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多走一里』嗎?
尼加拉瓜的一位男子當鄰家的狗吃了他嬰兒的牛奶時向鄰人要求賠償。鄰人勃然大怒並拔刀相向,這兩位男子互相斬至重傷,起因不過是損失一些牛奶而已。
這便是把小事化大而造成鬥毆的典型例子。倘若一方對起初的要求不予答允或另一方不肯和平讓步,結果往往會使雙方遭受更大的損失。
不錯,倘若人們願意跟從多走『額外一里』的聖經原則,許多嚴重的難題便不致發生。聖經鼓勵人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馬太福音5:39-41)請考慮一下,耶穌基督的教訓在阻止小事化大方面多麼有效。
打人的臉是屬於侮辱,目的是要觸怒被打者。但予以報復真的對你有利嗎?反之,報復豈不是中了挑釁者之計嗎?那末,明智之舉便是無視這種侮辱,『轉過另一邊臉由他打』。此舉往往使一場事件煙消雲散。
你也許認識一些人,他們在個人利益方面意氣用事,不惜為之付出大量時間和金錢。他們為瑣屑的事惹起爭端,堅持非要昭雪不可。與這樣的人作昂貴而持久的法律爭訟是明智的嗎?在這些事上,吃虧一點而避免纏訟不休是較好的。
至於官員或主管人方面,他也許有權要求人作特別的服務。被要求作事的人非但不加抗議,反而徇其所求,甚至更進一步地多做一點。這樣行可以避免不必要地惹起當權者的不悅。
那末,以尼加拉瓜這兩位男子的事例而論,其中一人若願意賠償或自甘損失,便不致兩敗俱傷。同一國家有兩位婦女在參加基督徒大會時發生的事便是極好的例證。其中一位婦人離座時無意中打翻了另一婦人買來餵嬰兒的奶瓶。她立刻拭抹乾淨,當另一婦人返回座位時,自願賠償她打翻的奶。但物主無意接受賠償,這兩位婦人於是愉快地交談起來。
不錯,真正獲益的是避免為小事惹起爭端和加倍徇人所請,使事件得以和平解決的人。甘願多走『額外一里』包含著真正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