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
為什麼古代以色列有付聘金的習俗?
在古代的以色列,男方在結婚前會給女方家庭聘金。聘金可以是金錢、貴重的物品或家裡的牲畜,男方也可以付出勞力作為聘金。例如,雅各為了娶拉結,答應為她的父親工作七年。(創世記29:17,18,20)為什麼要付聘金呢?
聖經學者卡蘿爾·邁耶斯這麼說:「在農業社會,勞動力非常寶貴。女兒出嫁後不能在家裡幫忙,所以聘金可以補償女方家庭在這方面的損失。」聘金可能也有助於促進雙方家庭的感情和聯繫。這樣,日後遇到困難時,兩家人就會互相照應。另外,女方的父親一旦收下聘金,就代表他同意女兒的婚事,準備好要把保護和照顧女兒的責任交給未來的女婿了。
付聘金不是把女性看作是可以買賣的貨品。《古以色列的生活和禮俗》(英語)這本書說:「按照規矩,男方家庭要給女方家庭聘金或聘禮。從表面上看,以色列人的嫁娶就好像買賣一樣。可是,聘金看來不是買下妻子的價錢,而是付給女方家庭的補償。」
今天有些地方也有付聘金的習俗。基督徒父母如果要男方付聘金,就必須「通情達理」,不要提出過分的要求。(腓立比書4:5;哥林多前書10:32,33)這樣,他們就表明自己不是「貪愛錢財」的人。(提摩太後書3:2)如果基督徒父母索取的聘金太高,男方就可能為了賺足夠的錢支付聘金而被迫延後婚期,或者不得不放棄先驅服務去找全職工作。
在一些國家,政府制定了跟聘金相關的法律,當地的基督徒應該遵守。為什麼呢?因為聖經吩咐基督徒順服「在上的當權者」,只要國家的規定沒有違反上帝的要求,基督徒就應該服從。(羅馬書13:1;使徒行傳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