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我怎樣才可以享有一段愉快的時光?
「我覺得我們的生活實在多姿多采。在會眾裡,我們經常一起交往,一起從事有益身心的活動。但大部分世俗青年都對這些活動不感興趣。」——珍妮花。
娛樂——每個人不時都會有這樣的需要。《世界書籍百科全書》指出,娛樂可以「對人的身心大有造益」。事實上,聖經本身也說,「笑有時」,它所指的就是人消遣的時間。——傳道書3:1,4。a
英語「娛樂」一詞來自一個拉丁字詞,意思是「煥然一新、重新振作、恢復活力」。(《韋氏新大學詞典》)可悲的是,許多青年的「娛樂」不但無益,反而有害。這些消遣包括狂野的派對、吸毒、縱酒和性雜交等。誠然,要找到一些既令人暢快,又有益身心的娛樂實在絕不容易。但正如本文起頭引述珍妮花的評論表明,你是可以找到的。
集體娛樂
最近《儆醒!》雜誌就這個題目訪問了好幾位青年人。他們大部分都說喜歡跟其他青年一起消遣。你也有同感嗎?但你是否總覺得自己被冷落?為什麼不採取主動呢?例如,南非一位名叫玲爾的女孩說:「要是我很想看某齣電影,我會先打電話告訴一個朋友,然後同他合力通知其他人。」他們通常會喜歡看較早開場的電影,然後,父母可以接他們到當地的餐館吃晚飯。
體育運動也是操練身體和享受健全交往的大好機會。(提摩太前書4:8)年輕的露蓮說:「我會先跟家人商量去什麼地方,然後再邀請一些人同去。」許多基督徒青年發覺,其實有不少有益身心的運動可以供他們選擇,例如溜冰、騎腳踏車、跑步、打網球、棒球、足球和排球等。
事實上,你無需花大量金錢去購置昂貴的運動器材才能玩得痛快。一位基督徒少女說:「爸媽和我經常跟一些朋友到附近的山坡或郊野遠足去。能夠跟三五知己在一起,享受一下大自然的清新空氣,簡直其樂無窮!」
富於造就的社交集會
許多青年認為,出席社交集會會為他們帶來很大的樂趣。年輕的艾雲達說:「我們喜歡邀請一些朋友來我家吃飯和聽音樂。」社交集會在基督徒生活上的確有其適當的地位。耶穌基督自己也出席過一些特別的宴會、婚禮和其他社交場合。(路加福音5:27-29;約翰福音2:1-10)早期的基督徒同樣喜歡一起吃飯和作富於造就的交往。——可參閱猶大書12。
要是父母容許你安排一個交往,你可以怎樣行以避免樂極生悲,和確保人人都可以玩得痛快呢?要訣是作出周詳的計劃。(箴言21:5)例如:客人的數目要適中,使場面可以較容易控制。較小型的集會就較少可能會演變成「狂歡」的場合。——加拉太書5:21。
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受到囑咐,要避免跟一些「不按秩序行事」的人有任何社交往來。(帖撒羅尼迦後書3:11-15)要是你邀請一些明知是好喧鬧和不受約束的人交往,結果肯定會不歡而散。雖然你要審慎選擇邀請的對象,但卻不要把自己的交往圈子局限於某幾個朋友之上。你要「開闊自己的心」,熟識不同的人,包括會眾裡的年長者在內。——哥林多後書6:13。
你打算預備茶點款待客人嗎?若然,茶點不用鋪張昂貴,客人同樣可以玩得痛快。(路加福音10:38-42)南非的一個女孩桑姬亞說:「有些晚上,我們只是一起吃薄餅罷了。」有些客人很多時都會自行帶備一些食物前來交往。
除了看電視、聽音樂、閒談之外,你還可以在交往期間做些什麼事?桑姬亞說:「我們通常會預先為當晚的交往作好計劃。我們會玩遊戲;或有人彈鋼琴,我們唱詩歌。」一個名叫瑪珊的非裔青年說:「我們有時會玩紙牌、下跳棋和象棋等。」
較早前提及的珍妮花曾告訴《儆醒!》雜誌的代表說:「會眾有一個長老邀請我們到他家玩聖經遊戲。你需要有豐富的聖經知識才可以玩得好。」雜誌代表曾訪問另一些青年:「你認為聖經遊戲是過時的玩意嗎?」他們異口同聲的回答:「不!」
一個少女說:「聖經遊戲很富於挑戰。」另一個就說:「樂趣無窮!」如果大家能摒棄競爭的精神,只是為增進大家情趣而玩的話,聖經遊戲確實是一種既開心,又富教育性的玩意。——請參閱《儆醒!》1973年9月8日刊「使雅集盡歡而有益」一文。
共聚天倫
在聖經時代,整家人一起消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路加福音15:25)可是,《親子關係》一書的年輕作者卻說,「現今父母和孩子都各自忙個不了,沒有人再有時間去計劃任何活動了……我們認為父母每星期花點時間跟孩子共聚天倫,消遣一下是非常重要的事。」
一個名叫柏姬的非洲年輕人說:「星期五是我們的家庭日。我們通常都會一起玩遊戲。」也不要忘記你的兄弟姊妹。年輕的布朗雲說:「我喜歡跟妹妹一起畫畫和做一些美術勞作。」你可以採取主動,提議跟家人一起玩玩嗎?
要是只有你一個人
要是只有你一個人,那又怎樣?你也不一定就會沉悶和孤單的。你可以用許多有益和有趣的方式消磨時間。例如,你可以培養一些興趣或愛好。在聖經時代,許多男女都喜歡學習音樂,增添生活的樂趣。(創世記4:21;撒母耳記上16:16,18)拉結說:「我學會彈鋼琴。所以我一感覺沉悶,就有事可做了。」如果你天賦沒有音樂感,你也許會喜歡學習縫紉、園藝、集郵,或說一種外國語言等。這樣做還有另一個好處,你可能藉此培養出一些日後有用的技能來。
聖經告訴我們,有些忠信的人物如以撒,有時也會獨個兒沉思默想。(創世記24:63)一位年輕的奧地利人漢斯說:「我有時會走到公園一個僻靜的地方坐下來,觀賞日落的奇景。這樣,我不但覺得逍遙自在,也覺得跟耶和華上帝更親近。」
以事奉耶和華「為樂」
聖經預言,基督會以敬畏耶和華上帝「為樂」。(以賽亞書11:3)雖然為上帝作神聖服務本身不是一種娛樂,但卻可以為人帶來舒暢和滿足。——馬太福音11:28-30。
上文提及的漢斯憶述另一個有趣的經驗說:「我和幾位朋友都很懷念那幾個週末,當時我們在[供崇拜之用]的大會堂建築工地內工作。我們學會了怎樣跟人通力合作,我們彼此更熟識對方。回顧那些日子,真的別有一番滋味。我們因為能夠做著一些有價值的事而深感滿足。」
以上這些基督徒青年的評論清楚顯示一個事實:你無須覺得自己生活枯燥乏味。要跟從聖經的原則。要發揮自己豐富的想像力!要積極採取主動!這樣,你一定可以在靈性上和身體上獲得造就,而不致失去喜樂。
[腳注]
a 請參閱本刊1996年7月22日刊「青年人問……為什麼其他青年可以玩個痛快?」一文。
[第22頁的精選語句]
「能夠跟三五知己在一起,享受一下大自然的清新空氣,簡直其樂無窮!」
[第23頁的圖片]
你不用花大量金錢,也可以跟朋友玩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