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出來當滅的
(Ban)
《新世界譯本》將希伯來語cheʹrem「赫倫」這個詞譯作「撥出來當滅的」,有些現代英語譯本(JB,NE,NW)的譯法也類似。在希伯來原語,「赫倫」這個詞最常用來指「撥出來要徹底毀滅的」,這包括人(出22:20,呂振中將這節經文譯作:「獻祭給別的神,不專專獻祭給永恆主的、必須被殺滅歸神[新世譯作:『必須滅絕』]」;利27:29)、整個城和城裡的一切(申13:15-17;書6:17);但這個詞也指「已獻給上帝而不可撤回或贖回,因此是撥出來作神聖用途的」,這包括人的財物(拉10:8)、家畜、田地,以及任何撥出來作神聖用途的物品(利27:21,28)。
有些預言也提及撥歸上帝的東西。(彌4:13;亞14:11)就這個題目所作的詳細討論,見當滅的,永遠奉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