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進化論
立場堅定的進化論學家現在也嚷著要對有機體的起源重新作全面的研究
請想像你自己在一宗刑事審訊擔任法官之職。被告當眾表示自己清白無辜,而且有多位證人出庭為他辯護。可是,你聆聽各證人的證詞之後,發覺他們互相衝突。於是,你再召辯方證人到證人席作證,這次卻發覺他們的證詞前後有出入。身為法官,你會接受這些證人的證詞嗎?你會判被告無罪釋放嗎?很可能不會,因為辯方證人證詞的矛盾大大削弱了被告的可信程度。
進化論的情形就是這樣。有一大堆證人出來,就生命的起源提出許多解釋,企圖為進化論辯護。但他們的證詞經得起審訊嗎?擁護進化論的人都意見一致嗎?
證詞互相衝突
生命是怎樣開始的?這個問題也許比其他任何問題引起更多的猜測和辯論。可是,問題不僅是進化論與創造論之爭,甚至進化論學家也往往彼此衝突。事實上,進化論的每項細節——進化怎樣開始、在哪裡開始、由誰或什麼開始、為時多久——都引起了劇烈的爭論。
多年來,進化論學家聲稱生命是從一池溫暖的有機「湯」開始的。現在有些人相信海洋的泡沫能夠孕育生命。另一些人則認為海底的噴泉是生命的發源地。其他人則假定生物隨墜落在地球的隕石而來。還有些人說曾有小行星撞到地球上,把大氣改變了,生命就在這期間滋生。一位研究家說:「如果有一個含鐵的大行星撞到地球上,你必定會看見一些有趣的事發生。」
人也重新考慮生命起源的性質。《時代》雜誌認為:「人一度假設生命是在安靜、有利的情況下產生的,但其實並不然;生命是在地球這顆行星給火山爆發所扭曲、同時飽受彗星和小行星威脅的可怕情況下產生的。」現在有些科學家說,如果生命要在這種混亂的情況中進化,整項過程必然在極短的時間內發生,比以前所想像的時間更短。
上帝——「假如他真的存在的話」——在生命的起源方面擔任什麼角色,科學家的意見也莫衷一是。有些科學家說生命是不靠創造主而自然產生的,其他的則說上帝首先開始了生命的過程,然後按進化的程序演變下去。
生命開始之後,進化怎樣發生呢?即使在這個問題上,進化論者也意見分歧。1958年,在《物種起源》一書出版了一個世紀之後,進化論學家朱利安·赫胥黎爵士說:「達爾文的最大發現,自然選擇的宇宙定律,終於被確立為主要進化過程的惟一成因。」可是,二十四年之後,進化論學家邁克爾·魯斯寫道:「有越來越多生物學家……辯稱,任何以達爾文定律為根據的進化理論,尤其以自然選擇為進化過程要訣 的,都證據不足而有誤導人的危險。」
《時代》雜誌雖然說進化論有「充分證據」支持,卻承認這個學說是個複雜的問題,「而且百孔千瘡,甚至企圖填補漏洞的許多主張也互有抵觸。」這宗審訊非但尚未獲致定論,連一些立場堅定的進化論學家現在也嚷著要對有機體的起源重新作全面的研究。
因此,進化論的案例,尤其是關於生命憑進化而來的案例,並沒有一致的證詞作根據。科學家T.H.亞納比指出,倡導進化論的人「過去多年來提出了很多錯誤的主張,也放棄了不少錯誤的見解;但到目前為止,科學家還沒有一項理念是意見一致的」。
令人感興趣的是,達爾文預期會有這樣的分歧。他在《物種起源》的序言寫道:「我清楚知道,這本書所討論的各事,差不多每一點都可以有人引證事實而往往導致跟我所得的結論剛好相反的結果。」
不錯,這種彼此矛盾的證詞實在令人質疑進化論的可信程度。
進化論是明智的選擇嗎?
《歷史里程碑》一書指出,進化論從起頭就「吸引了很多人,因為這個學說看來比特意的創造論更合乎科學」。
此外,有些進化論學家的武斷主張咄咄逼人。比方說,科學家H.S.謝爾頓斷言,特意創造的觀念「過於幼稚,不值得嚴肅考慮」。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盛氣凌人地說:「如果有人說不相信進化論,他若非愚昧無知,就是神志不清。」照樣,勒內·迪博斯教授說:「今天,大多數有識之士所承認的事實是,宇宙萬物——由天體到人類——都是從進化過程演變而來的,而且還會繼續演變下去。」
這些話看來表示,人如果有點智慧,都會接受進化論。畢竟,這樣做會表明人「有見識」而不是「愚昧」的。雖然這樣,有些受過高深教育的男女卻並不提倡進化論。弗朗西斯·希欽在《長頸鹿的頸項》一書寫道:「我發覺不少科學家滿腹疑團,有一部分甚至認為達爾文的進化論根本不是科學理論。」
頗有聲望的英國科學家錢特勒·威克瑪辛也持有相同的見解。他說:「達爾文進化論的基本原則根本沒有證據可援。這不過是在1860年席捲普世的一股社會動力,卻自此對科學界造成大禍。」
T.H.亞納比對進化論學家提出的論據作了深入研究。他說:「我發現情形跟我們受到引導去相信的大相逕庭。支持進化論的證據不是過少,就是過於瑣碎,根本不足以證明生命起源這麼複雜的理論。」
因此,反對進化論的人不應就此被人看做「若非愚昧無知,就是神志不清」。論到種種挑戰進化論的見解,甚至大力擁護進化論的科學家喬治·蓋洛德·辛普森也不得不承認:「將這些見解一笑置之,或者加以揶揄,無疑是不對的,因為提出這些見解的人都是有見識的資深學者。」
信心問題
有些人以為,相信進化是以事實為根據,相信創造則僅是基於信心。誠然,沒有人看見過上帝。(約翰福音1:18;可參閱哥林多後書5:7。)可是,在這方面,進化論也並不處於有利的地位,因為進化論是建立在一些沒有人見過,也沒有人能複製的事物之上的。
舉個例,科學家從來沒有看見過產生新生物形式的突變——即使是有益的突變;但他們竟然肯定這就是新物種出現的方法。他們從來沒有目擊過生命自然產生,可是,他們堅持這就是生命開始的方式。
由於進化論證據不足,所以T.H.亞納比指出,這種學說「僅是『信念』而已」。物理學家弗雷德·霍伊爾把進化論稱為「達爾文福音」。埃文·舒特博士甚至更進一步,他說:「比起專心致志的進化論學家,特創論者反而沒有那麼多不明之處要加以解釋。」
其他專家也表示同意。天文學家羅伯特·賈斯特羅承認:「我沉思人的本質,想到溶解在一池暖水裡的化學物質竟能產生這樣不同凡響的生物,這個奇跡看來比聖經描述人的起源這個奇跡實在不遑多讓。」
那麼,為什麼許多人仍然不願接受生命是創造出來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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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的武斷主張頗具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