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5:30 聖經新世界譯本 30 「『無論誰殺了人,起碼要有兩個人的證詞*+,才可以把他判做殺人犯並處死+。只有一個人的證詞,就不可把人處死。 民數記 35:30 聖經新世界譯本 30 「『凡殺人*的,都要憑著起碼兩個人的口作證+,才可以判做殺人犯+處死;單憑一個人作證,不可把人*處死。 民數記 35:30 和合本 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民數記 經文索引1956-1985 35:30 lp 150; im 227