馬統治以色列期間,負責收稅的猶太人常常敲詐別人。他們因為自己的職權,有很多機會通過剝削老百姓來牟利自肥(他們的羅馬主人顯然也一樣)。耶穌在比喻裡提到敲詐時,可能就是指當時這種很普遍的情況。
一週禁食兩次 「禁食」一詞並沒有出現在摩西法典中,但法典要求人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克己自律」,一般認為這條誡命就包括禁食。(利16:29及腳注;民29:7及腳注;詩35:13)後來,另外幾個日子也逐步被定為每年必須禁食的日子,為的是紀念以色列民族經歷的災難。但法利賽派的慣例卻是「一週禁食兩次」,也就是在每週的第二和第五天禁食。他們這樣做是要讓人看出他們多麼虔誠。(太6:16)根據一些參考資料,他們選擇禁食的那些日子正好是有集市的日子,當天城鎮裡會有許多人。他們也會在會堂舉行特別活動或地方法庭開會的時候禁食。
求你開恩 又譯「求你可憐我」。譯作「求……開恩」的希臘語詞在《希臘語經卷》中只出現過兩次,都跟求恩或贖罪有關。在希伯來書2:17(參看腳注),這個詞譯作「獻上求恩[贖罪]的祭牲」,又譯「贖罪」。
嬰兒 希臘語是breʹphos,指非常小的孩子、嬰兒甚至胎兒。(路1:41;2:12;徒7:19;提後3:15;彼前2:2)平行記載馬太福音19:13和馬可福音10:13用的是另一個希臘語詞pai·diʹon,這個詞不僅用來指剛剛出生或出生不久的嬰孩(太2:8;路1:59),也用來指崖魯那12歲的女兒(可5:39-42)。福音書的執筆者用不同的希臘語詞來描述當時在場的孩子,這看來表明那些孩子年紀有大有小,而路加顯然把焦點放在了嬰兒身上。
請他把手放在小孩身上 意思是讓耶穌祝福他們。
像小孩一樣 見可10:15的注釋。
良善的老師 見可10:17的注釋。
耶穌……對他說 根據馬可的記載,耶穌看到這個民間首領的態度這麼認真,「就愛他」。(可10:21)但耶穌可能看出,這個人如果要成為門徒,還必須進一步培養自我犧牲的精神。於是,耶穌告訴他:「你要把自己的一切賣掉,把錢分給窮人。」跟彼得和其他撇下一切跟隨耶穌的人不同,這個年輕人捨不得放棄自己的財富去做耶穌的門徒。(太4:20,22;路18:23,28)
駱駝穿過針眼,比富有的人進上帝的王國還容易 耶穌是在用誇張法來說明一個道理:正如駱駝不可能穿過針眼,富有的人如果繼續把財物看得比自己跟耶和華的關係更重要,就不可能「進上帝的王國」。不過,耶穌的意思不是說,富有的人都不能承受王國,因為他接著說:「對人來說不可能的事,對上帝來說都可能。」(路18:27)在《希臘語經卷》中,本節經文裡譯作「針」的希臘語詞be·loʹne只出現過這一次。這個詞有時也用來指做手術時用的針。平行記載馬太福音19:24和馬可福音10:25中譯作「針」的希臘語詞則是rha·phisʹ,源自一個意思為「縫紉」的動詞。
將來的制度 又譯「將來的時代」。希臘語詞ai·onʹ的基本意思是「時代」,可以指把某個年代、時期或時代區分開來的情勢或特徵。耶穌在這裡說的是上帝的忠僕在未來將會進入的那個時代,到時他們會在上帝王國的統治下享有「永遠的生命」。(可10:29,30;另見詞語解釋「制度」)
上耶路撒冷 見太20:17的注釋。
被人……吐唾沫 見可10:34的注釋。
耶利哥 這是以色列人在約旦河西岸征服的第一個迦南人的城市。(民22:1;書6:1,24,25)這座古老的城市後來被廢棄了,但流放巴比倫的猶太人回來後又在原址上建了一座城,因為那裡有優質的水源(蘇丹泉)。到了耶穌的時代,羅馬人已經在猶太舊城以南約2公里處建了一座新城。也許是因為這個理由,馬太和馬可在敘述同一件事的時候說,耶穌正「從耶利哥出來」(太20:29;可10:46),而路加則說耶穌正「走近耶利哥」。耶穌可能是從猶太舊城出來後,在前往羅馬新城的路上治好了那個盲人。(另見附錄B4和B10)
一個盲人 關於這件事,馬太的記載(20:30)提到當時有兩個盲人。馬可(10:46)和路加都只提到其中一個盲人,看來他們的焦點都放在他身上,但只有馬可提到他的名字叫巴提邁。
大衛的子孫 這個盲人把耶穌稱為「大衛的子孫」,就等於公開承認耶穌是彌賽亞。(另見太1:1,6的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