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
(Worship)
意即「給予尊榮;表示敬意」。對造物主的正確崇拜涵蓋了人生的各個方面。使徒保羅在給哥林多人的信中說:「你們無論或吃或喝,還是做別的事,一切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林前10:31)
耶和華上帝創造亞當時,並沒有規定完美的人必須依照某種禮儀或方式行事,才能到他面前來崇拜他。亞當只要切實遵行天父的旨意,就可說是事奉崇拜造物主了。後來,耶和華為以色列人制定了一套具體的崇拜方式,其中包括獻祭、祭司的職務和一個看得見的聖所。(見親近上帝,靠近上帝)但這個安排只是「將來美好安排的影子,而不是實體」。(來10:1)耶和華上帝一向都強調,最重要的是信從他,遵行他的旨意,而不是拘泥於禮節儀式。(太7:21;雅2:17-26)
先知彌迦問道:「我該帶什麼來朝拜耶和華呢?我該帶什麼來向至高的上帝下拜呢?我該帶全燒祭來,帶一歲的牛犢來朝拜他嗎?耶和華喜歡的是千千的公羊,萬萬的油河嗎?難道我該獻上我的長子,好抵消我的悖逆嗎?難道我該獻上我親生的兒子,好抵償我的罪嗎?世人啊,上帝已經指示你什麼是善。耶和華對你有什麼要求呢?無非是要你行公正,愛仁慈,謙遜地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6-8;對照詩50:8-15,23)
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方面 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方面,用來指崇拜的詞大都可以用來指不帶崇拜性質的舉動。這些詞語所指的是什麼,則憑上下文決定。
希伯來語ʽa·vadhʹ「阿巴德」是一個用來指崇拜的詞,基本意思是「事奉」。(創14:4;15:13;29:15)人事奉崇拜耶和華,就必須謹守他的一切誡命,遵行他的旨意,專一愛戴他。(出19:5;申30:15-20;書24:14,15)因此,人若參與崇拜別神的儀式,或作出敬奉別神的舉動,就表示他捨棄了正確的崇拜。(申11:13-17;士3:6,7)
希伯來語hish·ta·chawahʹ「希什塔哈瓦」是另一個用來指崇拜的詞,主要意思是「伏地下拜」(創18:2)或「屈身下拜」。(見下拜)雖然伏地下拜或屈身下拜有時只是對別人表示尊重或禮貌的舉動(創19:1,2;33:1-6;37:9,10),但也可以是崇拜的舉動,表示人崇敬和感激上帝,並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當用來指崇拜上帝或假神時,「希什塔哈瓦」有時跟獻祭和禱告有關。(創22:5-7;24:26,27;賽44:17)由此看來,人在禱告或獻祭時伏地下拜或屈身下拜,是頗為常見的事。(見禱告)
希伯來語詞根sa·ghadhʹ「薩加德」(賽44:15,17,19;46:6)的基本意思是「俯伏下拜」,相當於阿拉米語用來指崇拜的詞。(但3:5-7,10-15,18,28)不過,但以理書2:46卻用這個詞來形容尼布甲尼撒王對但以理的敬意,說他「面伏於地,向但以理下拜」。
希臘語動詞la·treuʹo「拉特留奧」(路1:74;2:37;4:8;徒7:7)和名詞la·treiʹa「拉特里阿」(約16:2;羅9:4),含有「敬奉」的意思,指的是執行神聖職務而非日常的一般事務。
希臘語pro·sky·neʹo「普羅斯基內奧」的含義,跟希伯來語的「希什塔哈瓦」頗接近,意思指「下拜」,有時也指崇拜。聖經中,「普羅斯基內奧」一詞被用來描述奴隸向國王「俯伏下拜」。(太18:26)撒但企圖以世上的萬國和萬國的榮耀換取耶穌的崇拜時,他要求耶穌做的動作就是「普羅斯基內奧」。(太4:8,9)如果耶穌向撒但下拜,就表示自己願意臣服於撒但,甘願做魔鬼的僕人了。但耶穌堅決拒絕撒但的要求,說:「撒但,走開!因為經上記著說:『要崇拜[希臘語「普羅斯基內奧」的一個形態;耶穌引用的申命記經文,當中所用的希伯來語是「希什塔哈瓦」]耶和華你的上帝,單要敬奉[希臘語「拉特留奧」的一個形態;希伯來語是「阿巴德」]他。』」(太4:10;申5:9;6:13)同樣,凡是崇拜「野獸」和「獸像」,向其屈身下拜或伏地下拜的,就是事奉「野獸」和「獸像」,因為聖經說,這樣的人有記號在手上(手用來服事人)或額上(人人看得見),標明他們是「野獸」和「獸像」的支持者。既然魔鬼把權柄賜給了野獸,崇拜野獸其實等同崇拜和事奉魔鬼。(啟13:4,15-17;14:9-11)
跟崇拜有關的希臘語詞還有eu·se·beʹo「尤塞貝奧」、thre·skeuʹo「特雷斯丘奧」和seʹbo·mai「塞博邁」。「尤塞貝奧」的意思是「對之表現敬虔」或「尊崇、崇敬」。(見敬虔,敬神,虔誠)在使徒行傳17:23,這個詞被用來指雅典人對一個「未知的神」表現敬虔或表示尊崇。源於「特雷斯丘奧」的名詞thre·skeiʹa「特雷斯基阿」則指一種「崇拜的形式」,無論這種崇拜的形式是否正確。(徒26:5;西2:18)基督徒所信奉的正確宗教誠摯地關懷窮人,並與不敬神的世界完全保持分離。(雅1:26,27)「塞博邁」(太15:9;可7:7;徒18:7;19:27)和相關的詞se·baʹzo·mai「塞巴佐邁」(羅1:25)指「崇敬,尊崇,崇拜」。名詞seʹba·sma「塞巴斯馬」則用來指受人崇拜和敬奉的物品。(徒17:23;帖後2:4)另有兩個詞來自同一個動詞詞根,帶有前綴The·osʹ「提奧斯」(上帝或神)。這兩個詞分別是the·o·se·besʹ「泰奧塞貝斯」(即「敬畏上帝」,約9:31)和the·o·seʹbei·a「泰奧塞比阿」(即「敬奉上帝」,提前2:10)。這兩個詞相當於德語的Gottesdienst(「上帝」結合「事奉」),意指「公開崇拜」。
上帝所悅納的崇拜 人必須按照耶和華上帝的旨意行事,所作的崇拜才能蒙他悅納。(太15:9;可7:7)基督耶穌對一個撒馬利亞婦人說:「時候要到,你們崇拜天父,既不在這座山[基利心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崇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崇拜我們所認識的」。耶穌還說,真正崇拜的人會按靈和真理崇拜天父,因為天父正尋找這樣的人崇拜他。上帝是個靈,崇拜他的,必須按靈和真理來崇拜。(約4:21-24)
耶穌的話清楚表明,正確的崇拜並不在於可見的物品或舉行的地方。真正崇拜上帝的人無需靠看見或摸到才相信;相反,他們是憑信心行事的。無論在什麼地方,他們都保持敬虔的態度。他們崇拜上帝,是受靈引導的,因此並不需要有任何看得見或摸得著的東西作為幫助。他們既認識上帝所顯示的真理,所作的崇拜就會與真理一致。按靈和真理崇拜上帝的人努力研讀聖經,看見上帝的靈在他們的生活上發揮作用,因而能夠確切地認識上帝,他們就的確可以說:「我們崇拜我們所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