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命中注定抑或環境使然?
年輕、漂亮的模特兒克里斯蒂娜正橫過巴西聖保羅繁忙的新朱爾霍街,她沒有看見一輛公共汽車疾馳而至。司機本想把車剎住,可惜太遲了。公共汽車輾過克里斯蒂娜,後者終於不治。
巴西的《聖保羅州報》(1990年7月29日刊)在首頁對這宗可悲的意外作了頭條報導。但這不過是每年發生在巴西的五萬宗交通意外死亡事件之一而已。這類交通意外也使成千上萬的人成為殘廢,但其他劫後餘生的人卻安然無恙。那末,何以這個青年女子未能逃過災劫呢?她是否在當日大數已盡?
無數的人會說的確是這樣。他們相信命運,認為許多事情——例如人的死期——都是命運使然。這樣的觀念產生了諸如「天命不可違」、「生死有命」、「命中注定」一類的主張。這些流行的說法有任何真確憑據嗎?我們真的僅是命運之神「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奴僕走卒嗎?
宿命論(認為萬事均由天命預先決定的觀念)在古代的希臘人和羅馬人當中十分流行。甚至在今日,許多宗教仍然堅守這個觀念。例如,伊斯蘭教的信徒便堅信以下可蘭經所載的話:「不得真主的許可,任何人都不會死亡;真主已注定了各人的壽限。」在基督教國裡,相信命運也相當常見,許多人均深受加爾文的預定得救論所影響。因此,教士通常告訴死者哀傷的親屬說,意外事件乃是「上帝的旨意」。
然而,人若相信意外事件是由命運所促成的,這種觀點其實與人的常識、經驗和邏輯背道而馳。原因之一是,交通意外經過徹底調查後往往顯示出某個合乎邏輯的成因,由此證明不可能是上帝插手促成的。除此之外,統計數字也清楚表明,人若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例如繫上座位安全帶——就會大大減低在交通意外中嚴重傷亡的可能性。人所採取的任何安全措施真的能夠左右上帝預定的旨意嗎?
無論如何,篤信命運只會對人產生不良的影響。這豈不鼓勵人行事愚莽——例如漠視車速限制和交通訊號,或在酒精、藥物影響下駕駛——嗎?更嚴重的是,宿命論使有些人在有意外發生時歸咎於上帝。由於感覺憤懣無助,並且誤認為上帝漠不關心,他們甚至因此失去信心。詩人愛默生說得好:「人生最痛苦、可悲之事莫過於篤信一位殘暴不仁的命運之神。」
但聖經怎樣論及不幸和意外事件呢?它真的主張這些事件是命運作弄人之故嗎?此外,聖經怎樣論及我們的得救希望?我們在這件事上有任何選擇嗎?
[第4頁的精選語句]
「人生最痛苦、可悲之事莫過於篤信一位殘暴不仁的命運之神。」——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