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亞
(Noah)〔希伯來語No·ʽahʹ娜阿〕
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之一;屬於瑪拿西部族。由於西羅非哈沒有兒子,耶和華裁定他的女兒可以繼承父親在族中的產業。這成了法律上的先例。後來上帝進一步規定,凡承受產業的婦女,都要嫁給同部族的人,好守住自己部族的產業,免得產業從這個部族轉到別的部族去。(民26:28-33;27:1-11;36:6-12;書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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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亞
(Noah)〔希伯來語No·ʽahʹ娜阿〕
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之一;屬於瑪拿西部族。由於西羅非哈沒有兒子,耶和華裁定他的女兒可以繼承父親在族中的產業。這成了法律上的先例。後來上帝進一步規定,凡承受產業的婦女,都要嫁給同部族的人,好守住自己部族的產業,免得產業從這個部族轉到別的部族去。(民26:28-33;27:1-11;36:6-12;書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