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奮
(Industriousness)
不怕辛苦,努力不懈;做事勤懇;滿腔熱誠。形容一個人工作勤奮,就暗示他從事的都是合法、有益的工作。勤奮的反義詞是怠惰或懶散。
在聖經裡,譯做「勤奮」的希臘語詞大多指「熱誠」「盡力」或「懇切認真」,有時也包含「趕緊」「迅速」「忙碌」的意思。
聖經勸基督徒做事不要懶散,行善要堅持不懈。保羅說:「我們深願你們人人都這樣勤奮[字面意思是『加速』],對盼望的事確信不疑,堅持到底,好叫你們不致怠惰,倒能效法憑信心和忍耐得著應許的人。」(來6:11,12;另見箴10:4;12:24;18:9)耶穌基督吩咐門徒:「你們要竭盡全力,穿過窄門進去。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進不去。」(路13:24)保羅做事勤奮,盡心盡力,是基督徒的好榜樣。(西1:29;帖後3:7-9)當然,工作勤奮的最佳典範莫過於耶和華和他的愛子耶穌。(約5:17;賽40:26)
為了避免怠惰懶散,不結果實,基督徒必須「盡力回應[上帝的應許]」,除了信心,還要加上美德、知識、自制、忍耐、敬虔、弟兄之情和愛心。(彼後1:4-8)要做到這一點,基督徒得努力不懈,勤勞堅毅(提後2:15;來4:11),也得專心致志,心無旁騖。(來2:1)靠著耶和華的靈,基督徒必大得力量。保羅給基督徒的忠告,說明工作勤奮多麼重要。他說:「做事不要懶散。要靠著聖靈滿腔熱誠。要竭力為耶和華效勞。」所有為上帝服務的基督徒都得符合這個條件(「服務的,就該致力服務」),對會眾裡負責督導和施教的弟兄尤其適用,因為經文說「督導的,就該懇切認真」。(羅12:7,8,11)
在基督徒的會眾裡,只有工作勤奮的人才能得到賙濟。按照聖經的規定:「誰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飯。」聖經勸誡好逸惡勞的人,要「安靜工作,自食其力」。(帖後3:10-12)一個人自稱基督徒,卻不好好養家,故意不給予家人生活所需,「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更不好」。(提前5:8)貧困的寡婦能否列在受照顧的名單上,先得看她是不是有基督徒行善的聲譽,「勤於做各樣的善工」。(提前5:9,10)
勤奮的回報 無論現在還是未來,勤奮都有豐厚的回報。「手勤的,卻要富足」(箴10:4),「勤奮人的手必然掌權」(箴12:24),他們「必得豐盈的收穫」(箴13:4)。勤勞的婦女必大受賞識,「她的兒子都起來說她有福,她的丈夫也起來稱讚她……要讓她分享雙手的成果,願人在城門口稱讚她的作為」。(箴31:28,31)當然,勤奮最大的回報還在前頭。聖經勉勵基督的屬靈弟兄,說:「要更加努力,使自己所蒙的呼召和揀選確定不移。你們要是繼續實行這幾樣,就決不會失足。這樣,你們就必獲得豐盛的福分,得以進入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永恆王國。」(彼後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