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看出傳道的責任
以下在亞根廷發生的經驗表明《樂園》一書的教導性能:這本書曾被分派給一位老人,但是他對它沒有什麼興趣。然而他那十五歲的孫兒卻開始很仔細地讀這本書。雖然他不知道那裡有耶和華見證人,他在讀了這本書一年之後已清楚地看出他有傳道的責任。他於是開始採用他祖父從傳道員得來的幾本雜誌出去傳道。有一天這個少年的母親在別人門口聽到一位見證人傳道而獲悉他們聚會的地點。這個年青人於是開始與他的母親一同參加聚會。在與見證人接觸之後三個月,這個年青人已成為一個經常的傳道員;他平均每個月用二十個鐘頭傳道,並且有作回訪和主持一個家庭聖經研究。這亦表明社方所作盡快帶領新人參加聚會的提議是多麼明智。——1963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