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耶穌復活成為一個血肉之軀的人嗎?
根據聖經,耶穌並沒有以肉身復活。在彼得前書3:18(《新世》)我們讀到:「他在肉身被處死,但在靈裡被復活」。其他經文證實耶穌絕不可能復活為一個具有血肉軀體的人。
上帝的旨意是要他的愛子恢復屬天的生命而非繼續在地上作人。耶穌必需復活為靈體,因為血肉之軀的人是不能生活在天上的。使徒保羅寫道:「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哥林多前書15:50。
當耶穌基督在地上作人時,他的肉身阻止他升到天界。因此,希伯來書10:20把耶穌的「肉身」比作「幔子」,這「幔子」是在會幕中把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在他能進入天上(真正「至聖所」)之前,耶穌必需捨棄他那肉身的情況而成為實體。他的肉身會阻礙他通過「幔子」返回靈界。
另一個不應忽略的因素是,在贖罪日獻上的山羊與牛犢預表耶穌基督所獻的祭物。規定這些祭物的律法,乃是「後事的影兒」。(歌羅西書2:17;希伯來書10:1)我們都知道,影子顯出與實體相似的形狀。因此,為了使影像在實體中應驗,耶穌無法取回他所犧牲的血肉之軀,因為祭牲的軀體已被徹底焚化了。(希伯來書13:11,12)順理成章地,耶和華上帝將他愛子所犧牲的身體化去。再者,耶穌若取回他的肉身,他的犧牲便僅是暫時的而不繼續具有贖罪的價值了。
耶穌並非在肉身復活一事可以解釋何以他的兩個門徒及抹大拉的馬利亞沒有在他復活後披上肉身向他們顯現時認出他來。他們僅由於他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才看出他是誰。——路加福音24:13-31;約翰福音20:14,15。
誠然,為了幫助疑惑的多馬,耶穌確曾在肉身顯現時手上有釘痕及肋旁有刺痕。(約翰福音20:24-29)可是,甚至在這次顯現中,也有證據表明耶穌一定只是暫時披上肉身而已。一位目擊見證人,使徒約翰,報導說:「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約翰福音20:26)顯然,耶穌若祇是打開門而進入房間的話,使徒約翰便不會提及這點了。無疑耶穌必定是突然在門徒中間出現的;鎖著的門並不能阻止他入內。這是一個血肉之軀的人所辦不到的。但一個披上肉身的靈體卻能夠如此行。例如,天使加百列曾在聖殿的聖所內以肉身向祭司撒迦利亞顯現。(路加福音1:11)向參孫父母顯現的天使則在火焰中上升。——士師記13:19,20。
牽涉到向參孫父母發言的天使的事例可以幫助我們明瞭耶穌升天時的情形。在參孫的父母面前,天使在火焰中上升之際一直是保持顯形的,然後他顯然化掉肉身而在視線中消失。類似地,當耶穌冉冉升天之際他是肉眼可見的,直至在門徒目睹之下被一朵雲接去為止。當時他顯然把披上給人看的肉身化去,正如在其他場合出現的天使所為一般。——使徒行傳1:9-11。
耶穌僅是披上一個讓門徒見到的身體,正如過去的天使所為一般。這件事也可以從他出現時穿齊衣服一事加以證實。耶穌躺在墓中的時候,是沒有穿衣服的,他的身體僅由細麻裹著。他復活後,細麻布仍在墓中。因此,正如耶穌必需披上衣服,他也需披上肉身才能使自己顯現在門徒眼前。——路加福音23:53;約翰福音19:40;20:6,7。
基於這些理由,我們可以明瞭雖然耶穌返回天上之後仍稱為「人子」,我們並不能說耶穌在天上具有一個屬人的身體。(使徒行傳7:56)一個論及他從天父接獲王權的彌賽亞預言稱他為「像人子的」。(但以理書7:13,14)因此,雖然他獻出了屬人的身體作為必需的祭物,耶穌基督仍持有屬於彌賽亞的「人子」稱呼。同樣地,耶穌基督由於他捨命為祭物而持有「羔羊」的名號。(啟示錄21:22)當然這個名號並非形容他在天上所具有的形狀或外表。
因此,所有經文一致證明,耶穌復活並非成為一個血肉之軀的人,而是成為一個榮耀的靈體。
● 論及耶和華上帝或他兒子「察看」「熬煉」「試驗」或「察」驗人的「肺腑」[腎,《新世》]的許多經文是什麼意思?
在這些經文裡,肺腑[腎,《新世》]顯然代表或牽涉到人的最深感情或感覺。(詩篇7:9;26:2;耶利米書11:20;20:12)雖然人無法斷定別人的最深感情及感覺,這些感覺卻瞞不了偉大的試驗者及熬煉者耶和華上帝或他的愛子。由於這緣故,我們讀到,「我耶和華是鑑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17:10)啟示錄2:23引述他愛子的話:「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因此,耶和華上帝及基督耶穌察驗人的最深感情,對人說來,這些感情有如實際深藏於人體內的肺腑一般無法可見。
我們按照上帝的旨意而生活會帶來豐富的屬靈獎賞。上帝和他的愛子會看出甚至我們最深的感情亦渴望事奉他。我們也可能因此得到身體上的益處。值得留意的一點是,情緒受到刺激可以影響腎臟。例如,持續的情緒緊張可能導致痛楚及缺少排尿。因此,正如聖經鼓勵我們,人培養自制的品質,也許使他免除身體的苦楚。——加拉太書5:22-24。
聖經並沒有透露實際的腎臟(可能包括腎臟上端表面的腎上線)可以影響情緒或助長某種情緒到什麼程度。我們應該記得,人身是個協調的整體,各部份是互相依賴的。(參看哥林多前書12:14-26)因此,情緒、感覺、慾望等不能完全限制於受某個特別的器官,像頭腦、心臟或腎臟等所影響。很可能,最少在若干事例上,聖經僅論及受影響的器官,彷彿影響它的情緒或態度是來自該器官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