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路加福音21:25,26及馬太福音24:29的類似經文應作何解釋?我們究竟應該將它們所說的事視為會實際發生抑或具有象徵性的意義?——美國C.S.君問。
路加福音21:25,26說:「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響聲就慌慌不定;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馬太福音24:29的類似經文則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
這些經文的意思主要是實際的。為什麼呢?因為上下文必須連貫一致。在現代發生的許多應驗了聖經預言的事件清楚地表明路加福音21:10,11的話得著了實際的應驗。該節經文說:「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因此第十一節的其餘部分按理亦應該是實際的;該段經文說:「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跡從天上顯現。」這些「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跡」所指的和路加福音21:25,26及馬太福音24:29所提及的無疑是同樣的事,那便是說,在顯形的物質天界中所發生的騷動失常的現象。這並不是說以上的預言不可能有一種象徵性的應驗。但這僅是一種次要或並行的應驗而已。我們可以順便提及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Your Will Be Done on Earth」,英文)一書的第320頁對這些預言的主要意義有所解釋。
● 為什麼耶和華見證人要互相以「兄弟」和「姐妹」稱呼?我在聖經上找不到這樣行的根據。耶穌總是將他的門徒稱為「彼得」「約翰」等,但從來沒有將他們稱為「彼得弟兄」和「約翰弟兄」。——美國E.T.君問。
獻了身的基督徒以「兄弟」和「姐妹」互相稱呼是有正當理由的。不錯,除了若干例外,這些名詞在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中都是指有血統關係的兄弟姐妹而言。但是耶穌也曾用「弟兄」一詞指一般的信徒,例如他曾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他又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馬太福音12:49,50;18:15。
耶穌的使徒和門徒甚至在一種更直接的意義上使用「弟兄」一詞。因此我們在他們所寫的聖經中不斷發現有這樣的辭句,例如保羅曾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亞拿尼亞,一位忠心的門徒,在論及從前逼害基督徒而現在已痛改前非的掃羅時將他稱為「兄弟掃羅。」保羅自己也提及:「兄弟所提尼」「兄弟亞波羅」「兄弟提多」和「兄弟提摩太」。彼得也稱保羅為「我們親愛的兄弟保羅。」此外。在使徒行傳21:20:「他們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鑑於上述這麼多的例子我們無疑沒有理由反對基督徒以弟兄姐妹互相稱呼。——哥林多前書5:11;使徒行傳9:17;哥林多前書1:1;16:12;哥林多後書2:13;希伯來書13:23;彼得後書3:15。
採用弟兄姐妹的稱呼也可以幫助我們避免過分的熟絡和過分的隔閡。由於在今日對一個成年人直呼其名含有親密的意味,所以這種稱呼並不一定時時適合,特別是兒童對大人或在陌生人之間更不宜採用這種稱叫。但是採用「先生」的稱呼則又似乎太過冷漠而不宜用於獻了身的基督徒中間。所以,「弟兄」和「姐妹」看來是最合理和最有聖經根據的稱呼,因為獻了身的基督徒均將彼此視為同屬一個屬靈或宗教家庭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