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Romans,Letter to the)
《希臘語經卷》的書信之一,是使徒保羅寫給羅馬基督徒的。關於保羅執筆寫羅馬書這件事,從沒有受過重大的質疑,差不多所有聖經學者都同意羅馬書是聖經正典的一部分,只有少數學者礙於信仰而提出異議。這封信跟聖經的其他書卷完全一致。事實上,保羅引用過《希伯來語經卷》的許多經文,也多次提及這些書卷的內容。因此,羅馬書的確可以說是完全以《希伯來語經卷》和基督的教誨為根據的。
成書時間和寫作地點 這封書信是公元56年左右在哥林多寫成的,看來由保羅口授,德提筆錄。(羅16:22)信可能交由菲比帶到羅馬。菲比住在堅革里,這個海港市鎮距哥林多大約11公里(7英里)。(羅16:1)從保羅在羅馬書第1章9至15節所說的話看來,他顯然還沒有到羅馬去。
羅馬會眾的建立 公元33年五旬節,有些住在羅馬的猶太人和歸信者在耶路撒冷目睹聖靈降臨,聽到彼得和一些基督徒所作的見證。可能他們回到羅馬後在當地建立了基督徒會眾(徒2章),也可能後來有些歸信基督教的人,把關於基督的好消息帶到羅馬去。當時這個大城市是羅馬帝國的中心,有許多人到城裡定居,也有許多遊客和商旅到訪。保羅在信中向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問好,說這兩個人是「[他]的親戚,也是[他]坐牢時的同伴,在使徒當中有好名聲」,為基督服務的歲月也比他長。這兩個人很可能曾參與建立羅馬的基督徒會眾。(羅16:7)保羅寫信的時候,羅馬會眾顯然已建立一段日子了;由於熱心傳道,當地基督徒的信心已經「聞名全世界」。(羅1:8)
寫信的目的 從信的內容來看,羅馬的基督徒會眾裡顯然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當時羅馬有許多猶太人聚居。較早前,羅馬皇帝克勞狄曾下令猶太人離開羅馬;但他死後,猶太人又紛紛返回。由於保羅尚未去過羅馬,所以未能親身經歷會眾所面對的難題。但他可能從密友兼同工百基拉和亞居拉那裡獲知會眾的情況,他遇到的其他人可能也跟他談及這些事。羅馬書16章記錄了他向基督徒的問候,顯示他認識會眾裡不少成員。
保羅在信裡就某些具體問題表達意見,也就一些在他看來對收信人關係重大的事提出處理意見。至於猶太人提出的異議,保羅曾在寫給加拉太人的信中加以駁斥,但加拉太書所針對的主要是墨守猶太習俗的基督徒。他們堅稱,歸信的外邦人必須受割禮,也得遵守摩西律法的某些規條。在羅馬會眾裡,看來沒有人極力主張要外邦信徒謹守摩西律法,但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似乎都懷有嫉妒之心,覺得自己比別人強。
有些人認為,羅馬書只是寫給羅馬會眾的普通信函,沒有什麼特定的目的。這並不是實情。在當時的環境下,有些問題急需會眾處理,羅馬書顯然是針對這些問題而寫的。羅馬會眾想必能夠清楚明白使徒提出的勸告,了解其中的含意和理據,因為保羅回答的問題正是困擾他們的問題。保羅的目的顯然是要化解猶太裔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觀點方面的差異,好使他們能在基督耶穌裡完全團結合一。可是,保羅所寫的話也能啟發和充實其他基督徒的思想,加深他們對上帝的認識。保羅顯揚上帝的正義和分外恩典,闡明基督對會眾和全人類所持有的崇高地位。
親切熱誠 英國聖經學者威廉·培利博士就羅馬書的真確可信性評論說:「聖保羅寫給歸信者的信,流露出他多麼渴望他們接受信仰。信中懇切的語氣和真摯的感情,在我看來,絕不是一個冷眼旁觀的杜撰者想得出來的。」(《聖保羅》,1790,50頁)
保羅很坦率地說明猶太人所處的境地,指出在上帝面前,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平等的。為了闡明這點,他不得不說一些可能令猶太人反感的話。但保羅深愛自己的同胞,了解他們的感受,因此盡量以婉轉得體的語氣談論這些問題。每逢他所說的話聽來像是貶低律法或猶太人,他總是體貼地說些中聽的話去緩和他們的情緒。
例如,他指出:「表面上做猶太人的,不算猶太人;身體上表面的割禮,也不算割禮。」但跟著補充說:「那麼,猶太人有什麼優越的地方呢?割禮又有什麼益處呢?從各方面看都很多。最重要的一點是,上帝的聖言託付了他們。」(羅2:28;3:1,2)他表示:「人稱義是憑信心,而不是靠遵守律法的行為。」但隨即說:「那麼,我們有信心就廢掉了律法嗎?當然不是!剛相反,我們確立了律法。」(3:28,31)他毫不含糊地說:「現在我們脫離了律法的約束」。但接著問:「律法是罪嗎?當然不是!其實,如果沒有律法,我根本就不認識罪。」(7:6,7)在第9章1至3節,他以極有力感人的口吻表達他對猶太同胞所懷的摯愛:「我在基督面前說的是真話,不是謊言,因為我的良心受聖靈感動,和我一同作證。我心裡真的大大憂愁,痛苦不絕。我為了我的弟兄們,就是我血統上的同胞,巴不得受咒詛,跟基督隔絕。」(也比較羅9:30-32和10:1,2;以及10:20,21和11:1-4)
研究過羅馬書之後,就可以看出這卷書的內容絕非散亂無章的;相反,書信有明確的目的和主題。除非研究過整卷書,並清楚明白寫作目的,不然就無法完全了解任何一部分。保羅強調,上帝通過基督賜給人分外恩典,表明惟獨靠著這分外恩典,連同當事人所表現的信心,人才能夠稱義。他坦率地指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沒有理由誇耀或自視高人一等。他語重心長地提醒外邦基督徒,千萬不要因為他們從猶太人不接受基督一事得好處,就自覺了不起。惟獨由於猶太人失足跌倒,外邦人才有機會成為基督「身體」的成員。他說:「且看上帝怎樣既仁慈又嚴厲,對倒下的人,上帝是嚴厲的,對你卻顯出仁慈。不過,你得繼續領受他的仁慈才行,要不然,你也必被砍下來。」(羅11:22)
[第1013頁的附欄]
羅馬書的要點
這封信指出,人能夠稱義不是憑家世血統,也不是靠謹守摩西律法,而是憑信從耶穌基督而得享上帝的分外恩典
信在公元56年左右寫成,即第一個外邦人歸信基督之後大約二十年
人得以稱義,是憑信從基督和上帝分外恩典的緣故(1:1-11:36)
信心是得救的必須條件;聖經說:「義人憑信心而活」
猶太人雖蒙上帝厚待,卻不能憑律法稱義
猶太人和非猶太人都受罪所支配;「沒有人是正義的,連一個也沒有」
靠著上帝的分外恩典,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得以稱義;這是藉賴信心白白得來的恩賜,就如亞伯拉罕還未受割禮,已經憑著信心而成為義人
人類從一個人(亞當)承受了罪與死;同樣,藉著一個人(耶穌),許多罪人得以被稱為義
這並不表示人可以隨意犯罪;人繼續做罪的奴隸,就不是正義的奴隸了
以前受律法約束的人,藉著基督的身體,得以「像死了一樣不受律法約束」;他們必須順應聖靈行事,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敗行
律法原是要讓人認識什麼是罪;惟獨憑著基督,人才能從罪中得救
上帝選召與基督聯合的人,稱他們為義;上帝的靈作證他們是他的兒子
血統上的以色列人獲得應許,但他們大都試圖憑守律法證明自己為義,結果只有一小群人得救;人必須公開宣告自己信從基督,才有希望得救
橄欖樹的比喻說明,由於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沒有信心,非以色列人才得以嫁接上去,使全體真以色列人能得救
對當權者、自己和別人應有的態度(12:1-15:13)
要把身體像祭牲一樣獻給上帝,更新思想,用所得的恩賜事奉上帝,以愛心待人,靠著聖靈滿腔熱誠,忍耐到底,繼續以善勝惡
要順服在上當權的人
要彼此相愛,行事端正,不要預謀滿足肉體的慾望
在按良心自行決定的事上,不要妄斷別人;也不要濫用基督徒的自由,叫良心軟弱的人失足
要效法基督的榜樣,不該總是取悅自己;要願意承擔別人的軟弱,讓別人受益,得到強化
保羅關愛羅馬會眾(15:14-16:27)
保羅寫這封信,是要履行他作為外邦使徒的責任,使外邦人成為蒙上帝悅納的祭物
既然再沒有地區未聽過好消息,保羅希望能如願以償,到羅馬去探視弟兄,然後前往西班牙。但在此之前,他會先把馬其頓和亞該亞的弟兄所捐的錢送到耶路撒冷,好賑濟當地的聖民
保羅指名向許多信徒問好,並勸他們避開在會眾裡引起分裂的人,要在善事上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