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從耶和華對待以色列國的方式看來,他豈不是表現偏心嗎?但是在使徒行傳10:34聖經卻說「上帝是不偏待人的。」這點怎樣解釋呢?——美國。
公平的意思就是沒有偏見和不偏袒任何一方。這也意味到不讓某個人或他的地位、財富、勢力或其他影響左右你對他的判斷或使你對他採取有力的行動。這意味到不徇私,在另一方面,也不受感情影響而偏袒窮人。一個大公無私的人會留意使所有的人根據各人所配得和需要獲得公平和公正的待遇。——箴言3:27。
耶和華說他「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申命記10:17;歷代志下19:7)當使徒彼得意識到上帝聆聽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哥尼流的禱告,並作了安排使他與基督徒小組取得聯絡時,彼得說:「我真看出上帝是不偏待人的。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使徒行傳10:34;羅馬書2:10,11。
但是有些人認為耶和華以以色列人為他古代的子民就是偏心的表現。可是一個人若對上帝與以色列人的交往作一項忠實的檢討,就會看出這種指控是錯誤的。耶和華揀選以色列人及與之交往,並不是因為他們勢力強大、數目眾多而是因為他們的祖先,上帝的朋友亞伯拉罕所表現的信心和忠貞。贏得上帝的眷愛和賞識。此外,上帝對他們表現恆久的忍耐也是由於他將自己的聖名加在他們身上。——申命記7:7-11;29:13;以西結書36:22;詩篇105:8-10。
在以色列人順服上帝的時候,他們所得的祝福勝過其他沒有通過摩西獲得耶和華賜下的律法的國家。當以色列不服從上帝時,耶和華容忍和憐憫他們,但卻予以他們適當的懲戒。雖然他們處於有利的地位,他們卻由於持有上帝的名及處於律法之下而在上帝面前負有較重的責任。
律法咒詛一切違反律法的人。聖經寫道:「不謹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申命記27:26)猶太人違反了律法而處於這項咒詛之下;他們除了因為是亞當的後代而受罰之外更受到這種額外的懲罰。(羅馬書5:12)所以正如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3:10-13說,為了將猶太人從這種特別的定罪情況中救贖出來,基督不但必須死亡,而且必須死在受苦柱上。
以上的討論表明上帝並沒有偏待以色列人。上帝懷著使萬國得福的目的運用以色列人(加拉太書3:14)他使他的愛子生在這個國裡,使一切對他有信心的人都可能藉著他得救。其實上帝為了使萬國的人在他所定的時間均獲得裨益而努力。與此一致地,使徒說:「難道上帝只作猶太人的上帝麼?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麼?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羅馬書3:29,30。
再者,在古代整個猶太社會中,其他國家的人也可以藉著崇拜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及遵守他的律法而獲得上帝的嘉許和祝福,即如基遍人,尼提寧人和許多寄居的外族人等。——約書亞記9:3,27;以斯拉記8:20;列王紀上8:41-43;民數記9:14。
耶和華雖然富於忍耐和憐憫,在以色列人悔改時寬恕他們,他的忍耐卻終於達到盡頭而不再以他們為他名下的百姓。(路加福音13:35;羅馬書11:20-22)使徒的說話在這裡很適切:「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羅馬書2:6-11。
所以從膚淺短窄的眼光看來,人可能以為上帝偏心,但是從較深遠廣闊的眼光去看,我們卻可以看出上帝的大公無私與守正不阿是絕非人所能及的。他處事多麼公正,使全人類均有機會獲得他的嘉許和永生!——以賽亞書55:8-11;羅馬書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