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擔任什麼角色?
當有人提及古代希伯來的先知時,你會想到什麼呢?你是否想到一些預告將來的人?抑或,你主要想到一些敦促人民遵行上帝旨意的人?
當然,古代的希伯來先知確曾預言過某些事件。然而他們說預言卻絕非僅為了預測未來。希伯來文的先知拿維(na·viʼʹ)一詞便可以證明這點。這個字本身並不含有預測未來的意思。拿維的意思是『滔滔不絕地發言的人』或『口若懸河的人』。這個名詞的實際用途顯示真正的先知乃是上帝的代言人,發表受上帝所感示的訊息。藉著把他們的行為與那些冒充持有先知職位的人作一比較,我們能夠對上帝先知的任務究竟包括什麼工作獲得更深的體會。
例如請考慮一下希伯來先知彌迦時代的情形。當時在以色列和猶大道德極之墮落。首領們欺壓人民,特別是窮困的人。審判官和祭司們對金錢貪得無饜。流血與各樣貪污乃是日常慣事。人們甚至無法信任朋友或親密的家人。
無疑,這正是揭露以色列人的過犯及促請他們改弦易轍的時候。當時那些有名無實的先知有這樣行嗎?並沒有。反之彌迦書第三章五節描述這些先知把以色列人引入歧途,「他們牙齒有所嚼的,他們就呼喊說,平安了。凡不供給他們吃的,他們就豫備攻擊他。」因此這些假先知發表什麼訊息視乎他們獲得什麼報酬而定。只要他們有酬報,他們甚至樂於預言道德墮落的人也可以得享平安。這些假先知絲毫沒有鼓勵百姓改邪歸正。結果,百姓感到十分安全而繼續行惡。但是若有人膽敢不贈與他們一些東西的話,假先知便會將『主怒』降於這些人身上。
然而,耶和華的真正先知並不尋求個人的利益。他們體會到自己的任務是上帝所委派的,因此他們並不企圖取悅人。彌迦把自己的行徑與假先知作一比較,說:「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彌迦書3:8)彌迦無畏地揭發以色列人的惡行——他們的偶像崇拜,欺詐行為,高壓手段及不平。這項揭發同時也預告上帝對猶大和以色列所作的判決。他預言十支派王國的首都撒瑪利亞和兩支派王國的首都耶路撒冷均行將遭受毀滅。
論及行將臨於不忠的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的判決的預言達成一項雙重目的。在一方面,它們再次強調當時百姓行為的可惡之處。另一方面,它們鼓勵以色列人悔改以期獲得上帝的憐憫。正如耶利米書18:7-10所示,預告禍患將臨的預言也包括予人悔改的機會。在此我們讀到聖經論及耶和華的審判及祝福說:「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
並非僅說不祥的話
鑑於上帝的先知們有責任敦促百姓離棄惡道,這是否意味到他們所預言的非災則禍呢?不然,他們的宣布往往包括予人希望和鼓舞的訊息。雖然,以整體而論,以色列人也許對耶和華行將執行判決的宣布掩耳不聽。但個別的人卻可以證明他們沒有與當時普遍的暴亂及不法同流合污。對他們說來,上帝向惡人執行判決會使他們從不平獲致可喜的舒解。
再者,關於耶和華是一位公平、慈悲的上帝,秉公行義的人可以確信上帝表示不悅的話不會永無休止地繼續發出。耶利米哀歌3:31,32強調這點說:「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與他的憐憫與慈愛一致地,耶和華感動他的先知向人提出希望。例如,彌迦預言以色列人所居之地會在荒涼一段時期之後復興。彌迦引述耶和華的話說:「雅各家阿,我必要聚集你們,必要招聚以色列剩下的人,安置在一處,如波斯拉的羊,又如草場上的羊群。因為人數眾多,就必大大喧嘩。」(彌迦書2:12)因此,在目睹故國淪為荒涼之後,衷心悔改的以色列可以從這個復興的希望獲得安慰。
因此主要而言,先知們是耶和華派到以色列人當中的代表。他們關心協助自己的同胞跟從一條蒙上帝嘉許的途徑,以藉此避免禍患。唯獨對那些拒絕遵行上帝旨意的人他們才傳達憂傷的訊息。但對愛慕公義的人來說,先知乃是傳布救恩與希望的使者。以西結書33:11的話正好表明各項預言所含的一個基本主題:「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唯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今日預言性的訊息
古代希伯來先知所發出的基本訊息甚至適用於今日。一如過往,耶和華上帝並不喜悅今日普世各地有增無已的不法、暴亂、不平和欺壓的事。耶和華已在他的道裡宣告要終止一切罪惡。聖經說:「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18)但是,忿怒的日子未來到之前,人們有機會改弦易轍;這樣,若是判決在他們有生之日來到,他們便會站在得救的一方。再者,一切渡過這場毀滅的人所面對的偉大希望便是在一個公義的新規制裡享永生。(彼得後書3:9,13)我們今日最佳的消息就是這個希望的實現十分臨近了。
在今日這豈不是一個值得宣揚的好消息嗎?然而誰應將其宣布呢?你豈不期望作此事的人會在行為上與古代的希伯來先知相似嗎?他們應該是本身支持上帝的道的公義標準,並敦促別人同樣行的人。他們應該提出關乎罪惡行將遭受毀滅的警告,並且向人指出一個公義新規制的光明前途。
從你所見到的,基督教國的各教會是否真正致力於協助人改變他們的行徑呢?抑或剛相反,你豈不見到只要教士獲得酬金,他們通常都容忍屬下教友的種種不當行為嗎?
至於稱為耶和華基督徒見證人的群體又如何呢?很多人已體會到耶和華見證人和基督教國各教會之間有顯著的分別。他們見到見證人要求一切經常與他們交往的人依照聖經而生活。你是否也留意到耶和華見證人在這方面的表現呢?若然,你是否根據觀察所得而採取行動,與他們一起協助別人過與上帝的行事方式一致的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