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對你真實到什麼程度?
有一次一位美國猶太教牧師問愛恩斯坦,「你相信上帝嗎?」愛恩斯坦回答說:「我相信斯賓諾莎的上帝,這位上帝在萬物秩序井然的和諧中將自己顯露出來。」
但是十七世紀荷蘭的這個猶太哲學家對上帝懷有怎樣的觀念呢?簡而言之,他的觀念是:「存在的萬物都是上帝的一部份,上帝亦在存在的萬物中。」斯賓諾莎覺得「我們的生活、行動和生存均實際在上帝之中。」但這樣的一個上帝對斯賓諾莎和愛恩斯坦說來真實到什麼程度呢?
對斯賓諾莎和愛恩斯坦說來,充其量他只是個泛神主義的神。泛神主義的神?不錯,因為「泛神主義」這個名詞來自意思是「所有」和「神」的兩個字根,因此這個名詞的定義是,「認為上帝即是宇宙各種力量和法則的主張」。
有一點是無可置疑的:我們可以視之為「自然之書」的宇宙的確將關於上帝的許多事透露出來。但是上帝若要對我們成為真正真實,我們對他的認識就必須比我們從宇宙所看出的事深廣得多。我們真正需要他的啟示。正如我們讀到,『人若沒有首先聽聞上帝,又怎能信他呢?』(羅馬書10:14)上帝仁愛、智慧和公平地賜給我們這樣的一項啟示。這便是他的道聖經。我們從聖經不但獲悉他是偉大的首因,同時也獲悉他的各種品質:他具有無限的能力和智慧,全然公義正直,而且可說是愛的化身。除此之外,我們也從他的道獲悉他的旨意。——創世記18:14;申命記32:4;以賽亞書45:23,24;羅馬書11:33-35;約翰一書4:8。
他有個身體嗎?
其實,由於聲稱上帝是無所不在的,基督教國混淆了事情的真相,結果使屬下的信徒更難感覺上帝是實在的。上帝怎可能同時在每一處呢?上帝是個靈體,意即他有一個屬靈的身體而非屬物質的身體。一個有身體的靈體?不錯,因為我們在聖經裡讀到,「既然有屬血氣的身體,也會有屬靈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5:44,《新譯》;約翰福音4:24)上帝既是一位個體,一位具有屬靈身體的生物,他有一個確定的居所,因此他不可能同時在其他任何地方。例如我們在列王紀上8:43讀到,天是上帝的「居所」。此外,希伯來書9:24告訴我們,「基督……進到天上,現在替我們顯露在上帝的面前。」(《新譯》)
再者,門徒司提反和使徒約翰均在異象中見到上帝和耶穌基督在天上。因此耶和華上帝必然是一位個體,正如耶穌基督一樣。(使徒行傳7:56;啟示錄5:1,9)聖經向一些有希望最後在天上生活的基督徒提出保證,他們會見到上帝和成為與他相似,由此表明耶和華上帝的確是一位個體;他有一個身體,而且在某個地點。——約翰一書3:2。
很可能有些人由於上帝無所不見以及他的能力無遠弗屆而對他懷有誤解。(歷代志下16:9)我們可以舉個例來說明這些事實。我們可以將上帝比作一間發電廠。發電廠位於城市的某條街道上,但是所產生的電力卻被輸送到城中所有部份以供給人光與電力。耶和華上帝也一樣。他居於至高的天上,但是他的動力,他的聖靈,卻能予人啟迪,而且聖靈的力量可以在全宇宙各處均感覺得到。
雖然聖經再三警告上帝的敬拜者不可妄自為他作像,也不可向這樣的像下拜,聖經卻的確使用神人同形的說法,意即聖經將人的各種特性加於上帝身上。例如聖經談及上帝的臉、眼、耳、鼻孔和口,膀臂和腳等。(申命記4:15-20;詩篇27:8;彼得前書3:12;詩篇18:15;以賽亞書1:20;申命記33:27;以賽亞書41:2)當然,這些描述性的詞語並不意味到上帝屬靈的身體具有人的同樣肢體。但是這樣的說法卻對我們有所幫助,因為這會使耶和華上帝對我們成為更真實。
不錯,上帝的道表明上帝是個與別不同的個體;他是有感覺的,他可以感到喜悅或不悅;他能夠歡笑,也能夠發怒;他是慈祥和藹的。他對人類的每個成員均感覺個別的關注。事實上,他如此愛人類世界,以致他將自己的獨生子差到地上來捨命作為祭物,使一切對他懷具信心的人能夠贏得永生。——詩篇2:4,12;約翰福音3:16;希伯來書10:38;雅各書5:11;彼得前書5:7。
為什麼要敬畏他?
上帝對我們若十分真實,他的各種品質便會促使我們害怕使他不悅。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並且說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詩篇111:10;箴言8:13)這僅是指對耶和華懷有一種恭敬的畏懼嗎?敬畏的意思比僅是對上帝懷有健康的尊重更進一步嗎?我們可以對一些憑上帝任命而持有負責職位的人懷有恭敬的畏懼,我們也可以對一切忠實的人懷有健康的尊重。但是敬畏耶和華的意思較此深刻得多。使徒保羅寫道:「我們……就當感恩,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這件事實無疑應當使我們小心避免招惹上帝的不悅,因為我們若這樣行便意味到我們有被他消滅的危險了。——希伯來書12:28,29。
我們可以舉個例來說明對上帝的敬畏:一個年輕的兒子有理由要害怕使父親不悅。為什麼呢?因為對他說來,父親是十分真實的。他可以看見父親,聽見父親的聲音,並且知道父親比他更強壯。不但如此,父親仁愛地供給兒子的一切物質需要——衣食和住所,以及他在消遣、精神和靈性上的一切所需。因此兒子有切合實際的理由和義務要服從父親和小心避免令父親不高興。明智的兒子會留意避免招惹父親的不悅;他越體會父親為他所做的一切事,便越真正渴望取悅父親。
其實,所有將上帝稱為「我們在天上的父」的人都應當懷有這樣的態度。(馬太福音6:9)一切美物都是來自他的。(雅各書1:17)上帝若對我們十分真實,這便會促使我們懷有一種健康的畏懼之心而害怕令他不悅;這從發生於族長雅各的兒子約瑟身上的一件事足以見之。當約瑟在埃及官員波提乏的家中任職時,波提乏的妻子企圖引誘年輕英俊的約瑟與她行淫。什麼使約瑟能夠抵抗這個引誘呢?由於上帝對他十分真實,正如他的話表明:「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無可置疑地,對約瑟說來上帝是十分真實的。上帝若對我們也十分真實,便可以幫助我們成功地抵抗引誘。——創世記39:9。
讓我們再想想以上的比喻:假設父親的業務使他必須離開家人一段時期。當然,他仍然會維持家人的生活,並且無疑會寫信給家人,包括他的兒子在內。兒子會很渴望讀到父親的來信,這些信使他確知父親繼續對他深感關注。可是,由於他的父親在外地,他可能在避免招致父親的不悅方面有變成疏忽大意的傾向。但是父親的來信會繼續提醒他把他對父親所負的義務緊記在心,豈不是嗎?
對今日的基督徒來說,在一種意義上我們的父親也在遠地,在天上的天之中。但是正如他所應許,他將我們的一切所需供給我們,並且通過聖經的66本書寫信給我們。我們若真正愛我們在天上的父,並且感激他在以往、現今和將來為我們所做的事,我們便會十分珍視上帝所感示的這些書信。我們會熱切地經常閱讀它們。不但如此,上帝所感示的這些信豈不也應當幫助我們留意避免行為不檢,以免做出一些令上帝對我們感覺不悅的事嗎?的確不錯!
我們可以說,我們還有其他很多方式可以表明上帝對我們多麼真實,例如藉著時常在禱告中對他說話以及將他的奇妙品德告訴別人。這樣我們便可以使上帝對別人也成為十分真實,同時對我們成為更加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